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晴尴尬地保持沉默。

  洛修然则是美滋滋地想香囊给捡起来。

  他对风易离冷哼一声:“你懂什么,这香囊绣得多好看。”

  “洛小侯爷,这香囊……”千晴皱眉,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但洛修然就淡定极了。

  他直接将香囊给绑在自己的腰上,然后傲娇地说道:“这香囊已经被我占为己有了。不管你是不是打算给我的,它都是我的。”

  千晴:“……”他还真是霸道啊。

  不过,这也的确是为他准备的。

  所以,她也不反驳。

  她低下头,快速对风易离和小包子说:“王爷,小主子,奴婢先告退了。”

  说完,她迅速离开。

  那个样子,怎么看都有种落荒而逃的样子。

  洛修然则是捂着腰间的香囊,高兴得像是一个得了糖的小孩子一样。

  他还在小包子的面前转悠了几圈,然后得意地说:“看到了吗,这是千晴特意给我绣的香囊,羡慕吧。”

  瑾儿:“……”

  洛修然:“……”

  下人从不远处走过去,他还要屁颠屁颠跑过去炫耀。

  “这香囊多看好,是我心爱的姑娘给我绣的。你们可没有这样的待遇。”

  众下人:“……”

  这个傻子,真的是洛小侯爷吗?

  瑾儿则是快速转身,迈开自己的小短腿往书房跑去了。

  “哎,瑾儿,你又回书房做什么?你不是不想看书的吗?”洛修然一回头就能看到一只奔跑的包子,他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我现在想看书了!”小包子声音着急。

  “为什么?”

  “母妃不让我和傻子玩。我还是去看书吧。”

  洛修然:“……”

  “那个,易离,你不打算管一管瑾儿吗?”洛修然假装委屈地对风易离说道。

  结果,风易离扫了他一眼,然后淡定道:“本王觉得,他的话也有道理。”

  洛修然:“……”

  哼,他们都不懂本侯的快乐。

  咬牙切齿,洛修然就捧着香囊,自己跑回房去了。

  ……

  这边,瑾儿低着头一个劲地往书房跑去。

  父王都现在都没告诉他,今晚宫宴他怎么办,那他还是乖乖在书房看书吧。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撞到人了。

  “世子,奴婢该死。”

  很快,一个女人便在他面前跪下了。

  瑾儿的眸子迅速闪过犀利。

  父王的书房向来都是江影叔叔他们打扫的,这里怎么会有婢女呢?

  但他的面色不显异样,还是乖巧懵懂的模样。

  “你是谁啊?”他软声软气地问道。

  婢女低下头来,恭敬地说:“奴婢唤月珊,是刚入府的,不认得路,所以才会不小心撞到小世子您。”

  瑾儿打量对方。

  的确是婢女的打扮。

  最近,府上也的确是来了一群新人。

  不过,他的警惕之心可没有放心。

  他扯了扯嘴巴,小声说:“父王不喜欢下人乱跑。管家让你在哪里待着,你待着便是了。别再乱跑了。”

  “谢小世子提醒,您人真好,奴婢记住了。”

  杜月珊感激地点了点头,然后就继续说:“奴婢先退下了。”

  说完,她便起身,低着头急匆匆离开。

  看着,倒像是个安分的。

  但愿是自己多想了吧。

  小包子摸着下巴,然后在心里嘀咕着。

  这边,杜月山走到假山后,笑容瞬间就冷了下去。

  她把玩着自己肩膀上的辫子,冷哼了一声。

  还以为这悠山王府有多难进,她这不就进来吗?

  不过,想要引起悠山王的注意,她还得费点心思。

  ……

  终于,到了晚上。

  整个京都都张灯结彩,很是热闹。

  宫里的马车已经到门口,是太上皇派参半来接人了。

  “长公主还没好吗?”

  参半抱着剑在胸前,他嘀咕着。

  长公主身份尊贵,今夜这种时候,得多在他国使臣面前露脸。

  所以太上皇的意思是,长公主最好是能尽早入宫。

  可他等了这么久,怎么还不见长公主出来。

  孟夏在旁边嫌弃道:“哪有下属催主子,男子催女子的?长公主梳洗打扮,自然是要花些时辰的,你等着便是了。”

  “是吗?”参半皱眉。

  他自懂事开始,就跟随暗卫训练。

  后来就是跟在太上皇身边了。

  太上皇那个时候一直在寺庙,周围都是和尚,他不太懂女子的东西。

  “可以前和我们在一起训练的时候,你梳洗打扮都不需要花多长时间的。”

  参半忍不住抬头打量了一眼孟夏,然后继续嘀咕着。

  “你这个呆子,你还好意思说?”孟夏瞬间就急了。

  因为她想起,当年自己混在男人堆里训练的时候,其余的暗卫都会顾及她是女子的身份。

  可这个呆子,从不!

  执行任务的时候,要和她同骑一马。

  她不同意,他还理直气壮地说,他和其余的师弟为了省事,也是这样共骑一马的,怎么到了她这里就不行了?

  “若是本姑娘梳洗打扮,只怕也要很长时间。所有的姑娘都是这样,是你这个呆子不懂。怪不得你一把年纪了,还没有姑娘喜欢你。”

  孟夏嫌弃地开口。

  参半皱了皱眉,然后严肃地说:“我只比你年长一岁,你婚事都不着急,我为何要着急?”

  “你……”

  孟夏张嘴,原本想反驳,但又觉得貌似反驳不了,所以只能讪讪闭嘴。

  想不到,这个呆子和人吵架还挺厉害的。

  千晴在旁边看着他们的互动,她双手抱臂,慢悠悠走到孟夏的身边。

  她用手肘砰了砰对方,然后笑道:“原来,我们的孟夏和参半是旧识啊。”

  “我们不熟!”

  “我们认识十多年了。”

  孟夏和参半同时出声。

  但却是两个不同的回答。

  孟夏咬了咬牙,她用警告的眼神盯着参半,然后说:“我们是认识了十几年,但我们就是不熟。”

  “都认识了十几年,一起训练,一起吃饭,一切杀敌,还一起睡觉,为什么不熟呢?”

  参半歪头,那张俊朗的脸上多了几分迷茫。

  “打住,打住,谁和你一起睡觉了?”孟夏神色慌张,她磕磕绊绊地质问。

  “你啊。七年前,你不小心掉队,跌下山崖,我去找你的时候在山洞待了一夜,那个时候,你主动抱着我不放。”

  “还有六年前,你喝醉了,占着我的床。我当然不允许了,所以,我们抢了一晚的被子。”

  “还有五年前……”

  “住口!”孟夏赶紧冲过去捂住他的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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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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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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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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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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