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做什么了?”
宋珍娘疑惑不解,吃个面而已,大胡子搞这些多东西做什么。
“我问了客栈掌柜,听说这里有不少小吃,就买了一些回来。你先尝尝看,好不容易来来一次,不吃点儿东西怎么行。”
大胡子说的很是自然,就好像他理所应当这么做一般。
为宋珍娘做任何事,他都感觉很是值得。
值得,就没有所谓的辛苦或者不辛苦。
宋珍娘愣了愣,他们不是说好了吗?只是假扮成夫妇,大胡子却俨然把自己当成了一位丈夫,对妻子百般贴心。
这是不是入戏太深呢?
“姑娘,你相公对你可真体贴。我见过不少往来的客人,像这位相公这般体贴的,还是头一次见到。”
大娘连声夸赞大胡子的体贴入微,她这倒是没有半句虚言,并非是客套,而是实实在在的真心话。
大胡子为宋珍娘的付出,外人都是看在眼中的。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宋珍娘只当大胡子是入戏太深。
“是吗?他一直这样,我也习惯了!大娘你可千万别夸他,不然他以后就啥也不干了!”
宋珍娘装作若无其事的回应了一句,她眼角的余光能够看到大胡子脸上的笑。
所有的人都可以看得到大胡子的好,她也能看到,她只是不愿意把这些归结为大胡子对她的情意。
她也会纠结,会矛盾,却始终都无法以一种平和的心态面对这些事情。
“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根本不值一提的,大娘过奖了!”
大胡子笑的很开心,他这么一笑,眼底的冰霜都融化了,就好像他和宋珍娘真的是名正言顺的夫妇一般。
总有一天,他会把这个小女人娶到手的。
想到这里,他眼底的笑意更浓。
“不就夸了你一句,看把你乐的!”
宋珍娘丢了一块糕点给大胡子,她的意思很明显:“赶紧堵上你的嘴巴,不要再说话了!”
面很快就好了,面摊大娘看他们两个的神色愈发的和蔼。
“二位的面,赶紧趁热吃吧!今晚上,我们这里有灯会,正适合你们年轻人。晚上会很热闹,姑娘怀有身孕,千万要小心一些才好。”
大娘说了很多,言语间都是对宋珍娘的关心。
陌生的地方,来自于陌生人的关心,让宋珍娘觉得分外亲切,这种感觉自然也是极好的。
“这面闻起来就很香,大娘可真是好手艺!”
宋珍娘由衷的赞叹,她催促大胡子快些吃,“没听大娘说吗?这面要是凉了,味道就不好了!快些吃,别辜负了大娘的心意。”
大胡子轻笑一声,“好,听你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他这个人从来都没有过这般温顺的时候,事事都按着旁人的心意去做。
但是,此时此刻,他却是心甘情愿的,他愿意为了宋珍娘去做任何事。
见他们如此这般恩爱,面摊大娘感慨了许多,“这世上的男子若是都能像小相公你这般体贴,女人们的日子也能过得好一些。”
若是夫妻恩爱,就算是生活艰苦,也能从中感受到幸福。
最怕的是,女人一生辛劳,又要顾家又要顾孩子,到头来却被男人百般嫌弃。
在这个时代,男人为天,女人多是依附男人而活,完全没有自我。
也是难怪大娘会有这么多的感慨,同为女人,她很羡慕宋珍娘的好命。只不过,她并不知道,宋珍娘一直在拒绝大胡子的好意。
吃完面后,大胡子付了账。
他多给了大娘一两银子,“大娘,内子和你相谈甚欢,看到她高兴,花多少钱都是值得的。你这碗面味道又好,值得起这么多钱。”
一碗面三文钱就够了,大胡子竟是拿出了一两银子。
对于面摊大娘来说,这一两银子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放在平日里,她一个月都卖不了这么多钱的。
“这……也就两碗面,哪里值这么多钱?”
大娘始终不肯收钱,她觉得过意不去。
直到宋珍娘对她说道:“大娘,你就收下好了,这些是你应得的。你是个好心人,肯定会有好报的。你若是不收,岂不是辜负了我们的心意。”
最终,大娘还是收下了银子。
望着宋珍娘和大胡子离开的方向,她自是满心的感慨。
人比人气死人,有的男人可以为了妻子付出一切,有的男人则不把自己的妻子当人看。
看看宋珍娘,再想想自己的遭遇,大娘连连夸赞大胡子是个好男人。
走得远了,宋珍娘都还能看得到大胡子脸上的笑。
“你倒是挺招人喜欢,上到八十岁,下到两三岁,男女老少你都是通吃。”
宋珍娘无法否认,大胡子的这张脸的确是很有吸引力的。
可惜了,她早已经过了犯花痴的年纪。
“难道你不属于其中之一吗?”大胡子朗声一笑,他的心情真是太好了。
宋珍娘瞬间沉默了,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很好的把自己给忽略了。
天渐渐黑了,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他们的声音淹没在人群中,只有彼此都够听的明白。
“那边有花灯,我带你去买两盏,你有什么心愿,都可以写在上面。”
迟迟听不到宋珍娘的回应,大胡子心中更是得意,他拉着宋珍娘往前面走去。
就在前方不远处,有很多摊贩在售卖花灯。
有不少人都在那里挑选花灯,其中也不乏有一些年轻貌美的小姑娘。
青春年少,正是最美好的年岁。
“要不要去选一个?”
大胡子已经是第二次提议了,他希望可以宋珍娘一起度过这个美好的花灯会。
“去就去呗!”宋珍娘也是跃跃欲试,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场合。
其实,她内心没有一点儿的拒绝。
两个人各跳各的,选了很久,宋珍娘终于选中了一盏花灯。
她刚伸了手准备去拿,大胡子也在同时伸出了手。
他们俩竟然看上了同一盏花灯,这里的花灯倒没有什么特别的,做工都是一样的精致。
宋珍娘不过是随便选的,却偏偏是和大胡子心意相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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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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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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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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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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