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原始人日记>第594章 染坊
  衣服也是一样,禁军日常制服肯定是用麻布制作,但现在制作衣服各部落的女人也都是随心所欲,根本没有什么统一的方法,就是简单将麻布切割裁剪一下,然后缝制成差不多像一件衣服的样式。

  眼下手工最好的就是巴族,包括一群女巫穿的大巫衣裙都是母巴带着一群心灵手巧的巴族女人慢慢缝制出来的,为了装饰,这些巫裙还根据等级绣上了不同颜色的花纹。

  但这些衣服远看像模像样,绝对不能近看和细看,仔细一些,就会发现这些针线就像小学生的手工作品,完全惨不忍睹。

  虽然这些年麻布衣服已经成为了各部落的日常服饰,但进步很小。

  主要就是源于没有人正规学习过制作衣服,依旧还是几年前徐晨教的那些粗浅的入门技巧,只是这几年随着铜针剪刀等缝纫工具的改进,缝制工艺有所提高,但在样式和款型上并没有任何突破,简单而且粗糙。

  就算是徐晨画出来一套庄重大气的党卫军制服,恐怕最后做出来的也就和日伪军拉跨的衣服差不多。

  因此制作衣服和盔甲,实际上只有唯一的途径,那就是成立一家专门的军服制作厂。

  另外,这次的禁军制服徐晨也不打算采用最简单的灰白原色麻布制作,这样太过随意了,他要用黑色或者深蓝色的布来做,因此就要先大规模制作染布,而要大规模制作染布,就要专门成立一个染坊。

  于是,情况就变得更加复杂起来,徐晨只能慢慢筹划。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古的后勤收购工作已经弄的热火朝天,整个拱火盆地都轰动无比,但举的军需制造却是八字还没一撇。

  从第三天开始,徐晨开始每天去军营给禁军上课。

  根据编制的新训练手册,王城禁军彷照的完全是后世的军营模式,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天亮就起床,三遍号响,也就是十五分钟之内必须穿好衣服完成内务整理,军营值班军官会挨着营房检查,若是规定时间没有完成的,就会受到惩戒。

  起床之后就是十五分钟简单的洗漱拉撒时间,然后在操场列队开始晨练,半个小时之后吃早饭。

  早饭和休息时间加起来一个小时,然后就是例行的步操训练课,虽然同样是步操,但要求却比以前在各部落要严格的多,行走坐立都要求十分严格,每一个动作都不能出错。

  上午两个小时步操训练,中间间隔二十分钟休息时间,训练结束之后是一节文化课,由徐晨主讲学习读写文字。

  中午有简单的午餐,然后休息一个小时。

  下午两个小时器械和对抗训练,主要是弓箭、掷矛、近战、摔跤、马术等,每天训练内容并不相同,都有严格的训练课表,每旬重复一次。

  训练结束之后一节文化课,主要是计算。

  剩下一个小时的休息娱乐时间,以小队为团队,展开一些娱乐类似的对抗项目,比如射箭比赛,骑马比赛甚至是球赛。

  晚饭大概安排在五点半。

  晚饭之后禁军大统领龙会召开全员大会,根据训练情况进行一天的训练和学习总结,对训练认真表现好的个人和小队进行褒奖,对训练差受惩罚的个人和团队进行批评教育。

  每隔三天,徐晨还会参加总结大会抽查所有禁军的知识文化课情况。

  因为军营是封闭管理,这些在各部落懒散惯了的原始野人整天被关在这里肯定十分不习惯,因此徐晨在可劲儿的操练和严格管理的同时,也会通过一些娱乐和奖励来刺激他们对军营的兴趣。

  历来新兵入伍,就是情绪最为躁动的时期,因此最开始这三个月,徐晨不会给这群新兵太多的空闲时间,要求不畏寒暑,风雨无阻,每天勤学苦练,更不准轻易出军营去找女人打桩,一旦违反军纪,就会被开除。

  为了让禁军的训练尽快走上正轨,几天之后,徐晨又给龙安排了两个助手,巴族驻留王城的两位中尉军官句和告。

  句和告比风和雷等人要年轻一些,也是最早跟着徐晨在巴族训练的猎人,虽然两人算不上特别出众,也算不上十分勇武,但脑袋都比较聪明,做事很稳重,这些年两人一直都留在部落照顾部落安全,也都是猎队的主力。

  自从巴族在王城的定居点建好之后,两人也都搬过来管理部落,平日主要负责训练一群猎人,另外就是协助徐晨处理王城的事。

  训练禁军的这几天,徐晨发现这些新兵蛋子虽然都很认真刻苦,但全靠他和龙两个人指导有些忙不过来,因此徐晨决定安排两个资历深厚的军官前来协助,这样他也就不用每天泡在军营了。

  毕竟眼下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除开要安排制造弓箭武器和成立染布坊和盔甲制服厂之外,还有王城大量建筑的内外装修和规划要做,他每天几乎都忙的脚不沾地。

