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又想不出究竟是在何处。
“宋姐姐,这位是?”顾念竹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好奇。
宋珍娘只简单说了几句,“你可以称呼他‘大胡子’,他是我相公。”
顾念竹也向大胡子介绍了她自己,大胡子的态度有些冷淡,似乎并不感兴趣。
对此,顾念竹也没觉得不开心,她反倒是羡慕起了宋珍娘,不禁说道:“姐姐可真幸福,有这么好的夫君,还有个乖巧又漂亮的儿子。”
这么说着,她还不忘捏了捏安之的小脸蛋。
安之朝她笑了笑,眨巴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她。
“你以后也会很幸福的,我以前也没有想过,有了他们,生活会是这样的幸福。”
宋珍娘由衷的感慨,她以前也曾有过抗拒,觉得不如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好。
现在却不一样了,她觉得有大胡子和安之陪伴,这样的人生才是完整而又完美的。
一路上,顾念竹的话都很多。
她的性格开朗,说说笑笑间,他们已经走过了很远的路程。
在这个过程中,宋珍娘对顾念竹也有了许多的了解。
她知道,顾念竹之所以会离家出走,是因为家中逼婚。
“我才不想把自己随随便便的托付给哪个人,再说了,听说那个人有心上人,我一大好年华的姑娘,干嘛去和别人抢男人?”
提及这件事情,顾念竹有着很深的怨念,她的话几天几夜都说不完。
对此,宋珍娘的感受也很深。
古代的女子,婚姻大事很少能够自己做主。即便是做了主,也未必会得偿所愿。
就拿原主来说,她嫁给了王富有,这是她心心念念的事情。
然而,结果换来了什么?
有的时候,自己一直坚持的,未必是对的。
但是,倘若不去搏一搏,在头破血流之前,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知错。
“你回去以后,千万别再跟你爹娘对着干了。他们也都是为了你好,只不过,你的未来人生,是由你自己做主的。别人帮不了你什么,也无法左右。”宋珍娘笑着说道。
她听了许多,心里面也明白了很多。
从顾念竹的话语里,她就能够听得出来,顾念竹的父母对她是非常好的。
照这么说,她的父母绝对不会是那种为了荣华富贵甘愿出卖女儿幸福的人。
顾念竹点了点头,“他们肯定都担心坏了,我回去以后,先去祠堂跪下认错,我爹和我娘肯定会心软的。”
没办法,她就是这么的有自信。
从小到大,她在家里是被宠大的,没有受过委屈,也不曾吃过苦头。
离家出走的几天,她几乎把前面十几年没有吃的苦,全部都给吃完了。
马车又走了两天,他们总算是到了京城。
“宋姐姐,这里就是京城了。你快看,那边就是京城最有名的酒楼,望月楼。等我回家安排好一切,我一定请你去望月楼吃顿大餐。”
顾念竹满心的欢喜,终于回来了,她不用再去奔波了。
流落在外的这些天,她可谓是尝遍了人间疾苦。
这样的日子,她不想再经历,只想回到家中,抱着她母亲好好哭一场。
“好,等你解决了家里的事情,咱们再聚也不迟。”宋珍娘淡淡笑道。
因为有了顾念竹的陪伴,她往京城赶来的一路才没有那么的枯燥无味。
在这之前,她心里面最多的是抗拒,不愿意来到这里,也不愿意涉足太多。
如今却不一样了,有大胡子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
不管是走到哪里,她都不会害怕。
顾念竹和宋珍娘就此分开,虽然分开了,但是她们两个人之间的友谊是不会变的。
大胡子带着宋珍娘和安之回了王府,因为他提前通知了心腹手下,他会带着宋珍娘和安之回来,王府的一切早就已经打理妥当了。
“恭迎王爷王妃!”
他们刚一进门,王府的一众下人就全都跪了下来,口中说着欢迎的话。
在大胡子开口之前,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敢抬头。
“都起来吧!从今以后,你们又多了两位主子。伺候好了他们,才是你们的本事。”
大胡子没有多说其他,他对王府的一众下人还是比较放心的。
这些人都是他挑选而来的,也经过了时间的验证,每一个都很可靠。
有些话,不用他多说,就会有人打理的妥妥当当。
“王爷放心,小的必当肝脑涂地,在所不辞!”众人纷纷应和。
很快就有下人带着宋珍娘去了兰香院,大胡子平日里就住在那里。
“王妃,一切都是按照王爷的吩咐布置的,想来您也应该是喜欢的。您要是有什么别的要求,尽管吩咐奴婢们去过。”
说话的婢女名叫秋月,她本是忠臣之后,其父却受到了不明的冤屈,只有她活了下来。
大胡子为了保住她的性命,让她隐姓埋名留在了王府。在秋月看来,大胡子就是她的恩人。
至于过去的一切,她早已经看淡了,也不想再去计较什么。即便是计较了,也未必能够得到好的结果。
“辛苦你们了!”宋珍娘的语气始终显得很亲和,她很喜欢这里,也知道下人们都是用了心的。
在秋月的介绍下,宋珍娘对王府的各处都有了了解。
王府很大,装点的中规中矩,并无半分铺张浪费的痕迹。
“王妃赶路辛苦了,您先休息,奴婢已经安排人去准备膳食了。”
秋月介绍了所有的一切,她就退下了。
其实,赶了这么几天的路,宋珍娘倒也没有觉得十分辛苦。一路上走走停停,他们算是边走边玩,倒也是挺开心的。
王府的几个下人在陪着安之玩,小家伙倒是非常的开心。玩的累了,就去睡下了。
刚来到京城的日子,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毫无波澜可言。若是能够一直这样下去,该有多好?
然而,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直到第五天,王府里出现了一位不速之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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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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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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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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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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