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这位老板娘约莫四十岁的样子,要不是见大胡子身边有宋珍娘跟着,她定是要把大胡子的家世背景打听一个遍。她家的小女儿正值出嫁的年岁,在她看来,大胡子这样的少年正是最好的人选。
可惜了,她只能怪自家闺女没有这个福气。
宋珍娘不禁叹了一口气,她只觉得男人长得太好看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这以后,她还能放心让大胡子一个人出来吗?指不定哪一天他就被一个大妈给看上了,然后带回家中做了女婿。
“老板娘,算一下多少银子?”
宋珍娘很是利落的挑好了料子,她只想着早一些带大胡子离开这里,免得被人惦记。
“姑娘,你是从哪里找到了这么好的相公?”
老板娘一边看向大胡子,一边询问宋珍娘。很显然,她对大胡子是越看越喜欢。
宋珍娘很是无奈,她先是甜甜的一笑,紧接着说道:“他啊,是我捡来的,上门女婿。”
上门女婿?
大胡子也是一脸懵,他什么时候成上门女婿了?
但是,他并没有反驳。不管宋珍娘说什么,他都是笑着应对的。只要宋珍娘能够开心,那便一切都好。
这以后,老板娘果然没有再说什么。
挑选女婿,肯定是要家世相貌都好的。听说大胡子是上门女婿,她就知道大胡子肯定很穷,她可不愿意让闺女吃苦。
待出了门,大胡子才开口问道:“你真想让我做上门女婿?”
其实,上门不上门的,大胡子倒是不在意。只要能够和宋珍娘生活在一起,什么都好,他绝对不会觉得有不妥之处。
宋珍娘停住了脚步,她朝着裁缝铺的方向指了指,“难不成你是想要给刚刚那个老板娘做女婿?她家的女儿正要说亲,我看你倒是挺合适的。”
大胡子这才明白了许多,他的目光一直在宋珍娘身上,哪里会去在意裁缝铺老板娘在想什么?
“我立过誓言,这一辈子只会娶你一个人。你让我娶别人,这不是要我违背誓言吗?”
大胡子说过的话,他一直都记得。
两个人拌了几句嘴,宋珍娘也更加明白了他的心。
很多时候,她都觉得能够和大胡子生活在一起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会有多久,那么,她就珍惜眼前吧!
“我不需要所谓的承诺,誓言要是有用,每天都会有男人会遭天打雷劈的。”宋珍娘的语气明显的轻快了许多,她不禁抱紧了怀里的布匹。
“信不信由你,做不做由我。”大胡子没有许诺,只是说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心里应该很清楚。你那么聪明,我就不信你会不明白。”
宋珍娘的声音淹没在了人群中,她说:“我信你。”
可惜的是,大胡子并没有听到这三个字。他只看到了宋珍娘的嘴唇微动,却什么都没有听到。
张翠花和宋青河的婚期定在三个月以后,正好赶上了年关,到时候一定是更加的热闹。
空闲下来时,宋珍娘会把料子拿出来,她要赶在张翠花出嫁之前做好绣鞋。
另外,她还有一件事情要做。
这天晚上,她抱着安之找到了大胡子。
“你找我?”
月色之下,他们身上都镀上了一层银色,看起来朦胧而又美好。
这天气是越来越冷了,斑驳的树影摇摇晃晃,有人影的地方并不会显得萧条。
宋珍娘把安之交给了大胡子,她想要说什么,却一直在纠结。
她什么时候也变得这样扭捏了呢?
宋珍娘自己都说不出个所以然出来,大胡子很有耐心的等待着。
被大胡子抱在怀里,安之时不时的会笑出声,他似乎很享受这个怀抱的温暖。
“安之乖,快快长大,等你长大了,爹爹教你功夫,骑马涉猎,你说好不好?”
大胡子在逗安之,他对这个孩子投入了很多的心思,他一直告诉自己,一定要做一个好父亲。
在大胡子小时候,他就失去了母亲的庇护。楚氏王朝,他父皇的子嗣众多,他一年都很难见父皇一面。后来,负责照看他的嬷嬷告诉他,若是想要在皇宫里安然无恙的活下去,他就得学会一些本事。
要么做个有用的人,要么做个彻头彻尾的废物。
他不想做废物,只好拼命的练功夫。
后来,他的努力总算是被父皇发现了,他终于成为了一个别人眼中的有用之人。
可是,他失去的父爱却是永远也得不到弥补的。
想到自己经历的一切,大胡子每每都会觉得辛酸。所以,他不愿意让安之和他有同样的经历。
作为一个父亲,他自然是希望孩子能够好好的,平安长大,一辈子安乐无忧。
大胡子想要陪伴安之长大,给他最多的庇护,做到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
“给我找件你的旧衣服,别磨蹭快点去。”
宋珍娘终于找到了一个还算不错的由头,她接过了安之,就把大胡子推到了房间里。
大胡子则是一头雾水,他根本不知道宋珍娘要做什么。
“你要我的旧衣服做什么?是谁需要旧衣服来接济吗?”
大胡子想了好一会儿,他总觉得这个理由并不充分。
宋珍娘却不给他理由,“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你可千万不要后悔。”
她都这么说了,大胡子当然不想要后悔。
“你等着,我马上去。”
说罢,大胡子就按照宋珍娘的吩咐去找旧衣服去了。
至此,他都不清楚宋珍娘的目的究竟为何。
不管怎么说,这都应该是一件好事。他相信,宋珍娘一定是有什么惊喜要给他。
拿到了衣服,宋珍娘伸开看了看,又打量了大胡子几眼,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她前脚刚走出去,就听大胡子说道:“你该不会是要抱着我的衣服睡觉吧?”
宋珍娘差点儿喷出一口老血,这人的脸皮何时变得这么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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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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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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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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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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