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七十年代末>第六十五章
  林晓玲在东方刚泛白就起床了,她想赶在太阳升起来之前回娘家,等太阳升起来再出门人都要晒晕。她去省城上学之前把家里剩下的食材都给隔壁公婆家拿去,家里现在什么食材都没有,想要做饭只能去外面买。

  赵红军在林晓玲起床的时候就醒了,他醒来后先围着村子进行五公里晨跑。早上时间不够,林晓玲也不想买食材自己做饭,她干脆骑着自行车去外面买早餐。

  林晓玲出门前和婆婆交待了早上不要做早饭,她去买早餐回来。她也没去别的地方,直接往机械厂食堂去,在食堂里还遇到毛大姐,俩人还简单聊了几句子。

  食堂早上有包子花卷馒头,还有米饭,米豆腐和豆腐脑,林晓玲买了馒头,家里人多只有吃馒头最划算。等她回到家赵红军已经跑步回来,洗完澡正在洗换下来的脏衣服。

  林晓玲让赵桂芝煮了一锅酸菜蛋花汤,用来配馒头一起吃。赵大海老俩口平日的早餐和中午晚上一样都是吃米饭,林晓玲买馒头回来当早餐他们也不会多嘴说什么,孩子们愿意出钱买来吃,他们也就有什么吃什么,不聋不哑不做家翁。赵桂芝在学校也习惯早餐吃包子馒头等各种食物而不是一大早吃米饭,自然更不会有意见。

  一家人刚坐下吃早餐,三个孩子约好一样一起跑到爷爷奶奶家来嘴里还嚷着没吃早饭。三个孩子平时习惯了有事没事就跑到爷爷奶奶家来找好吃的,自从赵桂芝上学后更是知道每次小姑姑回来就有好吃的,现在三叔回来他们也一样习惯来找好吃的。

  张金凤见了赶紧给三个孩子一人先拿一个馒头塞住嘴,等孩子们安静才每人装一碗汤,让他们安静坐在桌子前吃喝。林晓玲庆幸早上买馒头的时候怕不够吃是往多里买,现在加上三个孩子也不会不够吃。

  张金凤还要赶早出门去农贸市场把昨天摘的菱角和莲蓬卖掉,菜园里吃不完的蔬菜也顺便摘了些一起卖。张金凤把菱角和莲蓬给林晓玲装了一篮子让她带回娘家,然后早餐都来不及吃,拿了一个馒头准备路上吃。

  赵红军要和张金凤一起去农贸市场帮她提篮子,被赵大海拦住了不让他去。现在市场还没有开放,虽然说有人去卖一点自家农产品不会有人再严查死打,但是赵红军身份不同,还是让他老头去比较,他一个老头子三代贫农也不怕什么。

  张金凤也不同意,平时她都是一个人去的,哪里就弱到需要人帮忙,她种地挑个百来斤都没有问题,老头子该干嘛去嘛!赵红军被父母拒绝也只能坐下继续吃早餐,父母年纪并不算大,不愿意被人小瞧他也就顺着父母的心意。

  林晓玲吃完早饭,碗一放就回家收拾回娘家的礼物,饭后碗筷有小姑子赵桂芝来收捡,婆婆张金凤走之前有交待家里的家务活都安排她来做,家里三个孩子吃完自己会回家不用大人多管。

  林晓玲收拾礼物的功夫,赵红军和小妹还有侄子侄女聊天交流感情。他长年不在家,除了对父母的感情没有什么变化,兄妹之间成家了感情多少还是有不同,更不用说很少见面的侄子侄女,比陌生人强不了多少。

  三个孩子对这个很少见面的解放军三叔也很好奇,他们平时和小伙伴玩游戏的时候也会以三叔为荣,但是真正见面在一起却又不敢说话,只能仰慕的望着三叔。赵红军努力放松面部表情想和三个孩子说话,可惜效果并不好,三个孩子你推我,我推你就是没人愿意主动上前和他说话。

  林晓玲把礼物收拾好,到公婆家叫上赵红军一起出门。

  赵红军骑着女式自行车长手长脚有点施展不开,林晓玲提着东西坐在后座,她还特意用旧衣服把后座包裹一层了。林晓玲起的早,这个点正是家家户户吃早餐的时候,草地上的露水都没有完全消散,太阳却早已高高挂在天空。

  赵红军骑自行车的度比林晓玲快多了,哪怕骑的是矮小女式自行车后座还带的有人,也比林晓玲度要快。两人不过十分钟就到了林晓玲父母家,家里只有刘冬梅和侄子林家梁祖孙俩在。

  刘冬梅和孙子在家里吃早餐,最简单的茶水泡饭,就着一碗酸豆角和腌洋姜咸菜下饭。

  林晓玲进门看到的就是这幅场景,她大声叫了一句:“妈,我回来了!”

  赵红军停好自行车跟在后面进门也叫了一声:“妈!”

  刘冬梅并不知道林晓玲要回来,突然之间见到在外地的女儿出现在面前,惊喜的抬头应道:“晓玲,你回来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什么时候到的?在外面怎么样?”

  刘冬梅一边说一边放下手里的碗跑到林晓玲前面上下打量一番,她这个时候眼里也只有林晓玲,后面的赵红军被她自动屏蔽。

  赵红军摸了摸鼻子,还有点不适应被岳母冷落这种待遇,之前几次来林家,岳父和大舅子都是第一时间对他嘘寒问暖。

  过完年林家梁已经九岁,他小时候林晓玲带的也多,天天住一起感情比起大哥家的俩个侄子侄女感情更好,这会见到小姑姑回来也着急的喊起来:“小姑姑!”

  林晓玲摸着林家梁的头应了他一声,也不着急回答刘冬梅的问题,而是让她先吃饭,她自己把带的礼物放进父母房间,哥嫂的那份等他们回来再拿出来送给他们。

  林晓玲进了房间刘冬梅才想起赵红军也跟着一起回来,她赶紧让赵红军坐下,又给他端茶倒水。赵红军哪里会让岳母给自己倒水,连忙抢过杯子自己倒水。女婿也不是客人,刘冬梅也不和赵红军客气,她端起碗继续吃早饭。

  林家梁见到林晓玲回来后,碗里的饭几口就扒进嘴里,放下碗他就围着林晓玲打转。林晓玲拿了几颗糖让他安静听话,他接过糖老实的坐在一边听大人说话。林晓玲坐下来陪刘冬梅说话,赵红军也和林家梁一样老实的坐在边听母女俩说话。

  母女俩说了一会话林富保才回来,他每天早晚都要去河堤边转一圈才会回家,经常顺手还能捡到死鱼。林富保喜欢吃臭鱼,这道菜要用死后自然浮在水面的鱼来做,做出来微微有点臭味,林富保最爱的菜之一。

  林富保今天回来的时候也没有空手回来,篮子里还捡了几个废旧铁螺丝,下面是几大块没有燃烧完的烟煤,这是附近工厂里倒出来的煤渣堆里捡的。每次附近工厂倒煤渣的点,附近的村民都会抢着从煤渣堆里捡这种没有完全燃烧的煤块,刚倒出来的煤渣还能见到隐约见到火花,这些捡煤的村民也不怕烫伤。林家条件还算不错,刘冬梅也很少去捡,林富保也不会特意去捡,但是每天早上遇到了也会捡些回来,冬天用来取暖是最好的材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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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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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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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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