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月湖畔,早已经是热热闹闹,四周都是人。男女老幼,在这一天都是一样的,他们所有的人都在享受这样美好的时光。
各式各样的花灯挂在树枝上,看上去很是惹眼。
“小姐,你快看,那边有好多人!”阿水是个小孩子脾性,见到有热闹,她就总想着围过去看一看。
对于她的这个小小要求,宋珍娘是不会拒绝的。
“放心玩吧!有我在,不会有什么事情的。”大胡子附在宋珍娘耳边低吟道,他也希望宋珍娘可以放开了玩一场。
当然,他还要时刻注意周围的环境,免得混进来什么人,会对他们不利。
莫骁一直目不斜视,他的眼神始终在眼前的几个人身上。他知道,只有保护好大家,他才能算得上是不辱使命。
如若不然,他就真的是对不住大胡子。
宋珍娘自然是放心的,有大胡子在,她比任何时候都要放心。唯一担心的是,大胡子的行踪会被有些人盯上。敌在暗我在明,很多事情都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看清楚的。
灯火通明,可以照亮他们每一个人面容。
“若香,你喜欢什么花样的灯?”宋珍娘拿起了一个并蒂莲花式样的花灯,她看向了费若香。
要是放在以前,宋珍娘是不喜欢这些花样的。可是,自从她和大胡子敞开心扉以后,她就特别喜欢这种成双成对的东西。看到这些东西,就好像预示着她和大胡子也会长长久久,永远幸福。
人心里有一些念想总是好的,有所期待,这些期待总有一天就会成为现实。
如今的他们,相亲相爱,眼睛里只有彼此,往后也应是如此。
费若香有些走神,她一直在看绘制着蝶恋花图案的花灯,心里面却是空落落的。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知道有些人有些事根本不值得她去想。
可是,人的心思很多时候都是不受控制的,她控制不了自己。
过去的那些年里,她也会偷偷的从家里溜出来,来到花灯会上,只是为了看那个人一眼。他们两个人之间总是会隔一些距离,拿着一模一样的花灯,却装作是陌生人。
一份爱恋埋在心里,却是非常的浓烈。就算是相隔千里,他们两个人的心也是在一处的。
如今想来,费若香都不知道是开心还是难过,总之失落是有的,她不能否认过去的甜蜜。
“我喜欢这个兔子!”
良久,费若香才给了宋珍娘回应,她脸上始终带着恬淡的笑容,这让她整个人看起来都是非常的柔和。
这样美好的一个姑娘,却偏偏要经受那样的伤害。
“兔子好,我也喜欢,费姑娘和我一样呢!”阿水手里拿着一个花灯,她开心的不行,听了费若香的话,她急忙凑过来说了一句。
每个人都选了喜欢的灯,他们打算一起去湖边放灯祈福。
就这样,他们来到了最热闹的湖边。
一群人在那里围着,所有的人都显得格外高兴,热闹是热闹,但是并不显得喧嚣。
宋珍娘几个人往前凑了过去,他们也想要分享这一份喜悦。
谁知道,一眼望过去,他们竟然看到了方行书。
还真是冤家路窄,越是不想见到哪个人,那个人就会如影随形似的,总也甩不开。
“我们还是不看了吧,这么多人围着,也没有什么可看的。”阿水有些后悔了,她后悔自己闲着没事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结果竟然又要勾起费若香的伤心往事。
费若香却觉得没什么,她告诉自己要看开一些。
此时此刻,她就那样看着方行书和他的新婚妻子接受众人的祝福。她想,她也应该祝福方行书,愿他能够一辈子幸福。至于他会不会幸福,旁人也是无从得知的。
放过方行书,费若香也就放过了自己。
她不想继续沉浸在过去的那些痛苦之中,只希望这一切可以趁早结束,她也可以早一些忘掉那个人,忘掉从前的一切。
“他花了这么多的心思,就是为了取悦他的妻子。这么多花灯,应该花了不少钱,他如今倒是大方的很。”费若香笑了笑,这才说道:“放着这种美景不看,怪可惜的,我们去看看吧!”
从费若香的脸上,宋珍娘看不到失望,也看不到喜悦或者伤心。她很是平静,就好像只是在看一个陌生人似的。
若只是陌生人,他们一行人完全可以看热闹,不顾其他。
可是,制造这场热闹的人偏偏是方行书。他曾经给过费若香诸多希望,到头来他却把所有的美好都给了别人。
虽然费若香表面上是一副无所谓的神情,但是所有的人都知道,她心里必定是不好受的。
“若香,你这又是何苦呢?我可没有这个心思去祝福他,像他这样的人,活该孤独终老!”宋珍娘完全没有了心思去看热闹,她就是看,也不会去看方行书的热闹。
此刻离得还有些远,尚且能够听到周围人对方行书夫妇的祝福。
其中,有一个妇人的声音传来,“我是看着行书长大的,他从小吃了不少苦,如今能有这样的出息,也实在是不容易。他对姑娘你是真心实意的,还望姑娘能够多多体谅他。”
“婶子请放心,我一定会竭尽所能,好好照顾行书的,我会一直陪着他,不管贫穷还是富贵。”
那女子的声音听起来很是温柔,她有一腔孤勇,愿意陪着方行书走过以后的人生路。
“阿瑶,我不会让你受苦的,今晚就让乡里乡亲们都做个见证,我这一辈子都会对你好。”方行书说的很是诚恳,他似乎已经忘了,就在不久之前,他也曾对费若香说过许多情话。
他的承诺一文不值,却能骗过一个又一个的女子。
被唤作“阿瑶”的女子就是他的新婚妻子,也是他攀附权贵的跳板。
阿瑶满心欢喜,她看着方行书,眼睛里的幸福都要溢出来了。
灯火朦胧处,回头的那一瞬间,方行书正好撞上了费若香的目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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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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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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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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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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