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学海当兵也有十来年时间,他家虽然是在城市里,但是家里父母都是集体所有制工人,工资低福利少,家里住的房子还是低矮的棚户房,房子还不是自己的,每个月都要交房租。他结婚娶了媳妇,但因为家里没地方住,媳妇现在还住在单位集体宿舍。他想和领导打好关系,也是想解决媳妇随军的问题。
汪学海只安排一桌菜,人多挤一挤也能坐下。再多安排一桌又得费不少钱,他这么多年也没有存下多少钱,以前的钱都寄回给家里了。
饭菜都准备好了,他带着媳妇等在小食堂门口,领导们都答应了他来吃饭。他觉得自己虽然能力并不是特别强,但是这么多年的努力领导们还是看在眼里的。
胡秋枝是个纺织女工,和汪学海结婚也是经人介绍,她现在还要每天上三班倒,对于能随军自然是愿意的。夫妻俩站在凛冽的寒风里,转眼之间脸就被吹的通红,胡秋枝更是被冻的鼻涕都流出来。她有心想让汪学海进去屋里等,但看了一眼他又不敢开口,惴惴不安最后还是放弃劝说。
赵红军晚上不在家吃饭,林晓玲一个人就打算随便吃点什么。赵红军见快到饭点还不见林晓玲起身做饭,他默默自己动手准备起饭菜。林晓玲看到他的动作惊讶的问下:“你不是说有战友请客吃饭吗?”
“我送了礼金坐一会就回来,等会还是要回来吃饭。”赵红军做饭味道一般,但是刀工却比林晓玲要好,这都是在炊事班帮忙练出来的手艺。
林晓玲虽然也乐意有人陪着一起吃饭,但是还是问了出来:“不吃饭没关系。”
“没关系,又不是一个连的,我不吃饭其他人还能多吃点。”赵红军在林晓玲没来之前一直都是吃食堂,自然知道食堂的饭菜水平。今晚的饭菜虽然也是炊事班那些战士做出来的,但是饭菜肯定比食堂的要更好吃,至少油水要足。
“那你早点去,我来做饭,早去早回,我等你回来吃饭。”林晓玲也挤到狭小的厨房来。小小一间厨房,本来就只能容一个人在里面打转,赵红军个头高本就显得压抑,再多加一个林晓玲,更是拥挤不堪。赵红军一个转身就碰到林晓玲,他一把抱住亲了一下额头才走到厨房门口,又把身上的围裙解下来给她系上。
林晓玲瞪了一眼赵红军,又催他赶紧去,不要让大家久等。
赵红军到小食堂的时候,汪学海还站在寒风中,人被冻的鼻子红,还笔直的站着,好似看不出寒风的影响。
赵红军和汪学海不熟,但是见他这个样子,也觉得难得,想想以前那些退伍后回到老家的战友,他又有些理解汪学海。他如果不是自己实力够,又得领导看中,家里也还有退路,即使不当兵退伍回家他也不会生活困难,可能他还比不上汪学海。
赵红军拍了拍汪学海的肩膀,略寒暄几句就提出告辞,汪学海挽留了几句,赵红军婉拒了,他走之前把红包塞给了汪学海。
汪学海一开始是拒绝的,他并不是为了收礼金才请大家吃饭,只是赵红军把红包送出去就以最快的度离开,他还要留下来招待其他客人,只得看着赵红军远去。
今天这餐饭他要是没有这个借口,领导们根本不会来吃饭,所以才会顺便请了其他人作陪。
他知道有些人看不惯他,认为他只知道拍领导马屁。他能力不强,在部队这个讲究实力的地方很难出头,能在部队坚持到今天,也是领导看他任劳任怨多年才提拔起来的。和其他人相比他没有任何优势,能从一个普通战士走到今天这步不容易,他也不是不愿意努力训练努力提升自己,但是他自身能力就只有那么多,他只有从其他方面想办法。他不想让媳妇再回老家,他想夫妻在一起,也能过上老婆孩子热坑头的生活。
汪学海请的人并不多,营里几位领导,再加上一个营的其他连队干部,但是并不是每个人他都请了,主要还是和他一个连的,赵红军也是那天刚好在场遇到了才会请他。赵红军走后陈刚和彭学文也相继到了,陈刚对汪学海印象不喜不厌,但是彭学文却比较喜欢汪学海这类人,他觉得汪学海能力不强,但是勤能补拙,对领导也很尊敬,不象有些刺头。
汪学海这边一桌人吃的热热闹闹,赵红军也回到了家里准备吃饭。
林晓玲买了青菜(芥菜的一种)做成冲菜,用腊肉炒冲菜,又把家里的土豆切片用放了点腊肉煮,再加上一小碗腊鱼。主食吃的是面条,不过是挂面,赵红军虽然在西北多年已经习惯面食,但是他也不会擀面条,林晓玲更不用说,于是家里常年放着挂面。
林晓玲吃面条喜欢细细的银丝面,赵红军却喜欢宽面,家里两种都有准备。她把面条煮好又过了次水才捞起来加汤,汤是用骨头熬的汤。骨头是没人愿意要的,每次去副食品店都有不要票的骨头,但是一般人都觉得花钱买一堆没有肉的骨头傻。林晓玲几乎每次去都能买到。她把大骨买回来熬汤或者用来炖萝卜。
打过霜的萝卜生吃都很甜,再加上新鲜的猪大骨,一大锅汤煮出来远远都能闻到香味,赵红军每次都能很捧场的吃完。刘亚力住隔壁经常能闻到香味,她也问过林晓玲,林晓玲还给她送过一碗。刘亚力吃着是很喜欢,但是一听要花钱买大骨来熬就连连摆头,有钱她肯定去买肉吃,哪里会用来买一点肉都没有的猪大骨。也就是林晓玲才会这么浪费钱,她家赵红军还任由她乱花钱,连王磊知道后都觉得林晓玲有点傻气,也就是赵红军脾气好才会惯媳妇,让他说是欠收拾。
林晓玲吃到最后一碗面条都没有吃完,她打算倒掉算了,结果赵红军把剩下的面条倒自己碗里,三两口就吃完了。林晓玲眼睛闪了闪,嘴唇动了几下,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饭后的碗也是赵红军洗的,林晓玲乐的不用洗碗,对着赵红军又是一顿猛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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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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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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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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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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