郑驰远作为人精,自然不会夺人所爱,更不可能去跟唐小北抢人。
“小姑娘,你还是跟着小北夫人去金川商会吧,去水师真的不合适!”
郑驰远还给沈秀秀使了个眼色:“这位是国师大人的夫人,而且还是金川商会的总掌柜,整个天下的金川商会和供销社,都是这位夫人的。
小北夫人不光生意做得大,还是一位慈悲的大善人,咱们东海的施粥棚都是夫人的金川商会开的,还有咱们从海里采摘回来的海带,也全都被夫人收走了,然后由金川商会卖到大康各地,无数江南和中原的百姓因此活命,可以说是活人无数的泼天功德,你跟着小北夫人,能学到很多东西,也能做很多善事!”
哪怕明知道郑驰远在拍马屁,但唐小北的嘴角依旧微微翘了一下。
封建时代,商人地位低下,哪怕生意做得再大,也会被人看不起。
但是郑驰远刚才这番话,直接把唐小北经商的行为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简直说到了唐小北的心坎里。
这也是郑驰远这种官场老油条的厉害之处。
他永远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话,让人不由自主的对他产生好感。
沈秀秀也诧异地抬头看了唐小北一眼。
因为船坞的原因,金川商会、供销社和金川钱庄,早就在渔溪镇设立驻点了,最近运输海带挣了钱,沈秀秀每次上岸都会去金川商会买粮食工具和生活用品。
每次去金川商会,沈秀秀都为柜台上琳琅满目的商品感叹。
但是她实在没想到,那么大的商会,竟然是眼前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女子开的。
就算她再不谙世事,也知道跟着唐小北,以后的好处绝对很大。
但是沈秀秀最后还是摇了摇头,先是冲着唐小北磕了个头,说道:“多谢夫人看得起秀秀,但是我阿爹阿叔阿哥都被海盗杀死了,我只想杀海盗!”
说完又转头朝着郑驰远跪下,任谁去拉都不愿意起来了,非要郑驰远收她进水师。
“你这姑娘,怎么说不听呢!”
郑驰远也非常无奈:“你的年纪真的太小了,上了船也做不了什么,你非要去水师干什么呢?”
可是沈秀秀就是跪在地上不答话。
郑驰远见状,满是歉意地看了唐小北一眼,表示不是他要夺人所爱,是小姑娘非不听。
唐小北知道自己不应该掺和水师的事,但是见沈秀秀态度坚决,一时有些心软,帮着沈秀秀说道:“郑将军,估计这次的事成了她的心结,不如就先让她去水师吧,等到你们追上了这群海盗,帮她把心结解开了再说吧。”
唐小北都开口了,郑驰远自然不会驳了唐小北的面子,点头说道:“夫人这个提议甚好,正好我最近才破格录用了一个小伙子,和这小姑娘年纪一般大,俩人正好可以做个伴。”
说完叫来之前带水娃的那个亲卫:“你安排一下小姑娘,先把她头上的伤口处理一下,以后就让她跟着水娃一起训练吧!”
“是!”亲卫赶紧上前拉起小姑娘,去找军医处理伤口去了。
金锋又和郑驰远聊了一会儿,便带着唐小北一起去晾晒场仓库,检查最新一批海带去了。
傍晚时候,水娃蹦蹦跳跳的回来了,背上还背着一包鱼干。
这是他上次抓住的那条大鱼,龟爷爷这几天晾到了半干,让他背过来和战友一起尝尝。
水娃说了不用,水师都是吃大锅饭,但是龟爷爷还是把包袱挂到了他的脖子上。
没办法,水娃只好背来了。
上了船之后,第一时间直奔船上的灶房。
把鱼干往炊事员面前一扔:“老张叔,这是我龟爷爷晾的鱼干,非让我带来给大家伙尝尝,你晚上把它煮了吧!”
水师天天在海上漂着,最不缺的就是海鱼,但是既然是水娃的爷爷送来的,炊事员自然不会表现出嫌弃,而是笑着点头道:“听说你们川蜀人腌咸鱼的手艺都非常棒,今天终于可以尝尝了!”
水娃一听,果然高兴起来:“那是的,我龟爷爷腌得椒麻鱼特别好吃,你们这里都没有!”
“椒麻鱼?”炊事员问道:“是不是放花椒了?”
川蜀周边多山,中间又是盆地,湿气比较重,自古以来,川蜀人就爱吃花椒,用来抵御湿气侵蚀。
东海船坞建立之后,来了不少川蜀工人,他们吃不惯东海食物,满仓就从川蜀找了一批厨师过来,在食堂里弄了几个窗口,专门做川蜀食物。
前段时间有一天遇到了阴雨天,水师的人去晾晒场帮忙抢收海带,炊事员也跟着去了。
作为同行,见到了不同的做菜方法,炊事员自然要尝尝川菜。
然后他就发现了川菜独特的味道。
花椒不仅可以去湿气,还可以提升食物的鲜味,特别是做鱼的时候放一点,可以很大程度的解除鱼的腥气。
刚吃第一口有点不习惯,但是一顿饭吃下来,炊事员就彻底喜欢上了这个味道,为此还专门去后厨找川蜀的炊事员要了一包花椒。
可惜船上的人太多,就算炊事员省着用,一包花椒几天也吃完了。
他还想着再去要一些,但是船不靠岸,他也没法去。
“当然了!”
水娃高兴的打开包袱。
炊事员一看,鱼块上果然沾满了花椒。
“太好了,终于又有花椒了!”
炊事员赶紧拿过来一个小碗,把花椒从鱼块上择下来,放到小碗中。
“老张叔,不就是一点花椒吗,你至于不?”
水娃对他的行为嗤之以鼻。
花椒在川蜀非常多,水娃和龟爷爷住的那个山沟里,到处都是。
“你知道什么,等你在船上待几个月就知道了,到时候馋哭你。”
炊事员一边挑花椒,一边说道:“对了,你不是一直嚷嚷着见国师大人吗,下午我看到国师大人来了,和郑将军在岸边聊了好长时间,你见到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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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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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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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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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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