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她还见到有陌生的人影出现。每每此时,大胡子都会消失。
宋珍娘向来不是个悲观主义者,但是遇到这种事情,她还去会觉得其中有不妥。
大胡子的身份特殊,为了一些缘故,他给自己树下了不少敌人。
尽管他认为自己做的是对的,却也难免会遭到他人的嫉恨。
宋珍娘一直都知道,她决定了要跟着大胡子,也便做好了接手这一切的心理准备。
“你放心,这世上还没有人有能耐我左右。”
大胡子在她额头上印下浅浅的一个吻,他想让宋珍娘安心。
只要有他在,他就不会让宋珍娘有任何为难之处。
天塌下来,都会有他在一旁扛着。
既然大胡子不愿意说,宋珍娘也就没有再多问。
她心里的主意一直坚定,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她既然认定了大胡子,就会一辈子不离不弃。
下雪天,很少有人出门,自然也不会有生意上门。
“我们去外面走走吧!”
宋珍娘提议,她从来都不曾漫步在雪中。
最重要的是,她想要和大胡子一起,一起走到白头。
大胡子点了点她的鼻子,“都是当娘的人了,怎么像个孩子似的?”
前世,宋珍娘小时候也很喜欢玩雪,她的父母也曾带着她去滑雪。那个时候,一家人很幸福。可惜的是,她还太小,很多美好都被她忘记了。
到后来她记事了,却再也没有了那样的幸福时光。
在她的记忆里,她就是一个被抛弃的孩子。无依无靠,只能依靠自己。
直到如今,所有的一切都得到了满足。
此时此刻,她就像是个贪玩的孩子一样,想要渴求更多的美好。
“就当是留个美好的回忆,等我们老的时候,还能回忆起今天。”宋珍娘挑了挑眉,“你要是不想去,我可就找别人了。”
下一刻,大胡子差点儿就跳了起来。
“别人?除了我,你还能找谁?”大胡子丝毫也不示弱,“谁要是敢,我就先打断他的腿!”
与此同时,大胡子站了起来,他拉着宋珍娘的手,打算一起出门。
既然宋珍娘想去看雪,他当然是会满足的,无条件的满足。
大胡子准备了斗篷,他撑起了伞,两个人漫步在雪地里。
街上尤其安静,大家都窝在家里,很少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出门。
一路走过来,四周安静,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脚步声。
“珍娘,你现在是不是在想,我们就这样一直走到白头。”
大胡子的手干燥而又温暖,宋珍娘的手被她握住,一点儿都不觉得冷。
他的声音低沉,似是有一种蛊惑力,指引着宋珍娘畅想更加美好的以后。
其实,只要有大胡子在身边,每一天都是美好的。
若是放在以前,宋珍娘根本就不会知道,有一个陪着度过一生竟是这么幸福美好的事情。
原来,她也会有所期待,也会盼着能够一生一世握着那个人的手。
有些事情总是在经历了以后才明白,还好这一切来的不算太晚。
宋珍娘没有应声,她只是握紧了大胡子的手。
这一瞬间,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走着走着,宋珍娘突然看到前面墙角处有一个蜷缩在地的人影。
大冷的天,又下着这么大的雪,会是什么人呢?
她拽了拽大胡子的手,两个人同时停下了脚步。
“走,过去看看!”
大胡子眯了眼睛,他竟是觉得那个身影有几分熟悉。至于是谁,一时半会儿之间他也想不出来,需要走近了看,他才能记起来。
他握紧了宋珍娘的手,又低声嘱咐道:“你只管站在我身后,若是有危险,保全好自己要紧。”
大胡子曾经不止一次的对宋珍娘说过,若是遇到了危险,让宋珍娘大可以抛下他不要管。宋珍娘若是在,大胡子肯定会分心,影响他发挥。只有确保宋珍娘平安了,他才能够毫无顾忌的去解决麻烦。
这一次,他同样是这样的想法。
宋珍娘点了点头,退到了他的身后。
虽然站到了后面,宋珍娘却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抛下大胡子一个人独自逃开。
前世,都是她来保护别人。
今生今世,她却被人保护。那个人是大胡子,一个愿意保护她的人。
待他们两个人走近了,地上的人仍旧没有反应。
“他是姜少爷……”宋珍娘倒吸了一口凉气,她只觉得这很是不可思议。
大胡子蹙了眉头,“你是说姜弘文?他怎么会在这里?”
是啊,姜弘文怎么会在这里?
此地距离府城并不近,姜弘文来做什么?
而且,他还把自己搞的这样狼狈。
“姜少爷!你醒醒!”
宋珍娘往前走近了几分,她试图要把姜弘文给唤醒。
可是,任凭她喊了许多遍,姜弘文都是一点儿反应都没有,人就那样靠在墙上,一动也不动。
“这小子该不会是被冻死了吧?”
大胡子见不得宋珍娘关心别的男人,尤其是姜弘文不止一次表示过对宋珍娘的情意。
情敌就在眼前,虽然他并不把姜弘文放在眼里,他仍旧会觉得心里面有些不舒服。
他的女人,被别的男人惦记,这是一种很糟糕的体验。
“他不会有事的,我们把他带回家吧!”
宋珍娘扯了扯大胡子的袖子,她复又说道:“你放心,我不会让他久留的。他这样的大少爷,左右都是需要人照顾的,我们也留不住他。”
“这可不一定。”大胡子踢了姜弘文一脚,他冷哼道:“这小子的鬼心眼多了去了,他突然出现在这里,说不定就是来找你的。我不会让他得逞的!”
宋珍娘却摇了摇头,“你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如何知道他在想什么?再说了,不管他的目的为何,我都已经和你成亲了,难不成还能反悔?”
“你敢?”大胡子的眸光闪烁,很是危险,“你要是敢,我就先杀了他,然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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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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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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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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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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