  ……

  忙忙碌碌中,转眼就到三月。

  在徐晨十多天的亲自筹备和训练下,禁军的日常管理也逐渐走上正轨,各种训练学习也开始像模像样。

  在忙着训练禁军的同时,徐晨每天也在忙着策划建造染布坊和军服厂。

  印染,几乎是伴随着纺织同时出现的一种技术,而且非常久远,最初并非是人故意印染,而是在生活中衣服上沾染各种污渍之后形成各种颜色,然后古代人就慢慢总结出来哪些植物或者矿物颜色粘附性很强,无法洗脱,又或者涂抹在衣服上会比较美观好看,就和原始人在脸上身上涂抹各种颜料是同一种心理。

  简单的染色技术并不难,就是采摘具有染色效果的植物捣碎之后,涂抹染透布料,晾干之后,就是带色的染布。

  原始人类在几千几万年的生存积累中,已经摸索出来不少可以使用的植物和矿物颜料,其中还包括各种颜色的泥土。

  徐晨从在巴族教女人们纺线织布开始,就慢慢在摸索和研究染色技术。

  不过他这种摸索很随意,就是把这些原始人日常用到的各种颜料涂染在麻线麻布上,简单弄成不同的颜色。

  这种染法随心所欲,每一匹布每一团麻线染出来的颜色都不一样。

  各种染色剂的保留时间也长短不一,有的染上就洗不掉或者说很耐洗,褪色比较慢,但有的洗几次就完全褪色了。

  而且染色剂的品种繁多,各种草叶主要是染成青绿蓝色,各种花朵主要是染成红黄色,各种带白浆的根茎汁液染出来主要是褐色或者黑色,矿物染料什么颜色都有。

  得益于这个时代植物的种类繁多和生长茂盛,因此植物染料更是多如牛毛,根茎花叶果都能用来染色,只是看染出来的颜色和最终保留时长。

  虽然平日生活中染色有些随心所欲,但巴族女人们还是慢慢摸索出来一些比较稳定的染色材料,然后固定下来七八种。

  在中国古代,最常见的染布是蓝色和青色,主要用的就是蓝草,也叫蓼蓝,和辣蓼草一样,属于一种很常见的草本植物,这种植物的汁液挤出来粘在手上就是青蓝色,而且附着力非常强,粘在衣服上基本上就洗不掉。

  徐晨并不认识蓼蓝,但眼下却又另外好几种可以将麻线麻布染成蓝色绿色青色的植物,房前屋后河滩山坡上到处都有。

  甚至还有一种蓝紫色的浆果,果汁就是蓝紫色,味道清甜,吃完牙齿都是蓝紫色的,一笑露齿,满嘴蓝牙,好几天都是这样,而用这种浆果染出来的布颜色非常稳固,只不过季节性很强,而且产量稀少,暂时只染过蓝衣大巫的蓝色披风。

  红色主要是用的朱砂,不过要用到一种树藤的汁液,这种树藤的树叶和根都是红色的,汁液粘性很强,可以当做简易胶水使用,但干透之后颜色泛红,和朱砂配合就能将麻布染成纯红色。

  黄色染料也很多。

  最开始徐晨用的硫化铁粉末和一些植物汁液混合揉搓捶打染色,新布效果看起来不错,但不耐清洗,几次就开始褪色。

  后来他用一种类似栀子的野果煮水,也能染布,不容易褪色,不过颜色偏橙黄。

  再后他发现金红色的牛奶果花汁液粘在衣服上干透之后呈现金黄色,而且不容易洗掉,不过牛奶果花大量采摘会造成牛奶果减产,因此也就只用在给小女巫制作黄色斗篷和巫裙。

  黑色布料是最简单的,大量的植物根茎汁液干透之后都是偏黑色或者褐色,巴族女人也摸索出来一些技巧,若是纯黑色,可以在这种根茎汁液中加入一些磁铁矿粉,就能染出纯黑的布料。

  至于其他颜色,种类繁多,各种植物矿物几乎都可以用来染色,染出来的颜色也繁复多样,只是最终效果差异很大。

  但最终比较耐用的颜色,也不外乎红黄青蓝黑这些后世常见的颜色,其中以黑色、青色、蓝色为最容易,绿色红色黄色等次之,另外如褐色、紫色、橙色等也能做出来。

  至于其他杂乱的颜色就太多了,随心所欲什么颜色都有,而且无法固定配方,只能看随机用到的植物和矿物种类。

  也就是说,虽然眼下染料五花八门,但最终还是不能逃脱人类文明发展的路线,能够大规模印染的布料,还是后世几种最常见的颜色。

  因此这次徐晨开设染布坊,主要固定就是印染黑色、蓝色、青色、红色几种布料,至于其他颜色,可以染线用作装饰,而不会大规模制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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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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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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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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