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晨的话,让所有部落的人都听得热血沸腾而又羞愧难当,无数人高举长矛弓箭大声咆哮。
“这次关于野马的分配方案,昨晚已经出来,无论得到还是失去都神灵的旨意,没有人需要为此自责,对于愿意把马交易出去的部落,交易方式我认为略有些小问题,女人不是财富,不能用来交换任何东西,而且从今往后,巴族不允许任何人口交易,为此,昨晚达成的一些交易方式必须作废,想要得到马的部落,必须在巫的指导下,用其他合适的货物进行交换……”
徐晨这番话说出来,一群巫几乎同时松了口气,许多女人男人也都松了口气。
特别是昨晚喝醉嚷嚷着选择了女人的一群猎手首领,更是紧张情绪消失大半
不用女人交换是对的,不然以后在部落就没有自己的立锥之地了。
热闹的欢呼声中,徐晨大声宣布今天的交易和比赛日正式开始。
随着风大声宣布队伍解散,整个河滩瞬间一片欢腾。
号鼓声中,各部落把带来的各种货物就在河滩上摆放出来,各种兽皮、骨角、鸟羽、宝石、弓箭、长矛、皮靴、口袋、麻布、渔网、山珍、野果、甚至还有简陋的皮甲皮靴等等,反正只要是各部落眼下有的东西几乎都有。
另外在河滩一些空地上,已经有用石灰画出来的一些比赛场地。
有摔跤、掷矛、丢石头、赛跑、射箭等各种熟悉比赛。
场地最大的无疑是赛马场,从大院门口沿着河滩一直到达谷中位置,长约三里,尽头低矮的石堆上放着几条烤的香酥无比的咸鱼,凡是部落有马而且会骑马的猎人都可以参加,抢先到达并取得咸鱼者为胜,而且还将获得一个咸鱼勇士的特别称呼。
当然,这只是徐晨一個小小的恶作剧玩笑。
穿越前他就是一个标准的咸鱼党,每天都在深山老林消磨自己的人生时光。
穿越之后为了这些原始野人吃好穿好他操碎了心,自己这么尽心尽力,却只能看这些吃饱喝足无忧无虑的家伙每天浪完就回家搂着女人打桩,他这心里也颇有些不爽,决定让这些家伙也当条咸鱼。
咸鱼对于巴族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新奇食物,但对于其他部落来说,那就是妥妥的高级美食,眼下除开巴族,其他部落都极度缺盐,甚至还有些部落的人根本就没见过盐。
所以,为了争夺这几条咸鱼,争当一个咸鱼勇士,一大群骑马的猎人已经迫不及待等在了比赛场地,擦拳磨掌的准备参加比赛,而大量的围观者也聚集而来,准备一睹今天这个规模最大也最热闹的特殊比赛。
这次的巫祝大会,只要是部落有马的,几乎都骑来了,因此参加这场咸鱼争夺战的骑手不少,所有部落加起来足有四十余人。
因此这么一大群骑手和马聚集在一起,人喊马嘶场面看起来非常壮观。
这也是巴族大联盟眼下所有的战马和骑手了。
而且这些骑手,也是所有部落中实力最强身手最好最为精壮的一批人。
若是打仗,这四十人全部聚在一起,足可以冲散数百训练有素的队伍,但眼下,所有人却都紧张的骑在马上,一手挽缰一手高举着马鞭,眼神热切的看着远远的赛场尽头,对着未知的香酥咸鱼不断舔舌头咽口水。
咸鱼巴族骑手都吃过,自然美味无比,不过也不可能经常吃,比徐晨小时候吃腊肉香肠的机会还少。
而对于其他部落的猎人来说,咸鱼只闻其名不见其物,更不知其味,只知道传说非常好吃,一丝鱼肉就能让人欲罢不能,因此这场比赛,那是要拼尽全力,一定要抢到咸鱼当上咸鱼勇士才行。
就算是风和龙等一群天天跟着徐晨吃香喝辣并且还能吃到美酒的军官,竟然也都按捺不住洪荒之力,骑马夹在中间想要争夺这些咸鱼。
徐晨哭笑不得。
这特么不是作弊添乱么。
巴族乌族是眼下马匹最多训练最好,自然也是骑术最好的队伍,而各部落的军官,那更是都有固定的最强壮的公马当做坐骑。
而且在巴族,几乎男人都会骑马,会骑马的女人孩子也不在少数,几匹并不参与外出打猎和交通的母马,一些妇孺老弱也经常骑着在山谷里面巡视农田驱赶鸟兽。
因此这种优势不是那些只有几匹马的部落所能相提并论的。
不过既然是娱乐比赛,徐晨自然也不会阻挡这些军官参加进去,毕竟越热闹越好,并且他已经为避免这种情况做了一些安排,马好跑得快并不以一定就能获胜,因为灵活性和预判性也很重要。
很快,随着充当裁判的徐晨亲自吹响骨哨,滴的一声长鸣之中,早已等的望眼欲穿的所有骑手几乎同时放松马缰,猛磕马腹扬鞭冲了出去。
马蹄声瞬间如雷鸣般在河滩上响起。
“咚咚咚咚……”
鼓手擂响牛皮鼓,低沉的声音震荡山谷。
“驾~驾~”
骑手们奋蹄扬鞭,不断抽打在马臀上,数十匹马如同一阵狂风卷起一股草屑沙尘瞬间远去,闷雷般的马蹄声中,仿佛整个河滩都在跟着震颤。
三里距离,转瞬即逝。
在上千人的围观欢呼声中,马群前后相随你追我赶,场面激烈非常,不过五分钟,跑得最快的几匹骏马已经抵达咸鱼位置。
当先一位猎人骑在马上,一个镫里藏身弯腰下去拿咸鱼,不过可惜没有够到,马匹疾驰而过,等他冲出十多米调转马身准备再去抢鱼的时候,身后一大群骑手已经蜂拥而来。
“艹嘎!”
