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前世用车床几秒钟就能车出来的零件,金锋需要用手磨好几天。
其实在去渝关城的船上,金锋就在抽空打磨步枪零件和工具了,但是直到今天,他才终于把步枪所有零件磨出来,组装成功。
耗费了大量时间不说,手磨的零件精度也远远比不上车床,所以金锋不太确定是否能够命中目标。
金锋还没从望远镜中找到弹孔,就听到庆慕岚大声喊道:“打中了,打中了!”
“我也看到了!”猴子也跟着喊道:“先生你太厉害了,这么远都能打中!”
“弹孔在哪里?”金锋问道。
他刚才被步枪的后坐力顶得趔趄了一下,子弹打在石头上的瞬间,他没有看到。
但是庆慕岚和猴子他们一直用望远镜看着石头,所以看到了子弹打在石头上迸溅出来的火花。
“弹孔在右上角,那块黑色斑点下边!”猴子回答道。
金锋顺着猴子说的位置看过去,果然在石头上看到一个小小的弹坑。
“先生,这把枪也太厉害了吧,竟然可以打这么远!”
庆慕岚从金锋手里接过步枪,抱在怀里小心的摩挲着。
韩风眼中也闪烁着惊喜的光芒。
海东青为什么难缠,主要原因就是鹰隼飞得太高了,除了重弩,其他武器都够不着。
可惜重弩射速还是太慢了,而且箭矢太大太重,鹰隼容易发现并且躲避,重弩想要直接击中鹰隼太难了。
火枪的射击速度倒是比重弩快得多,铁砂也小,但是射程太短,连鹰隼的毛都够不到。
而步枪的射程,远远超过了之前的火枪。
韩风非常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红石头距离他们所在的位置超过两百丈,而且子弹还在石头上打出那么明显的弹痕,说明红石远不是这把枪的最大射程。
这么远的射程,足够去打鹰隼了!
怪不得先生不愿意离开黄铜沟,原来早就有了准备。
想到这里,韩风不由一脸崇拜的转头去看金锋。
但是让他意外的是,金锋却满脸失望。
“先生,怎么了?”韩风赶紧问道。
“其实我刚才瞄准的是那个白色斑块。”金锋有些沮丧的说道。
白色斑块位于红石左侧,结果子弹却打在了右上位置。
如果不是这块红石足有一面墙那么大,金锋可能就脱靶了!
猴子等人听到金锋这么说,也全都好像被泼了一盆冷水似的,兴奋不起来了。
鹰隼在高空中就只是一个小黑点,这种误差的确有点太大了。
“先生,要不然让阿娟试试?”
左菲菲说道:“她是我们厂箭法最准的姐妹了,连续两次运动会射击比赛都是前三名!”
言外之意,就是左菲菲觉得金锋的枪法可能不太行。
金锋倒也没有在意,所谓术业有专攻,他的箭法枪法的确有点差强人意。
在五十米以内,箭法还说得过去,超过五十米,能不能打中就全靠运气了。
庆慕岚看到金锋点头,赶紧把步枪递给左菲菲后边的女兵阿娟。
阿娟早就对步枪好奇不已了,赶紧接了过来。
“这把枪和之前的火枪不一样,不用从前面填充火药和铁砂,要从这里把子弹放进去。”
金锋上前给阿娟讲解着步枪和燧发枪的不同,然后从兜里又掏出一枚子弹,放在掌心。
庆慕岚韩风等人也都赶紧围了上来,好奇的打量着金锋的手心。
子弹大概有手指头那么长,通体黄澄澄的,头部尖尖的。
“先生,这子弹是黄铜做的吗?”猴子迟疑着问道。
“是的,”金锋点头。
其实前世国内的子弹壳绝大部分都是覆铜钢和深冲碳素钢做成的,因为这样造价便宜,但是西河湾目前不具备这种工艺,金锋只能选用造价更高的,但是相对来说工艺简单的黄铜制作弹壳。
金锋之前经常说打仗就是打钱,猴子现在算是真的理解了这句话。
大康此时流通最广的货币还是铜钱,用黄铜来制作弹壳,可不就是在打钱吗?
不过以金锋现在的身价来说,这点黄铜不过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
如果能击落鹰隼,别说用黄铜做弹壳,就算用黄金来做也值得。
毕竟热气球造价也不便宜,用来和鹰隼同归于尽,也很让人心疼。
后填式步枪和之前的燧发枪最大的不同,就是子弹填充方式。
金锋先是给阿娟示范了一下装弹过程,然后又开始给阿娟讲解瞄准镜的使用方法。
之前的燧发枪属于滑膛枪,连膛线都没有,根本没有什么准头可言,完全靠喷射出来的铁砂覆盖面积来杀敌。
所以之前的火枪上,瞄准器非常粗糙。
后填式步枪精准度要比燧发枪强太多了,所以金锋用心做了一个瞄准器。
讲解完瞄准器的使用办法之后,金锋问道:“学会了吗?”
“我试试吧……”阿娟有些腼腆的回答。
“那就先试试!”金锋看了看周围,指着院子外边的一个旗杆说道:“就先打那个旗杆吧!”
“不行不行!”阿娟吓得连连摆手。
那个旗杆上挂的是金锋的帅旗,某种程度上代表着金锋。
帅旗无故折断,在战场上是大不祥!
“没事,打吧!”金锋向来不信这些东西,毫不在意的说道。
“我还是打旗杆旁边那块石头吧。”
阿娟还是不敢对旗杆开枪,指了指旗杆旁边一块西瓜大小的石头。
“随你吧。”金锋把子弹退出来,步枪交给阿娟。
不得不说,每个人的天赋都是不同的。
比如万鹤鸣在机械一道上就很有天赋,而阿娟的天赋则是在射击上。
当初第一次接触到弩弓,她就比别人射得准,后来加入了火枪队,她也是最早熟悉火枪,打得最准的几个人之一。
也正是因为枪法和箭法都很出众,左菲菲才会让她跟在身边,保护自己和金锋的安全。
接过步枪之后,阿娟的精气神好像都不一样了,眼神也变得锐利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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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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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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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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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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