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原始人日记>第651章 白果炖肉
  营地附近被砍伐清理出来一片约莫七八亩的空地。

  在四周用木桩藤条简单建造了一圈篱笆。

  靠近山坡方向,同样是一栋四四方方的木屋院落。

  此时不少蛮族男女老少正在木屋四周忙碌准备晚餐,院子当中还有篝火炊烟鸟鸟升起,为这个原始蛮荒的湖地增添了一丝人类生活的文明气息。

  听到山坡方向传来的号角声和猎人野嚯野嚯的呼喊声,营地聚集的蛮族短暂的安静之后,很快就有大量男人开始集结,女人孩子则都略有些惊恐的往木屋院子里面躲避。

  不过等所有蛮族紧张等待中看到几面族旗和大群身穿皮甲手持弓箭长矛的猎人从树林出来,当先一个就是他们熟悉的巴国统领雷的时候,全都瞬间松了口气,脸上的紧张也变成了无比的敬畏,然后一起排列着还算整齐的队伍跑上来,蹲地激动的呜呀啊呀的比划,表达臣服和敬意。

  蛮族人虽然野蛮,语言不发达,但并不表示他们没脑子。

  相反,欺软怕硬,臣服强者,这是所有高等动物都具有的原始属性。

  虽然才被征服不久,但迁徙到这里建房定居的两群蛮族已经没有了丝毫反抗的胆量和勇气。

  特别是雷在这里驻扎修建营房期间,对他们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训练,另外还带着他们进行过数次大规模的狩猎活动,已经在这些蛮族人心中留下了极度恐怖的杀气,也形成了一种至高无上的威严。

  雷如今在这蛮族人的心目中,地位要比徐晨高的多。

  当初他一刀斩下蛮族首领的头颅立威之后,现在整个盐厂的蛮族看见雷就会情不自禁的打哆嗦,已经完全恐惧到骨子里面。

  这里的蛮族虽然没见过雷当时如同天神降临时候的霸道风采,但也同样被他训练的服服帖帖。

  作为乌族曾经的勇士,雷是一个完全合格的猎人首领,同时他现在还是一族之长,又是负责所有部落猎人训练的军政殿副统领,本身就极具威严和统帅气质。

  平日雷在徐晨面前看似沉稳有礼,但实则在整个巴国猎人群体当中,他的名声仅次于徐晨,远比龙要高。

  而这也是徐晨让他统领和管理巴国所有部落猎人的原因。

  看到是徐晨等人到来,躲入房子的蛮族妇孺老幼也慢慢都带着无比敬畏的神情出来,特别是看到带头走在前面的雷和一群披甲猎人,许多更是直接趴在地上五体投地不敢动弹。

  人的名树的影。

  巴国猎人的威名和神奇,已经彻底征服了这群蛮族。

  徐晨在雷的带领和陪同下简单巡视了一遍营地回来,一群猎人和蛮族男人将路上猎杀的几头野兽和十多只猴子剥皮开膛开始准备晚餐。

  】

  看着剥皮之后架在篝火上烧烤的猴子,徐晨感觉到一阵阵的反胃。

  对于这些半人形生物,他向来敬而远之。

  不过无论对于蛮族还是巴国各部落猎人来说,猴子一直都是经常食用的优质肉食。

  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只要已进入山林几乎到处都是,每座山岭上几乎都有一群或者几群猴子。

  这些猴群之间和人类一样不仅互相争夺领地和食物,常年打架斗殴,整天在山上尖叫跳跃闹腾,而且也是人类生存的敌人。

  因为它们的食物和人类几乎重叠,各种野果、干果、鸟蛋、龟蛇,凡是山上猴子能吃的,也是人类能吃的。

  而且一到冬春时节,山上缺乏食物的时候,这些猴群还会成群结队到人族住地附近打秋风,抢夺晾晒的食物甚至偷食婴幼儿。

  因此,一般原始部落都特别痛恨猴子,见到就往死里打,打死自然就是饱餐一顿。

  在各部落吃猴子不仅不是罪过,反而是一种荣耀和骄傲。

  而在这南方原始森林之中,猴子比别处更多。

  这前来的路途之中,几乎就没有断绝过猴子在树林之间蹦跳嘶吼的踪影。

  要不是因为要节省箭失,估计眼下就不是十多只死猴子,而是不计其数的死猴子。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这些猴子再灵活,面对数十个弓箭高手,也只能饮恨而亡。

  徐晨单独找了一堆没烤猴子的篝火坐下,从一个兽皮口袋中倒出来不少银杏果和共桐果。

  这些都是刚才在参观营地的时候从附近捡回来的。

  银杏果鹌鹑蛋大小,成熟后呈黄绿色,外面有一层果肉,搓掉果肉之后,里面的果核就是种子,颜色雪白,俗称白果,是一种营养丰富的优质干果。

  白果炒熟之后味道不错,但因为有毒,所以不能多吃。

  共桐果比较少见,和油桐果实大小差不多,但里面的种子完全不一样,有些像核桃,凸棱呈条形,也不如核桃那样坚硬,感觉和碧根果类似。

  “来,帮我把果仁都剥出来,和麂肉一起炖上!”

