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和平年代,九公主这番话很难安抚烈士家属,但是此时却没有百姓抱怨,反而有百姓安慰起了九公主。
“陛下,别说了,金川日报上说了,新大康不是某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而是属于所有炎黄子孙的,应该由所有人一起守护!”
“是啊陛下,如果不是您和金先生,我们哪有现在的好日子?金先生这么尊贵的人物,不也亲临前线了吗?”
“对对对,如果不是金先生和陛下让咱们做工,去年寒灾,我一家人估计就饿死光了!”
“我儿子虽然牺牲了,但是他死得光荣,是英雄,我以后下去了也有脸见列祖列宗了!”
在金锋崛起之前,朝廷已经抓了很多年的壮丁。
无数百姓被送上战场,然后不明不白的死在他乡。
别说抚恤了,可能家人连死讯都收不到。
相对于以前的征兵,金锋和九公主现在的政策,是百姓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不光给予了所有参战军人应有的荣誉,牺牲士卒也得到了应有的抚恤。
最重要的是,金锋作为川蜀实际上的最高领袖,不仅亲自参与了渝关城和熙州战役,还一直战斗到了最后,从来没有临阵退缩。
而且金川日报和歌舞团的宣传也起到了开化民智的作用,经过报纸和歌舞团的宣传,很多百姓都明白了现在的好日子是怎么来的,也意识到光靠金锋一个人守不住川蜀。
以前朝廷征兵,基本上就是抓壮丁,但是现在九公主征兵,很多百姓都主动送子女去参军。
九公主演讲结束后,参加黄铜沟战役的士卒排着队下船,在空地上简单的整理了队伍之后,张凉宣布给远征队放三天假。
远征队就地解散,和家人团聚。
另外一边,九公主也回到马车上。
刚才的演讲,九公主并不是完全的作秀,一直到这时候,她的眼圈还是红红的。
此时欢呼声已经结束了,两个孩子也在珠儿和关晓柔的怀里沉沉睡去。
“夫君,咱们在这里住一晚还是今天就回村?”
关晓柔问了一句,然后期待地看着金锋。
从小到大,她这是第一次离开家那么久,虽然见到了孩子,但她还是有点想家。
只不过金锋和九公主没回去,她也不好自己回去。
“回去吧,”金锋说道。
在回来之前,金锋就提前写信给满仓,让他准备建造步枪和子弹生产线的相关物资。
这边的事情差不多已经结束了,他再留下来也没什么意义,还不如早点回去,看看满仓和万鹤鸣准备的怎么样了。
金锋叫来张凉,安排他留下来进行后续的扫尾工作,自己则和九公主她们一起,在女工火枪队的保护下,返回西河湾。
码头是镖师的大本营之一,金锋在这里绝对安全,于是就没有拉窗帘。
透过玻璃,金锋看着外边,不由感慨道:“码头的变化真大啊。”
金锋还记得第一次来这里,那时候这里还是一个很小的渔村码头。
如今金锋麾下的厂子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单单一个金川已经无法消化掉厂子的产能,只能向外运输。
封建时代交通不便,水运是成本最小的运输方式,金川码头挨着盐厂,短短两年时间内,已经发展成为川蜀数得上号的大码头,每天都有无数的货物从这里转运出去,也有无数的原材料从外地转运过来。
庞大的货物吞吐量和人流量,也带动了周边的零工行业,以及住宿业,仓储行业。
在金锋的指点下,唐小北在码头还没发展起来之前,便开始着手兴建客栈和仓库。
按照唐小北最初的规划,准备建七座仓库,如果用不完,就对外出租一些。
结果金锋麾下的厂子发展比她预料中快多了,特别是水泥厂、盐厂和纺织厂,货物都非常占地方。
仓库建好一座被填满一座,建好一座被填满一座,光是金川商会和各个厂子自用都不够,更别说租给别人了。
客栈也一样,唐小北原本只打算建两座或者三座客栈就行了,结果各个厂子吸引来了各地的商贩,客栈盖一座客满一座,盖一座客满一座,根本没有空房间。
很多行商找不到住的地方,只能花钱去住在附近百姓家里。
当地百姓也有聪明人,有个叫沈三同的百姓发现这种情况,很快意识到赚钱的机会来了,到处借钱,盖了几间房子,想用来租给商贩。
房子盖好后,正好赶上下雨天,很多盐商从盐厂买了盐巴,在码头排队装船,结果还没轮到他们,下雨了。
盐巴遇水就化,盐商们可急坏了,到处找沈三同租房子。
沈三同盖的房子,大门都还没来得及安上去,就被租了出去。
还是几个盐商竞价抢走的。
然后房子就基本没闲下来过,只用了不到两个月,盖房子借的钱就全都还上了。
于是沈三同又找金川商会借了一笔低息贷款,盖了一座客栈。
虽然他盖的客栈各种条件都比不上金川商会的,但是胜在客人多,根本不愁生意。
每当新时代来临,能最先发现商机并且果断下手的人,便是这个时代的弄潮儿。
沈三同就是这个时代的弄潮儿,如今不光还完了金川钱庄的贷款,还成了周边几个村子的首富。
如今他名下有两座客栈和三座仓库,就算躺着不动,每天都能带来不少的收益。
但是沈三同并没有止步,又投资了一座更大的客栈,还有两个新仓库也在同时施工。
沈三同崛起之后,其他百姓也回过神来,要么找金川钱庄贷款,要么几个人合伙,也纷纷参与进来。
只不过他们下场的时候,好位置已经被唐小北和沈三同占完了,他们只能去其他地方。
不过即便如此,依旧挡不住当地百姓的热情。
之前荒凉偏僻的码头,此时已经有了好几条街道,而且外围还有很多工地正在施工,一副欣欣向荣的样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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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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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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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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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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