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顾氏的危机虽然已经解除了,但如今股价却还没有回升到之前的水平,顾昀笙怎么可能长期留在这大山里陪着她,置顾氏于不顾呢?
虽然心里明白,可是墨婉还是觉得难免失落。
毕竟之前分别了三个多月,如今才见了一天,表明了彼此的心意,她还有好多话没有对他说呢。
这份失落一直维持到早读快结束的时候,忽然,一个学生举起手,大喊了一声:“报告!”
“怎么了?”墨婉赶忙从自己的思绪里回过神,她之前一直在想着顾昀笙的事情,差点忘了现在还在上早读课。
幸亏孩子们都在自觉读书,不然她这个做老师的就太不称职了。
“报告小婉老师,外面有人找你!”那个举手的学生再次开口。
墨婉心下疑惑,转头,便看见窗外凑过来一张英俊的脸,正笑着冲她眨眼,手里拎着一个保温壶,有些邀功似的朝着她晃了晃。
墨婉感觉自己的心,如同灌了蜜糖一般,一下子就甜了起来。
恰逢下课铃声响起,她立刻说了声:“下课。”便迫不及待地第一个冲出了教室。
“慢点!”顾昀笙急忙扶住她:“那么着急干什么?你以前可是做什么事都不温不火的。”
墨婉没有说话,只是一双眼,一直望着顾昀笙的脸。
他的脸依旧帅气,但是眼底却泛着淡淡的青色。他低下头,小心将手里的保温壶打开,递到墨婉面前:“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你最喜欢的鸡丝粥!”
“你去哪里买的?”墨婉有些惊讶。
她来村子里几个月了,自然知道,虽然自己因为捐了不少钱,所以村长格外感激她,为她专门宰了两头猪,阉了肉,让她每天都有荤菜吃。
但是鸡鸭这些,在村子里绝对是稀缺资源,一般人家养不起。
养得起的几家也都只是养着一两只母鸡,专门留着下蛋给孩子添营养的,几乎不可能会宰了吃肉。
顾昀笙却不在意的笑笑,轻描淡写道:“我去镇上买的。可惜镇上的东西实在太少了,我只能随便买了些,其他的我让楚尧拿到你宿舍了,这个粥,我特意拿来邀功的。”
他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脸,笑道:“老婆大人是不是该奖励奖励我?”
墨婉感觉眼眶有些发烫。
从这里走到村口能走车的地方,就需要半小时。从村口开车去镇上,又要一个小时。
这样来去一趟,就算是一路不停,也至少需要三个小时的时间。
现在早读刚刚结束,时间应该是七点半。往前推三个小时……那他,岂不是四点不到,就爬起来,去买这些东西了?
更何况,昨天他才风尘仆仆开了好几天的车来到这里。
就为了让她吃一口鸡肉粥,他就如此不辞辛劳地为她跑来跑去。
她伸手,抚上顾昀笙眼底的乌青,听着他还在抱怨自己太笨了,明知道要进山,自己就该从市里多买些东西带进来之类。
“为什么要跑那么远,就为了买一碗粥?”
“因为我喜欢呀。”顾昀笙理所当然:“你现在在这里支教,我知道没办法让你立刻跟我离开。而我又心疼你挺着大肚子,还这么辛苦。我能做的不多,只能在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里帮帮你,宠宠你。”
“可是,那么远……”
“无论多远,只要想到能让你开心,我做的这一切,就都值得。”随后,他又伸手,摸了摸墨婉的肚子,心疼道:“更何况,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
“宝宝啊,爹地没什么能为你做的,只能让你妈咪吃得好一点,住得好一点,过得好一点,是不是?”
“住得好一点?”墨婉有些疑惑的挑眉。
“你等会就知道了。”顾昀笙故作神秘的笑笑,伸手捏了捏墨婉的脸:“好啦,先喝粥,不然要凉了。”
“嗯。”墨婉低着头,小口小口地将粥往嘴里送。这鸡丝粥是镇上唯一一家粥店卖的,味道其实很一般。可是墨婉却觉得好吃极了,心底被满满的幸福感填满。
等她吃饱,墨婉迫不及待要去宿舍看看。
一进门,她便被宿舍里的景致惊呆了。
原本空空的水缸里,插满了五颜六色的漂亮玫瑰,无数零食水果堆满了她的办公桌。
床上也添置了全新的四件套,日用品也几乎换了个遍。
原本空旷简单的小屋瞬间被塞得满满的,墨婉有些讶异地捂住嘴巴:“天啊,你是把镇子上的超市都搬空了吗?”
“本来还想多买点的,可惜镇子上的东西实在太少了。”顾昀笙抱怨着:“还有电热水壶、平板电脑、彩电空调这些……都买不到,我能买到的只有这些。”
“已经够多了!”
“和你之前比,差远了。”顾昀笙从墨婉身后抱住她:“我想把最好的都捧到你面前。”
“阿笙……”
她正要说什么,忽然,有一道温润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婉婉!”
顾昀笙和墨婉一同回头,便看到一个穿着淡蓝色衬衫,身材高挑,气质文弱的男人,正朝着这边挥手。
“婉婉,我之前准备找你去食堂一起吃早饭的,可是找了一圈都没看到你,没想到你先回宿舍了啊?”男人走近,像是才看到顾昀笙一般,微笑着问:“这位是?”
“我是她老公!”顾昀笙的眼神变了,带着些许冷峻,将墨婉一把揽进自己怀里,一副保护自己所有物姿态:“婉婉,他是谁?”
当着外人的面,墨婉还是有些害羞的,想要从顾昀笙怀里挣脱。
顾昀笙的手臂却像是焊住的铁箍,任凭墨婉如何挣扎,就是纹丝不动。
男人的视线落在了顾昀笙搭在墨婉肩膀上的手时,神色略暗了暗。
随即,他又勾起唇角,道:“你好,我是这里的支教老师,我叫白凡。你也可以叫我小白老师。村里人都这么喊我。”
“哦,小白。”顾昀笙不在意的点点头。
白皙夜再次邀请:“婉婉,你还没吃早饭吧,我们一起去食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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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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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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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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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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