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来人往,百姓们诉说着自己的愿景。
周围的喧闹声声声入耳,大胡子只想要做一个普通人,和世间大部分一样,能够妻儿家人作伴。
他以前并不喜欢热闹,甚至可以说是讨厌。
如今,他却非常的享受这种热闹。
这才是生活,是他过去二十年里从来都不曾认真感受过的生活。
两个人沿着湖边走,大胡子很是体贴,他找了个地方让宋珍娘坐下来休息。
看着湖边来来往往的行人,他们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好。
“等这一次回去,我也得帮大哥说门亲事,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宋珍娘想起了家里人,她希望每一个家人都能够过得开心幸福。生活虽然很平淡,却是温馨满足的。
只有一想到家里人,她就会满心的欢喜,那种感觉自是极好的。
天涯海角,不管她走到哪里,都会有人计挂着她,她心中也会有个牵挂,有个寄托。
大胡子想了一小会儿,他突然间恍然大悟一般,“眼下就有一个好的人选,就是不知道,我这算不算的上是乱点鸳鸯谱。”
“你是说翠花?”
宋珍娘瞬间就明白了大胡子的意思,“翠花是个好姑娘,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觉得他们俩挺般配,就是不知道他们怎么想。”
一直以来,张翠花都被人嘲讽,说她是老姑娘。
现如今,她已经脱离了家人,也是时候成亲,拥有属于她的一家人了。
宋珍娘一直都有心帮她寻觅人选,奈何始终都没有找见合适的人。
现在想想,她竟是把身边的人给忘了。
“他们若是有缘分,姻缘自是跑不掉的。”
大胡子并不是这么随口一说,他一早就看出来了,宋青河和张翠花两个人是对彼此有意的。
只不过,他们都习惯了收敛自己的感情,就连他们彼此都看不出来。
这是头一回,宋珍娘觉得大胡子离她竟是那么近。
直到街上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灯影无几,他们两个人才踏着月色回了客栈。
这一晚上,宋珍娘觉得很是满足。
大胡子没有骗她,他们的确是度过了一个美好的灯会。
因为身体比较疲惫的缘故,宋珍娘可以说是粘床就睡,她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阳光星星点点洒在房间里,宋珍娘头一次在陌生的环境里睡的如此这般舒服。
她推开房门的时候,就看到大胡子正在门口。
“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宋珍娘睡的很踏实,她不知道的是,大胡子一夜都没怎么睡。
对于大胡子来说,保护宋珍娘的安危,这才是最紧要的事情。
他的身份特殊,仇敌随时都有可能会出现。有宋珍娘在身边,他就会有软肋。
“你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能吃能睡吗?”
大胡子并没有解释太多,他从来都不会告诉宋珍娘,他究竟做了多少。
他想要的是宋珍娘的心,并非是感动。
正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他们俩就这么说了几句,就觉得彼此之间已经无话了。
天已然大亮,他们也到了出发继续赶路的时候。
“我去买些包子,先让你填饱肚子。等路上到了别处,遇上喜欢的东西,你随时可以吃。”
大胡子事事都会为宋珍娘考虑,他虽然不会哄姑娘家开心,却可以用实际行动来温暖人心。
在宋珍娘看来,他这点儿还是挺不错的。
“你看看那是谁?”
刚往外面看了一眼,宋珍娘就看到了一张怯生生的脸。
是昨晚那个小女孩,大胡子给了她银子,让她回家安葬她的父亲。
可是,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大胡子眸色一凛,“谁让你来的?你在跟踪我们?”
他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甩都甩不掉。
从一开始,大胡子就觉得这小女孩有可能是那些人给他下的绊子。
他已经很小心了,却终究还是没有能躲得过。
小女孩探了探脑袋,两个眼窝深陷,放在白天看,宋珍娘才知道她有多么的瘦弱多么的可怜。
她一脸无辜的看着大胡子,似是听不懂大胡子的意思。
“昨晚上,我爹已经安葬了。”
说起伤心事,小女孩的眼泪不断,“求求你们就让我留下吧!我什么都可以做,只求你们给我一口饭!”
在这个年头,有很多人都是吃不上饭的。
小女孩跟了他们一晚上,她又在客栈门口守了一夜。
她的目的并没有那么的复杂,她仅仅是希望能够有一口饭吃。
只要有饭吃,她就能活下去。
“你今年多大了?”
从小女孩的种种表现来看,她就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看到她,宋珍娘就不禁想起了家里的几个弟弟。
长期吃不饱饭,人都瘦的脱了形。
小女孩怯生生的答:“我十三了,我不小了,你们别看我瘦,其实我有的是力气。”
她迫不及待的要展示自己,只为大胡子和宋珍娘可以收留她。
十三岁的女孩,看上去就只有十岁左右。
宋珍娘不由得泛起了一阵心酸,“难道说你不愿意和家人在一起吗?你一旦和我们走了,这一辈子都有可能会见不到家人。难道说,你一点儿都不后悔吗?”
只见小女孩咬了咬唇,她似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我不后悔,只要有一口饭吃,我就能活下去。不然,我娘会死的,她把所有的粮食都给了我们姐弟。”
小女孩把自己卖了,换来的钱全部留给了家里人。
她不想欠别人的恩情,同时她也不想拖累了家人。少一个人吃饭,那些钱就能多用上一阵子。
至于以后的事情,那就以后等以后再说也不迟。
她相信,只要她想回来,她就总会有办法和家人团聚的。
宋珍娘看了看大胡子,她却只听到大胡子的一句回答:“你的同情心会害死你,当断不断,日后有的是麻烦。”
“我相信她,因为一看到她,我就会想起一年前的青山。让她跟我走吧,就当是我欠了你一个人情。”
宋珍娘决定了,她要带着小女孩一起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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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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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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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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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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