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原始人日记>第26章 搬运工
  徐晨带着古和举忙活了半天时间,在河滩上挖出来一个直径差不多三米的圆坑,深半米左右,因为是沙滩,因此挖成坑里面就有水,也不用挖沟引水。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三人在小河里面泡澡洗刷凉爽之后回窑厂,不过回去之前,又在河滩上捡了一些陶杯碗口大小的石灰质鹅卵石背回去。

  古和举虽然不明所以,但也都没有任何怨言,老老实实的背了两大筐,压的吭哧吭哧的,一路走到窑厂短短不过三百米,又是一身大汗。

  “马公嘎嘎!”

  看见三人满头大汗背回来两筐卵石,正在做陶坯的两个陶工惊讶不已。

  徐晨脸皮发黑。

  他不知道为啥这些野人把河滩上的卵石叫做马公。

  难道石头还分公母咩。

  而且这种一句话一个嘎甚至两个嘎的说话方式,也让他十分无语,怎么都纠正不过来。

  叶和一群孩子还好,通过他的教育和棍棒引导已经有所改观,但这些成年野人完全是老屎橛子,犟的咬卵,随便你怎么重复提醒,他们都会憨憨的一笑,然后把嘎念出来,似乎不带嘎,他们就不会说话一样。

  这样时间长了,现在徐晨发现自己也快被带歪了,情不自禁的就会跟着嘎来嘎去。

  没把一群野人带歪,倒是把自己带歪了。

  这让他时常有一种太阳穴爆管的冲动。

  徐晨收集石灰石是打算烧石灰。

  根据他推算,这一批大型陶器烧制的时间更长,需要八天到十天,而陶器在里面也放不满,为了保证不互相挤压破碎,相互之间都会隔得很开,炉膛中间几乎都是空的,这也变相的损失了大量的窑火,因此他打算放一些石灰石进去,看看能不能顺便把石灰也烧制出来。

  石灰的作用很大,既是优良的建筑材料,也是很好的消杀药品。

  在没有水泥之前,石灰一直都广泛应用于建筑行业。

  在广大农村,石灰还是用来杀虫杀菌的重要物资,鱼塘、水井、粮仓、地窖每年都需要用石灰进行消杀处理。

  徐晨农村长大,又是地质勘察出身,对于石灰的应用非常清楚。

  眼下和这群茹毛饮血的原始人生活在一起,除开不习惯他们吃饭不洗手,放屁,天一黑就打桩,睡觉打鼾磨牙等各种恶习之外,恶劣的生活环境也是健康和生命极大的威胁。

  山腰的山洞虽然比较通风凉爽,但地方也比较狭小,一个十多米的山洞数十人吃喝拉撒睡,各种状况都有。

  处理食物都在洞外的空地上,处理食物后剩下的血肉残渣会引来大量的蚊虫。

  吃就围在洞口的火塘附近,吃完各种骨头丢一地,照样会引来许多虫蚁。

  山洞里面不光堆满了大量采集晒干的食物,还有密密麻麻睡觉的石头草窝。

  这些野人睡觉前也不洗澡,体臭汗臭甚至还有各种莫可名状的液体长年累月的积存下来,山洞里面永远都弥漫着一股无法消散的古怪味道。

  就像陈了几百年的臭脚丫子,酸爽无比

  一群野人都已经习惯了这种窝的味道,似乎都很享受。

  徐晨虽然自小也是其中一员,但自从换了灵魂之后,对于这种气息非常难受。

  在这种恶劣环境下,自然会滋生大量的细菌病毒,蜘蛛跳蚤到处都是,因此每晚睡觉,就不停听见这些原始人放屁磨牙打呼噜的同时,睡梦中还在不停的挠痒痒,如同刨树皮一般热闹。

  有了石灰,就可以把山洞内外消杀一遍。

  另外他还想在冬天到来之前,把山洞口用石头砌一道石墙,这样既能遮风挡雨,还能阻挡虫蛇。

  总之就是,条件艰苦恶劣,但必须不断想办法慢慢去改变。

  ……

  一群打猎的男人在夕阳下归来。

  隔老远就能听见他们咕咕嘎嘎大声谈笑的声音,似乎今天收获不小。

  等一群人走近,果然,他们抬着一只牛犊子大小的野羊,身上还插着好几支箭。

  “晨嘎!”

  隔老远一群猎人便开始大声打招呼。

  显摆!

