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家,她们感受到了和睦温馨。
对于费若香来说,这简直就是她梦寐以求的生活。
她从小生活还算富足,她爹对她还算疼爱。只不过,她爹最爱的还是银子。
为了钱财,她爹不惜让她嫁给一个糟老头子。
一想到这里,她就觉得自己前面那么多年都是白过了。
缺少的那一份温暖,她在宋家人身上感受到了。
至于阿水,她从小就是在家人的呵护之下长大的。虽然家里比较贫穷,她爹娘都会尽可能把最好的都给她和弟弟。
在宋家,她每顿饭都能吃得饱,这也是她从前做梦都想要有的生活。
每一天,她都过得很开心。
有什么活,阿水都争着抢着去做。
她很能干,又非常的有眼力劲儿,自是很招宋家人喜欢。
“珍娘,眼看着你就要临盆了,你就别去镇子上了,留在家里安心待产吧!”
宋孟氏劝说宋珍娘留在家里,她最是心疼闺女,生怕宋珍娘会累着。
尤其是在这最后的一个月,很是关键。
从府城回来以后,宋珍娘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了。
正好费若香对胭脂水粉颇为熟悉,她也愿意为宋珍娘做事。
“娘,我正有此意。”
宋珍娘也想好好歇一歇,她希望孩子可以平安降生,“如今,我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只等着孩子出生了。”
听说宋珍娘终于要休息了,宋家所有的人都觉得放心了不少。
这女人生孩子,就如同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宋家所有的人都将宋珍娘看的十分重要,大家又都知道,她向来都是闲不住的。
此时,她能够这么想,自然是一件好事。
细水长流的日子,温馨而又平和。
大胡子在晚间找到了宋珍娘,这些天以来,他一直在默默守着宋珍娘,同时他也想了很多。
“你想说什么?”
宋珍娘的身子愈发沉重,她懒懒的靠在院子里的摇椅上。
每一次,只要是大胡子心思沉重的来找她,必然是有什么要紧事。
宋珍娘心理准备做的十足,就等着大胡子来说清楚缘由。
晚来夜风凉,吹走了白天的暑气。
蛙鸣阵阵,间或又有一些虫子鸟儿的叫声,微风拂面而来,带着丝丝缕缕的青草气息。
田间的生活很是温馨恬淡,人总能够感受到几分宁静。
在这样的环境下,大胡子都觉得浑身自在。
他可以放下所有的不快,感受生活中极致的美好。
“我又要离开这里了,不过你放心,我会赶在你临盆之前回来!”
大胡子的眸色幽深,他眼中仿佛就只有宋珍娘一个人的存在,天地间所有的一切都成为了陪衬,皆不入他眼。
“又要离开?”
宋珍娘一直没有去看大胡子,她的神色始终都是淡淡的,却又有一种莫名的烦躁不安。
大胡子如何听不出来,他知道宋珍娘是有几分担心的。被人牵挂的滋味很好,大胡子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每一次出去执行任务,等待他的都是一场厮杀。
轻则受伤,重则殒命。
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于度外了,却在遇见宋珍娘以后,他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美好。
他若是护不了自己,又如何能够保护宋珍娘?
一想到这里,他就觉得心口发疼。
“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等这一次的事情处理好了,以后就不会有人再找我们的麻烦了。”
大胡子不想再给宋珍娘平添烦恼,他想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些问题。
“我和孩子一起等你回来!”
宋珍娘缓缓抬头,她的眼神看似平淡,其中却蕴含着别样的情绪。
一直以来,宋珍娘都觉得大胡子很是关心她腹中的孩子。她始终都不解其中原因,也实在是想不出其中缘由。
离开之前,大胡子将一个玉镯塞到了宋珍娘手中。
“有你在,有它在,我就算是拼了命也会回来。”
大胡子握住了宋珍娘的手,他不想宋珍娘拒绝他。
“你一个大男人,身上怎么会有女人的东西?”
宋珍娘倒是没有拒绝,她希望大胡子能够安心离开。
只有这样,大胡子做什么都不至于会分心。
大胡子讳莫如深,他笑了笑,这才说道:“等我回来以后,我再告诉你。不管你想要知道什么,我都会告诉你的。”
宋珍娘点了点头,她没有再多说什么。
当夜,大胡子就离开了。
距离宋珍娘临盆的日子,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近来天气炎热,为了顺利生产,宋珍娘时常出门走动。
她也不觉得无聊,家里所有的人都会陪着她聊天,让她时时刻刻都觉得开心而又轻松。
宋家一切安宁,这样的日子很是和谐。
可是,王家的人就不淡定了。
这么久以来,王富有和高雪莲一直拖着没能成亲。
上一次,高雪莲想要对宋珍娘不利,结果却给自己惹了大麻烦。
她自顾不暇,高家又接连出事,家里的生意越来越差,王富有对高雪莲的心思也淡了很多。
原本,王家人希望王富有和高雪莲成亲,目的就是为了高家的钱财。
如今,在高守业的不断作死之下,高家已经败落了。
王家人看不到希望,只觉得满心后悔。
相比较于高雪莲来说,宋珍娘是更有前途的人。
趁着宋珍娘即将临盆的日子,王家人又想出了一些点子。
王家,一屋子人啥事不干,每天都在异想天开,只等着天上掉馅饼。
“富有,那个孩子是你的骨肉,咱们可不能眼看着他流落在外。你说是不是?”
王大山眯着眼睛,他的如意算盘打的贼精。
在他看来,只要能够给他带来利益,那么宋珍娘就是个不错的儿媳妇人选。
其他人也都一致认同,王婆子也跟着说道:“咱们老王家又不是没人了,咋地也不能让别人给养孩子。富有啊,你去宋家看看,趁着孩子还没生,把她接回来。”
这下子,王富有犯了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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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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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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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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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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