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凤坐在屋前的柿子树下剥黄豆,炒了也是一道菜,虽说有点浪费,不过今年家里种的黄豆多,田埂上都种满了,房前屋后也没少种。公公赵大海喜欢吃,今年最小的儿子也都结婚了,只剩下一个闺女没出嫁,嫁闺女不像娶媳妇开支大,人也就没有那抠。
“晓玲,你咋过来了?好了?“张金凤一边剥着豆子一边打量着林晓玲。
林晓玲放下东西也端了个小板凳坐过来和张金凤一起剥,其实她不喜欢剥,毛乎乎的新鲜黄豆荚,上面的毛灰不小心弄身上就会痒半天。
“妈,明天我就不过来吃饭,我这也好的差不多了,明天想回厂里上班。“
“行,既然好了就早点回去。”张金凤不是个话多的,婆媳俩就坐在这里安静的剥豆子,一会就剥完了。
公公赵大海这时候也上工也回来了,这季节地里也没有什么太多活,农闲的时候妇女一般都先下工,男人们晚一点,队里的鱼塘还有活要干,这些纯体力活只能男人干。
林晓玲拿起脸盆从井里压了小半盆水上来,递给公公:“爹,你先洗个手,马上就能吃饭了。”
赵大海接过脸盆“嗯”了一声也不多说话,主要是他一个公爹和儿媳妇也没有什么说的。
林晓玲对公公也不熟,应该说对婆家所有人都还不熟,包括那个结婚没多久就回部队的男人也不熟。上辈子的林晓玲刚结婚那阵子对为人媳妇也并不懂,在家里也算是娇养着长大,结婚后和婆婆闹矛盾,很是吃了些亏。她又不想让自己妈知道后伤心,只得跑去在网上婆媳论坛看帖子学了些经验,自己也一点点的反省才慢慢摸索些道理出来,可惜最后这段婚姻还是没能白头到老。
现在她既然重新开始,平时这些细节就要注意,与公婆相处该做的就要做到位,当然不该做的,她也不会愚孝。
一共四个人的饭菜,又有中午的剩菜,很快饭菜就好。赵桂芝从厨房出来看到林晓玲过来吃饭也没有露出什么不满意的神色来。
其实也是林晓玲不知道,赵桂芝虽然对林晓玲有点看不顺眼,可是对于她上门过来吃饭却没有任何意见,这得益于林晓玲上公婆家吃饭从不空手上门。过年过节也好,平时一家人吃个饭也好,不论东西好坏,吃的用的总要带点什么上门。
就冲这赵桂芝都没意见,她再看不顺眼,也不得不承认,家里三个嫂子,论做人大气还是这个三嫂。这些东西爹娘也舍不得用舍不得吃,除了几个侄子侄女能分得一小部分,大部分都归了她。
这都是之前林晓玲的娘教的,家里条件好,女婿也是个拿工资的人,这东西也不是给了外人,能大方的地方就不要小气。这样有什么小事公婆即使有意见也不会说什么,娘家也不要出嫁女补贴娘家,林晓玲自己还能有一份工资,在婆家就能挺直了腰杆子。
“三嫂,帮我把桌子抬外面来一下。”赵桂芝从堂屋里喊话。
“来了!”姑嫂两人合作把桌子搬了出来,两人又跑了一趟一人拿了两把椅子出来。张金凤把做好的几碗菜端出来放桌子上,又给公公盛好饭才坐下来准备自己吃。
赵家夏天吃饭一直都是在屋场上吃,天热屋外还能凉快点。趁着天还没完全黑,一家子就着余光吃了晚饭。
不在屋外吃不行,这屋外还有光亮,屋里天色可就暗了,现在村里虽然能了电,可这电费不便宜,而且还时不时停电,所以家里常用的还是煤油灯。
林晓玲吃完饭回家拿了木桶从婆婆家提了半桶热水准备洗澡,她家没做饭也就没有热水。家里的桶啊脸盆之类都是公公自己用木头做的,光一个空桶都不轻,这还要加上半桶水,她拎起来更不容易。好在现在天气热,烧一点点热水也够了,装个半桶热水也就差不多。
晚上没有电又没有任何娱乐活动,洗漱过后林晓玲也就放下蚊账躺床上呆,她记得今年就开始恢复高考,好像是12月份考试。
现在离12月份还有大半年,她要是准备参加考试的话时间完全够。她现在的日子虽然说比村里大部分人都过得好,她相信以后凭着先知先觉,她也能赚到足够的钱能过上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可是她还是想要去上大学。
这是她上辈子的遗憾,她以前就遗憾没有参加高考没有上过大学,无聊之下还百度过这次高考的题目,她看了不难,甚至还能记得某些题目,特别是作文题目。
不过这上大学的事还得要和家里人商量,还有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男人,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同意。不管赵旭同意不同意,都可以先给他写封信交流交流感情,这分居俩地,电话不方便更没有网络的年代,主要也只能靠书信联络感情,寄一封信就要一个星期左右。
她决定以后多写点信,多多联络感情,她现在是那种理智大于爱情的人,但是俩人都成家结婚了,肯定也得往好的处。现在部队条件也不如后世好,只是比农村比普通人日子好过一些。
赵红军当兵的地方是在大西北,也不知道一个南方人去了那边习惯不习惯,西北可比南方更冷。反正她以前去西北旅游就不习惯,干冷干冷的,年轻的妹子脸上都是高原红。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明天上班的事,眼下考试的影子都没有,但是工作还是要做的,这份临时工还是她大哥帮忙找的,她在没确定上大学前必须要去上班。不说大哥的人情不能落空浪费,就她这个样子不上班还能做什么,工厂里再累也好过种地,哪怕这南方的土地比北方少。
林晓玲躺在床上东想西想的,迷迷糊糊睡着前还记挂着第二天上班会怎么样,还要去找一套数理化丛书,做梦都在做着高考题目,甚至还能回忆起每个细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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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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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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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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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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