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很干脆也很憋屈。
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
看起来死不瞑目。
一根拇指粗的骨箭正正插在脖子上,半尺箭杆入体,几乎穿透脖颈,鲜血染透身下的野草,在阳光下散发出浓烈血腥的气息。
一头半人高的小马驹被野狼咬伤了一条腿,踉踉跄跄还没跑出多远,就被两个野人兴奋的扑倒在地,一个将其死死抱住,另一个已经举起了骨头匕首就要捅下去。
对于这群原始人来说,任何动物都只是食物。
有吃饱饱胀,无吃饿肚肠。
这头小马驹几乎够整个部落饱餐一顿血肉。
“住手!”
一口气狂五十米,就在骨头匕首距离小马脖子只有零点零一公分的时候,徐晨凭借他一双长满老茧的脚底板支撑,终于拍马赶到,一声大吼就将同伴的手死死抱住。
“哈嘎?”
准备痛下杀手的野人满脸懵逼。
“不能杀不能杀,牵回去养着!”
徐晨用尽吃奶的力气把同伴的手掰开,然后赶紧从背篓里面拿出来一根树皮绳,三下五除二就拴在了小马驹的脖子上,同时还牢牢的打了个死结。
两个野人你看我我看你,大眼瞪小眼片刻之后松手站起来。
虽然徐晨的话他们没听懂,但意思倒是完全懂了。
小马驹得了自由,挣扎着爬起来想要逃走,但奈何被徐晨死死拽住根本无法挣脱,无助的发出凄楚的嘶鸣。
此时风已经带着弓箭手和掷矛手追着狼群去了,远远传来哟嚯哟嚯的声音,似乎越来越远。
留下来的只是几个后勤和辅助,至于徐晨这种,只适合蹲草丛。
不过此时几个辅助正趴在头狼的尸体上舔食鲜血。
一个个糊的满头满脸。
等徐晨把小马驹拴在一棵树荫之下,一群人终于抹着满脸的血水爬起来。
“晨嘎,呼嘎!”
一个傻乎乎的家伙打着饱嗝招呼徐晨,说话的时候,血水还顺着嘴角往下滴。
呼,拟声语言,喝的意思。
徐晨脸皮剧烈抽搐使劲儿摇头。
喝血是不可能的,这一辈子都不可能,除非是做成毛血旺,鲜香麻辣的那种。
而他现在也已经明白,明明山洞有火,这群原始人为什么喜欢生吃血肉的习惯了。
那是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的盐分,吃起来是咸的。
喝血是为了补充身体所需的盐分。
吃生肉也差不多如此,甚至有时候还会连皮带毛的一起吞下去。
因为动物的皮毛之中也含有盐分。
至于干净卫生,那是不存在的,他们拉屎吃饭从来都不洗手。
被吸干了鲜血的头狼看起来凄惨无比,血糊糊的被几个野人舔了一遍之后,就像刚从夜店消费过度出来的嫖客,皮毛的颜色都苍白了一圈。
“运气,这绝对是运气!”
徐晨看着半截没入头狼脖子的箭,嘴里不停的嘀咕。
这一箭又准又恨,一箭毙命。
远远超出了才刚刚训练三天的野人所能达到的技能值。
远处,风等人的呼喊越去越远,一群人似乎追往峡谷去了。
徐晨在附近寻找了一些茅根、大蓟等野草,用石头砸烂之后给小马把伤口简单敷了一下,然后就拿着木锄在附近土坡挖掘起来。
今天下山的主要目的是寻找黏土。
他的运气十分不错,土坡下面挖了一尺多深,刨开表面的腐质层和植物根茎之后,下面果然出现了黄褐色的土层。
其实从制陶角度来讲,只要是含有泥沙的非腐殖土都可以烧制器物。
比如烧制砖瓦常用黄泥土,并不需要太过精细,泥土颗粒粗糙一些也无所谓。
但制作陶器,最常见的就是膨润土,主要成分是硅铝蒙脱石结构,而且还要保证足够的纯度,不能有太多杂质和较大颗粒,不然烧制过程就会发生性变,出现开裂等情况。
至于瓷器,则更加讲究,需要用硅铝比例更加均衡的高岭土。
眼下徐晨只想要先制作出能够煮菜吃饭用的普通陶器,因此也并不需要太细腻的黏土。
眼前这种黄褐色的沙土可以断定就是黏土,而且还非常细腻。
因此他深挖下去,选了一些没有大颗粒砂石杂质的细土,让几个辅助把背篓腾空两个,里面铺上一层大的树叶,然后装了两大筐准备带回去做实验。
徐晨这边忙活的差不多了,追逐狼群的人也开始陆续返回。
大部分都是空手而亏,但总体收获不小,又干掉了两头狼。
其中风和一群人还带回来五只大小不一的幼狼尸体。
大的半拉子狼已经有一二十斤,小的估计是今年的狼崽子,但也长到了七八斤模样。
狼和人一样,属于族群生活,集体狩猎喂养后代。
这群野狼族群并不大,成年狼只有六七头,眼下连同头狼干掉了三头,这么多狼崽子,估计是被风等人端了狼窝。
没有了头狼的狼群,要么被其他的狼群吞并,要么只能逃离这片栖息地。
因为人类在这次展现出来的力量已经远远超出了狼群,这里实际上已经无法生存了。
因此在这条山谷之中,成族群生活的猎食者,就只剩下了人族。
至于花豹这种单独生存的猛兽,实则在一群野人每天下山骚扰的情况下,一般都会对人类避而远之。
等到所有同伴全都返回,时间已经是正午时分,天色也开始阴沉下来,似乎很快就要下雨。
一群人在小河里面清洗一下,等到体力恢复的差不多了就带着所有的收获启程回山洞。
大大小小的狼尸抬着扛着,两筐黏土也有人背着,徐晨牵着受伤的小马驹夹在其中。
虽然小马驹一路挣扎反抗,拉扯着绳索不愿意走路,而且还不断回头嘶鸣召唤自己的同类,但可惜此时一群野马早就不知去向,在一群人的拉扯驱赶之下,只能跟着队伍离开熟悉的河滩越来越远。
西南方向有闷雷声传来,继而闪电照亮阴沉的天空。
风越来越大,呼呼啦啦之中夹杂着豆粒大的雨点。
一群人刚到到山脚下,大雨便劈头盖脸的砸落下来。
“哟嚯嚯嚯~~”
虽然被大雨浇透,但满载而归的一群原始人却是兴奋无比,扯开嗓门就开始例常的鬼哭狼嚎,向山上的家人们汇报已经带着收获平安归来。
而山上也传来妇孺孩童此起彼伏的应和呼喊。
一群人就这样冒着大雨,抬着猎物沿着崎岖狭窄的山路直奔山顶,小马因为腿伤走不快,最后是被两个猎人捆住四蹄之后用长矛一口气抬上山腰的。
等一群人如同落汤鸡一样回到山洞,此时大雨已经如同瓢泼桶倒,雷鸣闪电之中天地陷入茫茫雨幕之中,几乎无法看清十米开外的情形。
山洞顶上,哗哗啦啦的雨水如同瀑布一般垂落下来,整个山洞宛若水帘洞中一般,而且雨水汇聚成溪流,和溢满的泉水一起肆意流淌,将山洞前面的空地都淹没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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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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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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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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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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