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望尘和菲拉坐在楼阁的第三层,面对面运行功法,进行修炼。
三天前,他们就在这里开始斋戒,以迎接天水派的祭祀仪式。
周围灵气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得稀薄,王望尘吐出一口浊气,睁开眼,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恰好透过阁楼窗户照射到他们面前。
虽然比不上修仙联盟,但天水派总部所在的山峰也灵气浓郁。
王望尘在这里修炼,事半功倍,隐隐摸到了煅体七层的门槛。
菲拉倒是没什么感觉,就跟平时没有两样。
斋戒这几天,菲拉不断尝试连接外网,想要一边修炼一边通过网络打发时间,奈何这座楼阁完全屏蔽信号,不给她的机会,她只能拿出一串串枯燥的数据,分析来分析去。
今天,终于到了祭祀的日子。
如此枯燥乏味的日子总算到头了。
菲拉伸了个懒腰,套上挂在墙上的女仆装,抱怨道:
“斋戒在我看来没有意义。那件法器又不会因为我们斋戒三天,发生任何变化。一直干坐着等,太浪费时间了吧?”
王望尘从附近的桌上取来眼镜,披上白大褂:“绝大多数仪式都是这样。人们会寻找一种标准化的动作行为,将其赋予意义,如果你按照要求做了,那你就对这件事表示了敬意。如果没有这种标准化,只是口头上说尊敬,多少会显得片面和繁琐。
如果每遇一个人,就必须说明一次自己对某件事的尊敬,去形容那种尊敬,可会迟迟进入不到正题。现实中需要表达敬重的事不止一件,敬重的程度也会有所差异,为了表示某种尊敬远胜于其他尊敬,人们常常会制定出比其他尊敬更加繁杂的动作,去彰显那件事的与众不同。
这就形成了某种攀比和竞争,你对神三拜九叩,我对神三拜九叩还不够,必须斋戒,这才显得我比你更加尊敬神。
还好人类是有极限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也是普通人,所以,攀比是有限度的。普通人约定俗成了对某些事的尊敬的表达方式,按着他们的标准去做,你很容易能获得他们的认可。
可惜,这些标准形成的时间太早了,近代社会井喷式发展,现在的时间成本和过去的时间成本不同,繁琐的仪式会让人感觉效率低下。”
“这么说,主人是支持这种行为的吗?”
“我对此的态度是,长颈鹿的脖子。
有一种观点说,长颈鹿的脖子之所以会这么长,单纯是性选择的结果。脖子长代表自身更强壮,很容易被选择诞下后代,所以长颈鹿的脖子就越来越长。但是,长颈鹿过长脖子又成为了它们生存的阻碍,心脏想要将血液泵到高处可不容易。
如果不懂得尊重的真正含义,为表演而表演,多少有些本末倒置。”
王望尘推着眼镜,接着道:
“天水派除了让我们斋戒,其后似乎并没有什么要求。斋戒这段时间,他们也提供地方给我们修炼,就不要抱怨了。我们就入乡随俗,走完流程,这样我们也不要担心与他们交恶。”
菲拉翻了个白眼,“谁知道呢?主人,你太过乐观。这可能是刚刚开始,鬼知道他们是不是真心实意让我们触碰那件法器。如果他们不让我们触碰。那该怎么办?”
“那就到时候再说。”
王望尘话音刚落,他们的房门就被叩响。
杜墨笑容满面,意气风发地出现在门外,问道:
“两位,准备好了吗?祭祀马上就要开始了。”
应了一声,王望尘和菲拉走出房间。
楼阁外,六个精心打扮过的天水派成员等候多时。
王望尘和菲拉跟着杜墨走向摆放特殊法器的尖塔,六个精心打扮的天水派成员紧随其后。
穿过整洁的广场,行走个十来分钟,王望尘远远见到一座直冲云霄的灰黑色尖塔。
尖塔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栽种着四棵茂盛的松柏,仿佛巨大的团形花瓣包裹住中心的尖塔。
松柏的最外围,身穿道服的修行者警卫围成两个圈,时时刻刻提防可疑人物靠近。
刘胡耳和他的妻子站在尖塔的门口。
见王望尘他们到来,刘胡耳三步并作两步行,来到了王望尘身边,问道:
“感觉身体怎么样,没出什么问题吧?”
王望尘如实回答,“还不错。”
刘胡耳一抹稀疏的头顶,笑道:“境界越高的修行者,对食物的需求也会越低。倘若能筑基,脱离真正的肉体凡胎,以后就算再也不吃饭也没问题。”
“筑基还离我们太遥远。”王望尘推着眼镜,“我们斋戒完之后,还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我们可不想在中途闹出笑话。”
“暂时没有了,你们只要跟着我们,我们会把该做的事全部替你做了。我拿过一遍那件法器之后,我会交给你们看。只要你们不随意毁坏或是擅自带走,都没有问题。”
“那就好。”
三言两语结束对话,刘胡耳转身走向尖塔前,正式宣布祭祀开始。
天水派的祭祀流程虽然庞杂,但大多都很简单,完全就像是某些景区举行的祭祀活动一样。
只不过,他们并不是在赚取流量,而是在货真价实地祭祀。
这种祭祀每年春天和秋天都会来一次,这也是天水派为数不多会接触那件法器的日子。
会说话的法器在天水派不知道待了多久。
王望尘只听说,这件法器是天水派的某代宗主偶然所得。
单从法器会说话这一点推断,它十有八九也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宝物。
如果这法器真的能说话,它或许会自己讲述自己的来历。
可惜,王望尘他们来之前,那把法器已经很长的时间没有说过话了。听说它也曾抱怨,它为什么要被贡起来,它应该被使用才对。
过去的天水派宗主也有过使用它的记录。
只不过每次使用,那把法器都会将他们体内的灵气抽干,所以,渐渐的无人再使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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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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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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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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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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