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风习习,虽是初夏,却还是会有微微凉意。
大胡子担心宋珍娘会着凉,特意为她准备了一件披风,“这个你穿上,千万不要着凉了。”
他对宋珍娘格外的关心,可以说是面面俱到。
每一件小事,大胡子都能够记在心上,并且很好的处理。
若是放在以前,大胡子也不会知道,他也可以这般的细心。
从前,他的衣食起居都会有人照顾,他从来都不曾去照顾过别人。
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原来他也很会照顾人。只因为,眼前人是他的心上人。
“珍娘,你可真是幸福。”
费若香不禁感慨道:“人这一辈子,能够遇上一个知冷知热的人,倒也算得上是一种幸福了。你很幸运,公子他对你这么好,又这般体贴。”
看着他们如此,费若香不禁想到了自己。
她和那人约定好了,等到了那一天,他们就可以长相厮守了。
虽然很遥远,但是她心怀期待,如此她也能够觉得安心。
“你就别夸他了,他这种人,不禁夸的。”
宋珍娘没有多说什么,她也已经懒得同别人解释她和大胡子之间的关系了。
在她看来,他们两个至今仍旧只是朋友关系。
若说更进一步,那必定是在许久以后了。
至于会不会有这么一天,就连宋珍娘自己都不知道。
未来总是充满了不确定,让人无处琢磨。
费若香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她更是能够看得出来,大胡子对宋珍娘是十足的用心。
至于宋珍娘,她虽然多数时候会表现的混不在意,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她对大胡子同样是用心的,只不过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
“你们俩走前面,我会一直跟在你们身后。”
大胡子知道宋珍娘和大胡子很是有话说,见宋珍娘与之交谈的开心,大胡子也是乐得看她们俩在一起。
最重要的是,费若香能够看得出来他对宋珍娘的好。
所以,大胡子对费若香的印象还是挺不错的。
费若香一直扶着宋珍娘,她们俩有说有笑,一路上倒是非常的开心。
“若香,你看这个簪子怎么样?”
见费若香出来的匆忙,连一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宋珍娘知道她向来爱漂亮,第一次见她时,她打扮的很是漂亮。
所以,宋珍娘就想要为她添上几件首饰。
“我来给你带上看看,你这么好看,这个发簪也好看,你戴在头上肯定好看的紧。”
费若香接过发簪,她就要戴在宋珍娘的头上。
一直以来,宋珍娘都没有买过什么首饰。
她带上发簪以后,整个人看起来更是光彩夺目。
“公子,你看如何?”
费若香觉得很好看,她眨了眨眼,有些调皮的看向了大胡子。
女为悦己者容,费若香相信,就算是宋珍娘不说,她还是会在意大胡子的看法的。
面前的女子巧笑嫣然,街边的灯火暗淡,却也能够映照出宋珍娘眼底的流光溢彩。
一时间,大胡子竟是看呆了。
“好看,她带什么都好看。”
良久,他才做出了判断。
大胡子从来都不掩饰他对宋珍娘的情意,爱一个人不容易,他又何必要遮遮掩掩呢?
“珍娘,听到了没?就连公子都说好看,那这簪子就一定是很好了!”
费若香似是已经忘却了先前的烦恼和忧虑,她看着别人恩爱幸福,也会想起来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切。
所有美好的记忆都是值得回忆的,只有靠着这些回忆,她才能过好接下来的每一天。
被他们两个人这么一通夸赞,宋珍娘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就连摆摊的大娘都连连夸赞,“两位姑娘都是貌美如花,老婆子我在这里经营了多年,都鲜少见到你们这样好看的姑娘。两位若是都喜欢这簪子,正好我这里有一双,你们可以一起戴上。”
“那就买两个好了!”
大胡子已经把银子给付了,只要宋珍娘能够开心,他就觉得什么都好。
随后,宋珍娘又给费若香戴上了发簪。
两个人当真像是一对姐妹花,正是青春最好的年纪,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大胡子见惯了女子之间的攀比,你争我抢,他很少见到宋珍娘和费若香这样相处和睦的。
这俩人明明刚认识不久,却熟悉的像是亲姐妹一般。
其实,只要真心待人,总能够换来别人的真心以待。
这便是他心上的女子,也是一个非常值得他欣赏的女子。
月光洒了一地,街上的行人也有不少,大部分人都是出来凉快的。
这样的天气,待在屋子里会有些闷热。若是走了出去,就会是不一样的境地了。
所以,很多人都愿意在晚上出来走走。
尤其是在这样的天气,月明星稀,人们三三两两的走在街上,心情都会不自觉地好起来。
走着走着,不知道被谁撞了一下,宋珍娘差点儿跌倒在地。
“小心!”
大胡子眼疾手快,他当即就把宋珍娘扶住了,并且将人护在了怀里。
“我没事!”
宋珍娘不想大胡子担心许多,她也当真是无碍,并没有跌倒受伤。
另外,她也知道大胡子的脾气有时候并不是很好。尤其是看到她被人伤害,大胡子很容易就会发飙的。
待确认宋珍娘无碍以后,他们两个人一回头却不见了费若香的影子。
“若香呢?”宋珍娘的脸色大变,她往四周张望,却只见到来来往往的行人,费若香却不见了。
大胡子也在四周看过了,费若香的确是不见了。
不过是一转眼的功夫,这人就从他们的眼前消失了,费若香多半是出了什么事。
“我先送你回客栈,随后我就会去调查真相。”大胡子只能先安慰宋珍娘,“你放心,我一定会把费姑娘平平安安带回来的。”
都已经到了这个时候,宋珍娘就算是担心,她也不能够妄动。
那些人能够把费若香神不知鬼不觉的带走,而且是在宋珍娘的眼皮子底下,就足以说明那些人的能力不容小觑。
可是,他们为什么会对费若香下手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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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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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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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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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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