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锤说道。
看山跑死马,看着陵园挺近的,但是想要走到正门,还有好几里,而且金锋原本的日程计划中,并没有参观陵园这一项,没有提前做安排,铁锤有些不放心。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办,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为了亲卫队的工作,一路上,金锋对于铁锤的安排,基本上言听计从。
但是这次,金锋却没有听,摇头说道:“三四里就三四里吧,正好多陪兄弟们一会儿。”
铁锤当年也在参加了大蟒坡之战,也有战友牺牲在大蟒坡,长眠在这座陵园中,所以他能理解金锋的心情,也没有坚持,而是点头说道:“先生你稍微等一下,我来安排!”
这次金锋没有再反对,而是点点头,重新坐回马车。
庆鑫尧和一众乡绅就跟在金锋身后,金锋的队伍停下,他们也跟着停了下来。
正纳闷金锋为什么要停下呢,就看到金锋的亲卫队和一群女兵来到队尾的马车处,打开马车上的箱子。
随后,亲卫和女兵们从箱子中取出一件件盔甲。
之前为了减轻战马的负重,绝大多数镖师都只穿了一层内甲和一套劲装制服,把重甲放在箱子里用马车拉着。
现在金锋要步行,他们就把盔甲取了出来。
也没有搭建帐篷,镖师们就站在马车旁边,直接把盔甲套在了制服外边。
互相帮忙之下,镖师们的动作很快,只用了不到五分钟,所有亲卫和女工就完成了换装。
劲装制服主要凸显的是镖师和女工的身材,让他们看起来更加挺拔一些,换上盔甲之后,镖师和女兵们的气质又不一样了。
这些盔甲都不是新的,而是跟着他们的主人参加了渝关城和黄铜沟之战,几乎每一具盔甲上都有着纵横交错的刀痕!
再配上男兵手上的长矛和女兵手中的长枪,以及他们脸上肃穆的表情,一股肃杀之气立刻扑面而来。
原本跟在后边议论纷纷的乡绅们,交谈声都不由自主的压低,生怕惊了这群杀坯。
“看来先生在渝关城和黄铜沟的经历很凶险啊!”
庆鑫尧感慨道。
眼前这些人可是金锋的亲卫,主要任务是负责保护金锋的安全。
但是他们身上的盔甲却布满刀痕,很可能说明金锋也遭遇过危险。
“渝关城的时候还好,但是在黄铜沟,我们的人差点打光了,先生的亲卫队都顶了上去,阿梅也上前线帮忙了!”
和庆鑫尧骑马并行的庆慕岚说道:“当时我和凉哥他们计划把先生送走,可是先生却死活不肯,非要和敌人死战,幸好三哥及时带人赶到,否则那次真的危险了!”
“慕岚,这次是哥的错,不应该让你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庆鑫尧心疼地看了一眼妹妹。
“大哥你说的什么话,咱们庆家儿女,什么时候怕过危险?”
庆慕岚毫不在意说道:“再说了,先生一个读书人都不怕,我更不会怕!”
“金先生是读书人,可你是一个大姑娘!”庆鑫尧没好气说道:“姑娘家家的,天天喊打喊杀的,成何体统!”
“大哥,金先生早说了,妇人能顶半边天,怎么你还看不起姑娘呢?”
庆慕岚一听就不乐意了:“你看看先生的随从队伍里,有多少姑娘?她们哪一点比男人差了?
特别是菲菲姑娘手下的火枪队,在黄铜沟的时候,她们一个连守了男镖师两个营的阵地,一次次打退敌人的攻击,表现比男兵一点不差,甚至比绝大多数都强了一大截!”
“你看看你,我又没说什么,你这么激动干什么呢?”
“你教训我可以,但是你说我们女兵不行,就是不可以!”
庆慕岚说道:“金先生都没有看不起我们女兵,你凭什么看不起我们?”
“我没有看不起女兵,”庆鑫尧一看庆慕岚还要发飙,赶紧摆手说道:“行了,算我说错话了行不行,我给你赔不是,我不该说女兵不行!”
庆慕岚这才冷哼一声,饶过哥哥。
庆鑫尧苦笑一下,然后示意亲卫离开一点距离,小声说道:“慕岚,你一口一个金先生,莫不是相中金先生了吧?要不要哥去给你提亲?”
刚才还口若悬河的庆慕岚,闻言脸色腾一下变得通红,话都说不利索了:“哥,你瞎说什么呢……我哪儿有……”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哥,你说过,不催我嫁人的!”庆慕岚红着脸说道。
“我不是催你,但是慕岚你马上都二十了,你嫂子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生了三个孩子了,就算我不催你,你自己也该有打算了吧?”
庆鑫尧说道:“你不知道,现在来咱们家提亲的人有多少,我和你嫂子每天不知道要拒绝多少人,得罪多少人,你就算为我和你嫂子考虑,也赶紧把婚事定了吧!”
以庆家现在的地位,庆慕岚作为庆家嫡女,又是庆鑫尧唯一的妹妹,来提亲的人简直不要太多。
但是庆鑫尧就这么一个妹妹,自然要好好挑选一下。
以庆慕岚的身份,嫁给大康任何一个男儿都不算高攀。
也就是九公主是女帝,如果是以前,庆慕岚的身份做皇后都够格。
所以庆鑫尧认为最合适的妹夫人选,是金锋。
至于金锋和九公主已经成婚,在封建时代并不是什么大事。
在这个时代,不管是皇室联姻还是民间,亲姐妹嫁给同一人的情况比比皆是,更别说是表姐妹了。
如果庆慕岚也嫁给了金锋,庆家的地位就算彻底稳固了,九公主对庆家也会放心一些。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年前庆慕岚要求和金锋一起去渝关城增援,他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此去渝关路途遥远,路上可以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而且生死之间最容易培养感情,说不定金锋和庆慕岚的事情就定了下来。
可惜刚才他偷偷问了阿梅,得知庆慕岚并没有把握住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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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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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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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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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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