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到太上皇那个年代,女子替父从军的奇闻并不少,可是早在十年前开始,大周就已经不再强制抓壮丁了。
军营审查那么严格,居然这么久都没发现异样,如果不是底下那帮兵蛋子偷奸耍滑的话,那只能说明这姑娘本事厉害。
云苓将那几张密密麻麻的信纸递给他,好笑地道:“你倒是说对了,她的来头不算小,所以才能顺利混入军营,不过她虽然不是替父从军,但也差不多了。”
萧壁城接过信纸认真地看起来,片刻之后恍然大悟。
“原来是卫氏女,难怪了。”
这位“木兰姑娘”名唤卫缨,封阳在信纸上仔细地交代了她的出身,以及女扮男装入军营的原因。
萧壁城对卫家并不陌生,相反平时还经常和他们打交道,因为卫缨的父亲乃是正四品的武职京官,金吾卫中郎将。
金吾卫是大周京城的十二卫之一,是属于帝王的亲兵部队,除了在皇帝出行时担任护卫之外,还负责平时巡查京城、警戒之责。
之前殷家动乱当晚,配合胧夜夫妻调兵遣将的统领便是卫缨之父。
这个姑娘女扮男装入军营的原因很简单。
虽然朝廷已经不强制抓壮丁了,但自太上皇称帝以来曾亲自立下过一条律法:所有朝廷武官,但凡官居七品以上,膝下子辈非独生或者身患残疾,必须有至少一人参军服役。
老人家打了一辈子仗,十分认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句话,更见不得统领高高在上地躲在背后发号施令,却让百姓子弟兵在前面冲锋陷阵送死的。
再者,他认为武将之家,必须有人时刻保持着血性,所以才立下了这么个规矩,至今不曾改变。
不过太上皇颁布的条令倒是很灵活,根据武官职位的高低,其子参军服役的年限在五年到十年不等,服役的武官之子年满十五岁便可以入军营,最迟年满二十必须服役。
卫缨的家庭情况有点特殊,她爹是个妻管严,后宅没别的女人,膝下自然也就只有二子一女。
按照规定,卫家男儿是有一个必须参军的。
卫缨的弟弟才八岁大,这兵役自然落到了她哥哥的头上,并且对方已经年满二十了,没法再拖下去了。
奈何卫哥哥是个生在武将之家的文人,更是体弱的早产儿,打小身子骨就不好,别说五年了,能熬过三年都够呛。
只怕还没等上战场,他就先死在操练士兵的戈壁滩上了。
偏偏卫哥哥又不符合身患残疾的标准,此役不得不服,让卫家人惆怅不已。
关键时刻,卫缨站了出来,提出要代兄长从军,以换得哥哥将来能安心入仕。
萧壁城看到这里,也是哭笑不得:“当初我还纳闷,卫中将一个爱妻如命的人,怎么会凭空冒出来一个十七岁的庶子,原来都是假的。”
那会儿因为这件事,军营里还挺热闹的。
人人都知道卫中将老实本分,从来不在外拈花惹草,他家里有个母老虎,也不敢多看别的女人一眼。
直到某天,一名少年突然拜访卫家,自称是卫中将流落在外的儿子,如今携亡母信物上京认亲。
众人这才知道,卫中将年轻时曾与一个烟花女子在酒后一夜风流,就这么意外留下了种。
那段时间,卫中将老实本分的形象可谓一夜崩塌,卫夫人更是暴跳如雷,将丈夫狠狠收拾一顿后,便将这“庶子”送去服军役了。
当时,萧壁城还在旁边津津有味地啃了好几口大瓜,没想到这瓜是假的!根本不保熟!
云苓嘴角抖了抖:“能想出这个法子来,卫家也都是人才。”
嫡母反感凭空冒出来的庶子,将其送去服军役,乃是人之常情的操作,故而才没有引起旁人的怀疑。
“不过,这卫家怎么肯同意让女儿去参军?”
按照萧壁城说的,卫家两口子夫妻感情很好,对亲女儿总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萧壁城解释道:“是卫缨执意要去的,这姑娘外在沉稳,心里却有主意的很,瞒着家里人率先用假身份报了名,卫家知道后也来不及阻止了,才只能选择配合她演这场戏。”
“也正是有她顶上,她的大哥才得以能够继续读书,还在前年的时候考上了咱们清懿书院。”
云苓点点头,倒是个敢想敢做,又很有趣的姑娘呢。
不过这也算得上欺君之罪了,好在这姑娘是个有真本事的,凭借功劳在身应当不会受到惩罚。
正想着,便见萧壁城神神秘秘地凑过来,小声地开口:“不过,我猜这卫缨除了想代兄长服役之外,应当还存了点其他心思。”
“你知道些什么内幕?”一听有八卦,云苓立马来了精神,戳戳他的腰窝道,“快说,别卖关子!”
萧壁城笑着抓住她的手,低声道:“卫缨跟沈沁是手帕交,两人自小玩在一处的,如果沈拓大哥当年没有在边关出事,说不定她现在就是沈沁的大嫂了。”
很久以前,卫中将跟他闲话的时候,反复惋叹过沈拓很多次,他后来便从中琢磨出了两家原本有想结亲的意思。
沈拓年长卫缨许多,他出事的时候卫缨才十四岁呢,不过这个姑娘应当是从小就喜欢他的。
当初萧壁城从军绥城,有一年归京探亲时,将沈拓战死的消息一并带了回来,这个姑娘还曾费劲办法见过他一面,便是想打探沈拓的情况。
他隐约记得,那姑娘当时怪伤心的,还托他帮忙寻找沈拓的尸骨。
过后三年,卫家就多出了个从军的庶子,那时的卫缨十七岁,她在边关待了五年,如今已二十二,至此尚未婚嫁。
云苓听到这里一时哑然,也生不出玩笑的心思了:“若真如此,这姑娘倒是个重情重义之人。”
她执意要去绥城,是想亲自寻找沈拓的尸骨吗?
【作者君:上章有个虫捉一下,男主失明后封阳在边关替他带了2年兵,应该是在一共绥城驻扎了5年,不是3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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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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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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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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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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