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海巴子喝下粥之后,并没有马上咽下去,而是含在嘴里足足品了十几秒才吞下去。
后边的渔民见状,再次七嘴八舌地询问这种从来没见过的粥的味道。
“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粥,比以前我在镇上吃的包子还好吃!”
海巴子舔了舔嘴唇:“我刚才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吞进去!”
“真的假的,有那么好吃吗?”
有渔民觉得海巴子的话太夸张了。
大米粥就算再好吃,也不可能好吃到这种地步吧。
“你们别不信,这粥不光香,而且特别鲜!”
海巴子回味着刚才的味道:“你们等下尝尝就知道了!”
说完又小口地抿了一口粥,闭上眼睛品味。
后边其他渔民见状,心里就像猫抓了一样,对于新粥更加好奇了。
好在伙夫舀粥的速度非常娴熟,他们很快就尝到了新粥。
刚才他们都以为海巴子说话太夸张,现在喝到粥,才知道自己错了。
今天的粥和他们平时喝的粥完全不一样。
不光很稠,而且有一种极为鲜美的味道。
比刚捞出来的活鱼熬的鱼汤还要鲜美。
一时间,空地上到处都是吸溜吸溜喝粥的声音,以及赞美声。
“不愧是大米粥,也太好喝了!”
“不光大米,这鱼片也比咱们平时煮的鱼片好吃!”
“是啊,前年我家买了一张新网,天天吃鱼粥,但是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鱼粥!”
渔民靠海,鱼就是他们的日常食物之一。
但是因为他们缺少必要的调料,甚至连煎鱼的油都没有,只能清煮,所以绝大部分渔民做出来的鱼粥都有一股腥味儿。
而为了防止渔民喝粥太急被鱼刺卡住,这次施粥使用的鱼片,都是大鱼切出来的,不光鱼刺比较少,而且腥味比较轻。
加上润娘提前用金锋调配的料酒腌制过,基本上没有什么腥味儿了,吃起来只剩下鲜味。
“你们吃这个了吗?”
一个渔民夹起一块海带问道。
“吃了,面面的,糯糯的,挺好吃的。”
另外一个渔民回答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不知道,”问话的渔民摇头:“估计是川蜀那边的什么菜吧。”
“你们俩管他是什么,好吃就行了!”
俩人旁边的一个渔民说道:“不愧是国师大人啊,不光会做船,能打海盗,施的粥也这么好吃!”
“可惜每个人只有一大勺,完全不够吃啊!”
“你就知足吧,平时施粥都是清汤寡水的,一大碗能扒拉出一嘴小米高粱就不错了,今天这一碗的分量不知道能顶平时多少碗!”
“也不知道国师大人什么时候还施粥!”
不少渔民谈论着,也开始抬头去看金锋。
此时金锋和唐小北郑驰远一群人也端着碗吃粥。
“怪不得都说大锅米粥小锅面条,用大锅熬出来的鱼粥的确好吃。”
金锋放下勺子,点头称赞道:“润娘的手艺也越来越好了!”
他们吃的粥也是从粥桶里舀出来的,都是用大锅熬得。
因为锅太大,就算用大火烧,熬一锅粥也需要一个多小时,所以大米都熬烂了,非常黏滑。
“是当家的教得好,要不然我哪里知道怎么熬鱼粥。”
润娘被金锋当众夸得有些不好意思。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还是娘子你有悟性。”
金锋心情不错,笑着调侃道。
润娘轻轻在金锋腰上掐了一下,羞得连头都不敢抬了:“当家的你莫要胡说,让人取笑!”
“润娘,先生这可不是胡说!”
庆慕岚放下空碗,朝着润娘竖起大拇指:“这是我喝过最好喝的鱼粥,比当初皇宫里御厨做的好吃一百倍!”
“慕岚,你也跟着当家的起哄!”润娘白了庆慕岚一眼。
“夫人,我可不是起哄,”郑驰远也跟着夸赞道:“我在海边住了这么多年,不说顿顿吃鱼粥吧,差不多每天都吃,今天这碗鱼粥,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说出来不怕夫人笑话,我刚才已经吃了三碗,还偷偷让人打包了一小盆,准备带回去给家里人尝尝!”
唐小北也跟着凑热闹:“润娘,你这鱼粥熬得真不错,你看百姓们的样子就知道了。”
包括随后赶来的洪涛平也赞叹道:“我之前以为缠脚草只能凉拌或者炖汤呢,原来熬粥也这么好吃,润娘夫人,你太厉害了!”
润娘很少被这么多人夸赞,羞得干脆躲到金锋身后。
几人聊天的时候,百姓也先后把粥吃完了。
有一个族老牵着老婆和两个孙子走到高台前,带着老婆孩子跪到地上,冲着高台上的金锋磕头。
“多谢国师大人施粥!”
虽然今天被唐小北训斥得狗血淋头,但是族老不得不承认,今天的鱼粥实在太好吃了。
普通渔民不知道粥里黑乎乎的菜块是什么,但是他下午吃过凉拌海带,已经认了出来,这不就是缠脚草吗。
想到冒浪屿那看不到边的海带,族老一下子觉得生活有了奔头。
虽然他们之前的密谋被唐小北发现,偷缠脚草发财已经不可能了,但是有了那么多缠脚草,他们的家人和族人很可能再也不用挨饿了。
“多谢国师大人施粥!”
两个孩子也赶紧学着爷爷,朝着金锋高声喊道。
妻子没有说话,但是又朝着金锋磕了个头。
有人带头,其他百姓也纷纷效仿,朝着高台上的金锋磕头。
一时间,海滩的空地上到处都是匍匐在地上的百姓。
感谢的声音也不绝于耳。
虽然金锋已经多次让陈文远在金川日报上宣传取消跪拜之礼,但是这么多人同时磕头,他也阻止不了。
等到渔民的情绪稳定得差不多了,金锋这才让人敲响铜锣。
敲铜锣表示国师大人有话要说,渔民赶紧安静下来。
但是金锋没有说话,而是让铁锤把铁皮喇叭交给郑驰远。
郑驰远愣了一下,没敢去接:“先生,您来说吧!”
开玩笑,这时候百姓正感激呢,谁先说话,就容易获得百姓的好感。
要是洪二在这里,肯定撸着袖子就上了,但是郑驰远这种官场老油条,太清楚其中的忌讳了。
当着领导的面收拢人心,不是自己找死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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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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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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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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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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