“嘢嚯!”
“嘎嘎嘎嘎,我抢到咸鱼嘎嘎!”
欢呼声中,有人虽然跑的快但却没拿到鱼,有人虽然稍慢一些,却是运气好将鱼抢到手,随着马群在塞场尽头慢慢都停下来,其中有几个猎人兴奋的高举着咸鱼向四周展示,得意洋洋发出鬼哭狼嚎的笑声。
不久,看着风和龙等几个军官一个个蔫不拉几的骑着马回来,徐晨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为了增加难度和趣味性,他让人故意将放置咸鱼的石堆弄得很低,光是速度快没用,只是机会更大一些而已,相反那些身手灵活而且预判性很好的猎人机会更大。
但这种机会也不会一直存在,毕竟马匹接二连三的冲过去,大家水平相差无几的情况下,最多也就两三次机会就会被人取走,落在后面的肯定吃不上。
因此这个比赛考验的就是不光要速度快,还要动作灵活,预判性好,三项缺一不可。
一群抢到咸鱼的家伙高举着咸鱼沿着赛马场洋洋得意的一阵展示之后,然后很快就被一群相熟的猎人团团包围起来并且拉下马背,不久里面就响起一阵鬼哭狼嚎的鬼叫声。
作为原始集体群落生活,吃独食这种习惯肯定是不行的,注定会挨打。
因此几个咸鱼勇士最终从哄抢的人群中披头散发狼狈不堪的挤出来的时候,每个人手上不是只留下一个鱼头就是一条鱼尾巴,甚至还有的双手空空捏着一根光溜溜的鱼骨刺,一个个张牙舞爪欲哭无泪。
“咸鱼嘎嘎……”
围观的男女老少流着口水哄笑,现场一片欢腾热闹。
因为热闹,注定铭记。
这个抢夺咸鱼的热闹比赛,必将成为以后巫祝大会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保留节目,成为最期待的项目。
而咸鱼勇士之名,也将成为一种带有娱乐和比赛双重属性的特殊头衔。
虽然它不尊贵,但却让人记忆深刻。
虽然它不严肃,却也带有一种强大的光环效果。
毕竟获得这个称号的骑手,绝对是身手最为矫健之人,并非浪得虚名。
甚至千年万年之后,人类文明已经达到未知的高度,说不定还会保留这样一个古老的比赛,然后还会在石堆上放置几条咸鱼。
既是娱乐,也是记忆,更是传承。
不过千年万年之后事徐晨肯定不会去操心,因为眼下这场赛马,再次掀起了各部落男女老少对于马更加强烈的需求。
不少猎人甚至部落族长首领都已经转场直奔拴着野马的围栏而去。
因为接下来就是所有部族最为期待的分配野马的活动。
虽然分配方案各族都已经知晓,但这些马品质不同,还分公母大小孕马等不同的群体,要公平分配,还需要进行一一分辨标记,然后按照方案分配到各部落。
看着拴在围栏之中这上百匹大马小马,四周围观者有人欢喜有人忧。
刚刚看过热闹的赛马之后,那些昨晚喝醉稀里糊涂放弃分配权的部落首领和族人,全都是心情懊恼酸涩无比。
若是今年能够分到野马,明年自己的部落也就能参加这个最热闹的节目了。
咸鱼不重要,勇士称号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只有参与进去,自己的部落才能真正融入这个日益庞大的族群之中,成为巫王陛下最看重的精锐猎人,成为部落的骄傲,获得其他部落的尊重。
以后,没有马的部落,注定会被边缘化。
因为无论是打猎、打仗、拉车还是远行,马都已经成为了不可或缺之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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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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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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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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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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