  徐晨脸皮抽抽几下换了一副热情的笑脸迎上去。

  不屑归不屑,但这么大一只肥羊,晚上又能吃到热乎乎的炖羊肉了。

  一群猎人每天傍晚回来,总是会先跑到窑厂来看看,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两群人汇合之后热热闹闹的上山。

  回到山洞,徐晨把背回来的一筐青草倒在小马附近,然后又帮它梳理了一遍皮毛,培养完感情这才去洗手洗脸。

  叶给他端来一杯壮阳果泡的茶,情绪依旧不高。

  徐晨接过茶杯苦笑着摸摸她脏乱的头发,也没说话,就坐在洞前的石头上,看着灿烂的晚霞和忙碌的原始人慢慢喝水休息。

  果茶早早泡好,眼下温热刚好饮用。

  虽然喝多了虽然会有许多硬邦邦的想法,但味道的确不错,劳累一天喝一杯不光提神还解乏。

  一群野男人昨天品尝过之后也都爱上了这种饮料,此时正围在火塘四周,一人一杯喝的兴高采烈。

  猎获的野羊很快就被丢在石头上扒皮开膛。

  一群女人也已经开始忙活制作晚餐。

  用石刀割的血肉模糊的羊肉也不洗,直接剁碎丢进瓦罐,加水加几块野姜就放在火塘里面炖上。

  杂粮粥已经快要煨熟,散发着一股混杂的香气。

  几个女人在水坑便清洗一些瓜果根茎野菜。

  徐晨慢慢喝完壮阳果茶,然后从背篓里面翻出来两条长满刺的奇怪果实。

  这是他窑厂附近拔草的时候看到的。

  一种类似于瓜类的植物,叶片很大,掌型,背面有刺,藤蔓匍匐生长,也长有毛刺,结的果实像葫芦又像黄瓜,但表面也有刺,上细下粗,半尺一尺大小,嫩的时候可当水果吃,微微有点儿甜味。

  徐晨刚穿越来的时候,还吃过几次,不过眼下长老之后就啃不动了,刺特别尖利,因此这种瓜到了秋季一般就不采集了。

  但啃不动并不表示炖熟之后不能吃。

  因此看见之后,他顺手就摘了两个回来。

  先用石刀将这种瓜外面的尖刺砍掉,然后削掉一层硬皮,里面就是紧密的青黄色肉质,用手掐了一下,的确很老,但也并非掐不动的木质状态。

  剁吧剁吧很快两条刺瓜就砍成了一堆碎块,然后找了一个瓦罐装进去,加了一些水之后放到火塘里面煨上,任何作料都没放。

  炖菜的优势就在于能够将任何食物炖到软烂。

  这种刺瓜野生没有驯化,藤蔓长得非常旺盛,一根藤可以攀援数十米,虽然瓜结的稀稀拉拉,但一年陆陆续续结几茬儿也不算少,若是能吃,那么就能为以后下山耕种提供一种可以种植的瓜菜。

  原始时代植物种类繁多,但都是野生状态,能吃的很多,但不能吃的更多。

  即便是能吃的植物,许多也都有微微的毒性,需要经过不断的驯化改良才行。

  而没啥毒的植物,产量往往都很感人,同时还会有大量的竞食者,比如大量食草动物和鸟类等等。

  因此要想真正下山开荒种田,就需要不断去寻找积累更多适合种植的粮食瓜菜进行驯化。

  而这个驯化过程,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新石器时代,时间足足持续了几千几万年。

  叶像影子一样跟着徐晨来来回回。

  但就是不跟他说话。

  徐晨哭笑不得,因此忙完之后歇下来问:“麻呢?”

  叶转身就去拿来一小捆晒干的树皮纤维。

  颜色灰白,和麻的颜色的确很像。

  他取出一束放在手心细细揉搓,慢慢这些纤维就开始变得非常松散,看起来比头发丝还细。

  全部搓散之后抽出细细一缕用手轻轻拉扯几下,强度还不错,于是徐晨满意的笑了一下。

  “搓嘎!”

  他对着叶做了一个搓树皮的动作。

  叶还是没说话,拿起一束粗麻开始轻轻揉搓起来。

  徐晨站起来,拿起石斧去树林里面很快就砍回来一根树枝,慢慢将其削成一个纺锤形。

  纺纱和搓绳其实是一样的原理,只不过织布用的纱线因为比较细,用手无法搓出来,因此就发明了纺锤。

  而纺锤这种最古老的纺纱工具,即便到了高科技时代,在云贵和川藏一带,仍旧还有不少民族仍旧还在使用,他们用古老的方式纺纱织布,印染制作民族服装,保持着几百几千年传承下来的生活习惯。

  徐晨在贵州山区考察时候见过,虽然没有亲手去试验过,但也大致知道方法和步骤。

  眼下他可以通过自己的验证,将这个方法在这个原始蛮荒的时代复制出来。

  我不是发明家,我只是跨越宇宙时空的搬运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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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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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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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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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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