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不许随便摘下来。”
楚星抬起手腕放到阳光下,红血石的纯度非常高,鲜红透亮。
“为什么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
程雾扬起头,嘴角上扬:“想送就送了,你管我做什么。”
其实他只是害怕,他无法看见楚星,无法像其他人一样简单的认出他。
现在是可以凭声音,但是生病了声音就会变,而且还可以伪装,他觉得不太可靠。
这个手镯是他失明之前从拍卖会上买下来的,拍卖行的人告诉他,这只手镯全世界独一无二。
他清楚的记住这手镯的样子,也就会记住佩戴他的人。
被抓住手的人惊讶的转过身,不是楚星。
程雾没有见过楚星,却肯定他不会露出这样软弱的神色。
他应该是清冷如皎月,高傲纯白。
程雾的眼神一下就冰封了,松开了那人的手。
那人惊慌失措,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大少,您有什么需要的吗?”
程雾这才发现,他穿着的竟然是歌舞厅的工作服。
“这只手镯是从哪里来的?”
“是……是一个人送给我的。”
“什么时候。”
“两个月前。”
两个月前,刚好那个时候他去了北平,不在海城,刚好,他们又错过。
除了一开始的激动,程雾都将自己的情绪收的好好的,让人看不清他在想什么。
“他……长什么样子?”程雾从很多人中听到了楚星的外貌描述,却还是想再听一次。
“很好看,睫毛很长,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耳朵上有一颗红痣。”
是了,就是他。
程雾摸过楚星的脸和耳朵,连他的脖子也摸到过。
他清楚的记得楚星的耳朵上有一颗红痣,他曾经反复的抚摸过那个地方。
“你叫什么名字?”
“……丁怀兴。”他有些怯怯的看着程雾。
“从今天开始,你就跟在我的身边。”
*
丁怀兴只是一个普通人,在他跟在程雾的身边那天起,他就收到了其他人羡慕与暧昧的目光。
五年前,程家大少曾经大费周章的寻找过一个人。
据说那个人是他的仇人,但随着程雾的寻找越来越疯魔,艳色的传闻也传播开了,据说,那人对程雾骗情骗色一走了之,程家大少才会性情大变。
但无论是哪个传言,那人是个男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丁怀兴长得还算清秀,他以为自己一步登天了,然而程雾很少找他,哪怕是叫他过去,也只是盯着他的手腕发呆,对他这个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
“楚先生,这么早就来了。”
“是啊,你也早啊。”男人将眼睛摘下来,轻轻擦了擦镜片上的雾气。
邱武又看呆了,他真不明白,楚先生这么好看,为什么非要戴这个又重又厚的眼睛,将整个人都衬得呆呆的。
第五十一次建议楚星换个眼镜。
楚星笑着摇了摇头:“我觉得还是戴这个舒服一些。”
他两个月前回到的海城,化名楚皛(xiao第三声),在一家报社工作。
五年的时间,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就算他说自己十几岁都会有人信。
相反的是他的穿着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古板的灰色长衫,厚重的黑框眼镜,一副老古板的打扮。
一眼看过去毫无特色,只能记得他的皮肤很白,嘴唇很红。
但这样的人,更让人想要扒下他的衣服,狠狠的在他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
报社的工作并不多,一个小时后楚星就整理的差不多了,随后他看了一下时间,拿起笔开始写自己的稿子。
这家报社在海城只能算是一个很小的报社,加上楚星一共两个员工,老板是一个大企业家,只负责给钱,从不出现。
做完本职工作后,随便你做什么。
楚星在国外的时候就开始写稿了,连续写了五年,在国内外都小有名气。
“楚先生,闲云先生的稿子到了!”邱武激动不已。
楚星将本子合上,看着上面自己的名字。
“是啊,快点印到报纸上去吧。”
这家报社实在是太不赚钱了,楚星来了半个月才知道它很快就要倒闭,没办法,只好用笔名寄稿子过来。
有了他的加持,这家报社的名气大大增加,卖的份数也越来越多。
结束了一上午的工作,邱武走路都是蹦的,“楚先生,一起去吃饭吧,街头新开了一家西餐厅,开业大酬宾呢?我请您。”
邱武莫名的对楚星很尊敬。
“请就不必了,你的工资也不多,一起吧。”
西餐厅外排队的人果然很多,排了很久都不到他们,邱武都有些后悔了。
吃个饭而已,干嘛弄得这么累。
特别是看到楚星的脖子都被晒红的时候,更是后悔不已。
可是排了这么久,再回去也不甘心。
好不容易要落到他们了,餐厅的经理突然走出来,诚惶诚恐的跟在一个黑衣人的后面。
“是程家大少,果然就是资本家,到哪儿都这样风光。”
程雾去的是包厢,不会影响到他们。
楚星没有抬头,在服务员的引领下走到了他们的位置上。
程雾从未见过他的样子,更何况他现在的打扮,就算是程钰乍一看也认不出来,更何况是程雾。
“大少,您的包厢我早就让人打扫干净了。”
程雾却突然顿住脚步,目光不受控制的看向一个角落。
那人将袖子微微往上撩,露出一段雪白的皓腕,青色的血管微微凸起,在阳光的照射下,白皙的皮肤敏感的泛起粉色。
坐在他对面的人喋喋不休的说着什么,脸上是灿烂的笑容。
不知为何,他觉得那笑容刺眼极了。
“大少?”他身边的护卫低声询问他有哪里不妥。
“无事。”抬脚走进,关上的门隔离了视线。
他已经闹过一次笑话了,难道还要再闹一次吗?
楚星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感觉到那道视线的消失,楚星松了一口气,看来程雾并没有认出来。
牛排做的不错,但邱武吃不惯这些半生不熟的东西,嘟囔着下次再也不来了。
“楚先生,你吃饭怎么都这么好看呢,怎么做到的,而且你的手也好好看啊。”邱武自然的伸出手去抓楚星的手。
就在这时,一道阴冷的声音响起:“你叫他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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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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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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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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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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