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林歌就碰到了少年,当时他正一个人蹲在地上倔强地抹眼泪。林歌走过去问:“你在这做什么呢?”
哭鼻子的少年发现自己的囧样被人看到了,不禁有些恼羞成怒:“关你什么事!”说完就皱着眉头转身要走,一边走还一边踢脚下的石子,示意自己现在心情不好别来惹他。
林歌只是笑了笑,迈开步子追了上去:“你这么着急着走做什么,我又没有笑话你。”这话刚出口林歌就后悔了,没笑话他那追上来是什么意思?
“你笑吧!”少年更加生气,扭过头不去理她,可是眼神却不经意地看到了树林外面的几个混混,他的眼睛瞬间变得凶狠起来。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林歌也看到了那些混混,不禁想到了些什么:“是他们欺负你了?”
少年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把目光收回来,愤愤地说:“不关你的事。”
看到少年还想走,林歌也不追上去,就在他的背后幽幽出声:“那你可想欺负回去?”她的语气里颇有些吊人胃口。
那少年果然停下脚步,侧过身来,用余光看着林歌:“你一个女人家能有什么办法,我刚刚听到差点笑掉大牙!”
“我自然有我的办法,就看你想不想听了。”林歌也傲娇起来,她就不信这少年还能往前走一步。
“你……真有办法?”少年犹豫开口。听他这话,应该是动了心思想要听听林歌怎么说。
小孩子果然是小孩子,经不起吊胃口,你越是吊着他,他就越是好奇,缠着你问个清楚。林歌心里暗暗发笑,脸上确做出神秘的样子来,朝少年勾了勾手:“你跟我来。”
那少年只是犹豫了一下就跟了上去。直到走出去了很远,少年有些不耐烦:“到底要去哪里啊?”说着,他也停下了脚步,大有“你不说我就不走”的架势。
林歌见状,只能先停下脚步来,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这里已经没人能看到了,这才拉着少年神秘地说:“我在这片树林里挖野菜,有一天,我看到这里有迷幻草生长,于是我计上心头,可以捉弄一下那些混混。”
说完林歌就期待地看着少年,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少年皱着眉头想了想:“你是想让他们产生幻觉?”见林歌点头,少年不解,“这哪里能捉弄他们,不过是让他们做个梦罢了。”
听他这样说,林歌不免有些失望,只能耐心给他解释:“我自有我的办法,不过我需要你的帮忙。”
“我能帮你什么忙?”少年颇有一些不自信。
“你能找到那些人饮用的水吗?”林歌看着他,只要他能把自己手里的东西放到他们的饮食中,事情就成功了一半。
少年想了想,冲着林歌点了点头。林歌拉着他往树林深处走去,带他去找那迷幻草。
走到一片草丛处,林歌看到了迷幻草的花,是一种淡黄色的花朵,要把它的根拔出来,磨成粉末,洒进食物中就能让人产生幻觉。
二人拔了一些,林歌将其收起来,装进怀里,一边收拾菜筐一边对少年说:“你晚上去东边的那条河那等我,我趁着打水的空把磨成粉的迷幻草给你,你只要让他们吃下这些迷幻草,剩下的就交给我了。”
“你这东西真的有用吗?”少年有些嫌弃地看着林歌,眼神中颇有些不相信之意。
林歌正了正脸色:“你只要做好你答应我的事就好了,其他的不用管,只管看热闹就好了。”
“哦。”少年冷冷地答应一声,转身离开了,一边走还一边回头看林歌。林歌看着他的背影往前走,看到他回头就跟他挥手。
拍了拍手上的土,林歌为这初步的胜利沾沾自喜,正叉着腰看着少年一步一步往前走,就听到老妇人的声音传来:“歌儿,歌儿!”
这才让林歌反应过来,她赶紧整理了一下衣服,想着装作迷路的样子蒙骗过去。这一声声的“歌儿”让她有些发愣,好像之前也有人这样叫她,可是是谁呢?她想不起来了。
正当林歌发愣的时候,老妇人已然快步走到了她面前,一掌拍在她额头上:“你跑这么远做什么,倒叫我好找!快跟我回家去。”
林歌被拍得疼了,大叫一声,又急急地为自己辩解:“娘,我挖着挖着菜就走远了,等到抬头的时候才发现迷路了……”话没说完就被老妇人打断了。
“让你别离我太远,你偏不听,下次你迷路了被狼叼了去,看你在狼肚子里如何后悔!”老妇人咬牙切齿地骂着,可她总是刀子嘴豆腐心,哪里会真的盼着林歌被狼叼去。
大概也知道老妇人口不对心,林歌跟在她身后“咯咯”地笑起来。
回到家里,林歌趁着老妇人做饭之际,跑到房屋后面,从怀里拿出迷幻草,扔掉叶子留下根,用石块一点一点磨起来。
怕自己消失的时间太长,老妇人会起疑心,林歌总是磨一会儿就去老妇人面前晃荡一下。最后终于把所有的迷幻草根磨成了粉末,林歌又用一张新纸包起来揣进怀里,等着晚上交给那少年。
吃过晚饭,老妇人又拉着林歌嘱咐了好几遍,无非就是在树林里不能乱跑,遇到熊要装死,遇到狼就自求多福吧。一边嘱咐着一边恐吓着,林歌频频点头说自己知道了。
直到老妇人意识到天色已晚还没有打来明天要用的水,这才有了上面那一幕。
林歌回到家门口,老早就看到老妇人站在门口往自己这里望,她知道老妇人担心她,就算她回去得再早都会嫌晚,巴不得她不出门才好。
总算看到林歌出现在自己视线里,老妇人快步迎了上去,伸手就要接过林歌手里的木桶,却被林歌推开:“娘,我来就行了,你歇着。”
“看你这细皮嫩肉的,哪里做过这粗活,跟着我让你受苦了。”老妇人最后这句话说得很轻,但还是落进了林歌耳朵里,林歌一鼓作气把木桶拎进家门,又把老妇人搀扶进来,关上门后就开始生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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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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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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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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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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