  徐晨让扑和甲两个几乎形影不离的贴身工具人帮忙。

  于是三人就用石头和匕首柴刀就在篝火旁边扑扑扑的敲打忙活起来。

  “晨嘎,放辣果嘎!”扑把剥好的果仁放进陶罐的时候问。

  “不放,放了辣果味道就不好了!”

  “好!”工具人继续扑扑扑干活儿。

  相对于古和举两位同龄人来说,扑和甲两个如今才十五六岁的少年干活儿更加灵活,徐晨也更加满意。

  看见徐晨三人对着一堆野果忙活,雷和一大群猎人自然也都会好奇的过来看看,得知是准备要把这些野果炖肉吃,许多人都很惊奇。

  雷带人在这里建造营地呆了一个多月,知道四周这两种野果非常多,但也不知道可以食用。

  一般来说,所有原始人很少吃不认识的东西。

  因为果实种类太多,有毒的也太多,原始部落都有自己远古的传承,一代一代的积累知识,能吃和不能吃从小就明白。

  无论是银杏还是共桐,江北都没有见到,所有猎人都不认识,自然也就不回去吃了。

  蛮族人不会用火,更不会吃,因为这两种果实和杏仁桃仁一样,生吃苦涩无比,只有熟的才能吃,因此蛮族从未把这两种果实当做食物。

  但徐晨却知道,白果炖肉是一道非常不多的美味。

  共桐果虽然不如银杏果吃的多,但他在贵州勘察的时候也吃过,当地还有人用共桐果核做手串,湖弄外地人当菩提手串卖,一串五十块,徐晨第一次去就上过当,因为后来他发现这玩意儿当地多的可以用来榨油。

  太阳逐渐落山,美丽无比的湖光山色也慢慢笼入黄昏的阴暗之中。

  带着清冽湖水气息的晚风掠过营地。

  四周山野林涛阵阵,到处开始响起野兽的嘶吼和夜鸟的啼鸣。

  营地之中篝火噗噗啦啦燃烧,弥漫着一股浓烈的烤肉和煮肉香味,期间还杂着胡椒的异香和刺激的辣果味道。

  篝火四周,所有人都或跪或坐在草地上大声谈笑着等待开席。

  对于徐晨和跟随前来的猎人来说,这不过是一次略显丰盛的平常晚餐。

  但对于蛮族人来说,这又是一次神奇到需要膜拜的神灵盛宴。

  虽然他们这一个多月也开始住上了木房子,学会了生火用火,甚至还学会了烧烤和用陶器煮水煮食,但却没办法将食物做到如此浓香。

  烤肉都只能烤成焦湖状态,更别说使用香料了。

  在徐晨等人没有出现之前,他们一直都处于茹毛饮血状态,就算是石盐,也只是平日当做别样的需求舔几口而已。

  但徐晨等人制作食物的精致程度,已经完全超出了所有野蛮人的现象。

  至于陶器,那完全是神物,根本就不能理解。

  随着食物香味越来越浓,负责烧烤的猎人品尝烤肉之后觉得已经熟透,开始用匕首切割挨着分配。

  于是围坐在几堆篝火四周的情绪瞬即便热闹起来,纷纷开始进食,有人啃着猴腿,有人吃着猴排,还有人用陶碗吃着杂粮肉粥或者用陶杯喝着酸辣大骨汤。

  自从修建河堤辣果开始受到追捧之后,如今能够接受这种辛辣味道的人越来越多。

  最主要的是这种味道很上头也很容易上瘾。

  特别是晒干之后的辣果,酸味少了很多,但辣味更加劲道,在这秋冬寒凉的时节,喝上一碗辣味十足的浓香大骨肉汤,浑身都暖烘烘的,晚上睡觉都不冷。

  徐晨对一群野蛮的家伙吃猴子的行为敬而远之,独自守着自己一罐炖的浓香的白果共桐果野麂肉,同样是吃的满头大汗心满意足。

  这白果和共桐果炖熟之后软烂无比,略带一股独有的额清香和微甜,加上野麂肉也比较细嫩,不像野猪勐兽等肉粗腥臊,因此吃起来很是得劲。

  雷等几个猎人军官看徐晨吃的满脸惬意,也忍不住围坐过来讨要一些品尝,一尝之下就停不下来,等徐晨吃了两碗之后准备再来一碗的时候,发现陶罐里面汤水都倒干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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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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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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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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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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