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钢笔一个个字写出来,还要检查再誊写一遍,工作效率可想而知,林晓玲一天不休息也写不了多少字,好在她并不是专职文字工作者,也就是图个乐呵。
林晓玲除非出门买菜,整天都关在家里不是写文章就是练习画画。周围大妈遇到出门还曾打听过她的情况,林晓玲知道居委会大妈们的威力,不想多说可又怕大妈们多想传出来谣言,只得耐心给大妈们解释她还在上学,暑假还没开学才不用每天出门。至于赵红军周围人都知道他是个军人,倒是对他很尊敬,正是因为尊敬赵红军,这些大妈们才更关注林晓玲,倒像是怕她做出什么不好的事影响赵红军一样。
林晓玲把自己的情况解释后,明显感觉到自己的人缘好像更好一点,周围和她打招呼的人邻居更多。姚大妈家离林晓玲的房子有几户的距离,她家有个上小学的孙子,家里父母读书少,每次不会的作业都不会问谁。自从知道林晓玲是湘大的大学生后,姚大妈就让孙子拿着作业本来问林晓玲。
姚大妈的孙子上小学五年级,成绩不好不差排在中游,看着倒安静听话,学习也认真,可就是成绩永远都是那个水平。每次他带着作业本来问问题,林晓玲都耐心的给她讲解问题。
小男孩很聪明,林晓玲讲的关键点都能记住,还能举一反三,也不知道为什么成绩一直没有提高。在小男孩连续几次问过问题后,林晓玲也知道小男孩名叫胡智,据说是他父母希望他聪明才取了这个名。
林晓玲买了一大堆信封和邮票,把自己写的文章都寄了出去,她也不指望能全部有反应,有一两篇文章能被编辑看中也是个高兴事。
赵红军在学校里开始了紧张的学习生活,要适应新环境,认识老师同学,关键是适应学员身份,从管人到被人管。赵红军所在的4o1室都是指挥专业的学员,四个人还刚好一个班。
学校里的条件不错,可是学习要求也高,每次有人不达标,老师们可不会给学员留面子,哪怕这里大部分人都已经成家立业,都是所在部队的骨干重点培养的干部。
4o1寝室4个人,身体素质最好的是袁斌,赵红军次之,周磊看着瘦瘦弱弱但是训练起来也毫不逊色,最弱的居然是邓爱国。除了军事训练还有文化课,让放下书本多年的大老粗拿着笔上课还真的是为难了一群人,特别是有些基础差的干部,更是头疼的厉害。
赵红军在原来部队不管是哪方面都算出来,但是来了学校才现,不管哪方面他都只是一般水平,不说在班上就是在4o1寝室都没有任何优势。身体素质比不上袁斌,文化课又比不过周磊,还好没有垫底。邓爱国的身体素质不行,但是文化课很厉害,只比周磊差点,比赵红军还要强上一些。
一个星期时间让大家只能是模糊的了解,很多事情都还不太熟悉。星期六最后一节课刚下课,赵红军把书本一收就往家里赶。
袁斌见他往校外走,一把拉住他:“你干嘛去?”
“我回家!”赵红军一把扯掉袁斌的手继续往校外走。
“回家?”袁斌眼睁睁看着赵红军远去的背影,嘴里还念叨着这个词。
“你傻站在这里干嘛?”周磊拍了拍袁斌的肩。
“走吧,先回宿舍再去饭堂。”邓爱国也跟上来说道。“咦,赵红军呢?”
“他回家啦!”袁斌回答了邓爱国的疑问。
“回家,回柳城这个点还有车?”周磊以为赵红军是有事回老家。
“不知道,他只说他回家。”
“行了,我们还是先把书放回宿舍,去饭堂去晚了好菜都要被吃打光。”邓爱国没白叫“胖子”这个外号,他最掂记的还是吃。
“走吧,等他回来问问不就知道!”周磊也赞同邓爱国的意见,人都走了,他们在这里说再多也不知道。
赵红军坐公交回到家的时候,迎接他的是新鲜可口的饭菜。林晓玲知道赵红军今天要回来,提前准备好饭菜,只等着他回来开吃。
俩人一个星期没有见面,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赵红军把能说的都说了,关键是以后不出意外每周都能回来,星期天晚上查寝前赶回寝室就好。
吃完饭赵红军又拉走林晓玲散步,他嫌林晓玲运动量太少,这一个星期就没怎么出门。林晓玲并不觉得自己运动少,她虽然没有出门,但是每个小时都会起身活动十分钟,晚上还会练几个瑜珈动作才睡觉。
她平时就很注意对身体的管理,每天吃的都很不多,饮食上也注意少油少盐,当然现在想多油也难。当然肯定比不上赵红国,可是他一个职业军人,她肯定不能比。赵红军每天至少跑五公里,还有各种训练力量的项目,腹肌都练出来了,这也是林晓玲最满意的一点。
夏天没有冰箱剩菜剩饭没有地方保存,赵红军为了不浪费粮食,硬撑着把所有的饭菜都吃完了。他吃的有点多,于是拉走林晓玲走的有点远,俩人走到河岸边。大桥上能看到很多出门纳凉人,有人带着竹床竹椅、席子等干脆睡在床上过夜,没有风扇房间又狭小的人家还不如睡桥上凉快。不过主要是男人、老人和孩子,人多了难免有些人袒胸露背,赵红军看到后拉着林晓玲换个方向走。
林晓玲还没明白过来就被赵红军带离了大桥上,沿着河岸透过路灯能清楚看到河边沙滩上种的各种蔬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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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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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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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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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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