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原始人日记>第412章 简单粗暴
  仪式开始之后,两辆马车分别从巴族和乌族出发,马车上分别坐着双胞胎小女巫,她们穿着崭新的衣裙和斗篷,手握权杖欣喜而激动。

  两人身份地位尊崇,是这条路修通之后唯二坐上马车通行的第一批人。

  护送两位大巫的,是两族实力最强的猎人队伍。

  乌族由龙带队,手持一根青铜巨矛,身披双层皮甲,腰悬长刀,带领五位骑手前面开道,一人执旗,一人执号。

  马车两侧踢踢踏踏跟着二十位精壮的披甲猎人,一组手持长矛身背藤盾,一组手持长弓身背箭袋,头缠黑布,人人腰悬匕首,看起来威武严整气势逼人。

  其后,则是数十位同样身穿皮甲的手持长矛弓箭的猎人,同样步履整齐,这支队伍前后左右将马车围在其中。

  而军队之后,则是乌族庞大的男女老幼组成的部落大军。

  巴族这边则由风带队,双层皮甲,腰挂军官铜牌和大剑,身背长弓,带领四位骑手前面开道。

  徐晨身穿皮甲和红色披风,腰悬龙牙弯刀,骑马带着古举等三位旗官和号手手持大旗和号角紧随其后。

  小女巫马车两侧,同样有二十位精壮的皮甲猎人,一组长矛藤盾,一组长弓箭囊,头缠红布腰悬匕首,脚踏皮靴,走路踢踢踏踏威武整齐。

  再其后,一群同样是全副武装的猎人队伍和巴族老女老少的观光军团。其中有一辆马车和几辆人力板车上,坐着阿母、母巴等一群孕妇等妇孺老弱,还有几只猴子也蹲在上面兴奋的抓耳挠腮。

  今天两族倾巢而出几乎一人不留,就连襁褓的婴儿都不例外,甚至一群孩子还把五只已经快两个月大的小狼都带来了,一路跟在人群中屁颠儿屁颠儿跑的嗷嗷叫唤,看起来二哈的一逼。

  澄净蔚蓝的天空,两头大老鹰展翅翱翔在数千米高空盘旋,似乎观察着下方巴族人的动静和去向。

  旌旗猎猎,号角声声。

  两族庞大的队伍相对而行,就在秋高气爽的缓坡森林之中一路向前。

  顺着崭新的开挖的泥土和略微夯实的新土地面,道路在树林之中蜿蜒伸向远方。

  隔着树叶落尽的稀疏树林,可以看到宽阔的河滩和波光粼粼的乌龙江。

  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

  激动、欣喜、惊讶、新奇、还有无与伦比的自豪。

  虽然许多人并没有参与这条道路的修建,但举族之力他们也有很大的功劳。

  人群一路欢呼而行响彻整个河滩。

  两个小时之后,徐晨等人先行到达石碑位置停下来等待。

  又过了近一个小时,乌族庞大的队伍正式抵达。

  两族相遇,瞬间再次爆发出更加猛烈的欢呼,特别是男人们鬼哭狼嚎嘢嚯嘢嚯的声音震彻天际。

  所有人都下车下马,徐晨带着两位巫和两族男女老少,汇聚在石碑位置,为他们介绍了石碑上记录的文字内容和功能作用。

  所有人感到都很新奇和兴奋,但对于双胞胎小女巫来说,这石碑似曾相识,仔细想想则豁然开朗,其实这也只不过是另一种日记而已。

  徐晨有记日记的习惯,实际上现在也影响叶和双胞胎小女巫也开始书写日记。

  不过她们的日记和徐晨的略微不同。

  徐晨记录的都是很简略的大事,更多的是记录自己一些突发奇想和创意发明以及工作安排,还有各种文字创造等等。

  而小女巫则更多的会记录部落的发展和关于巫的传承。

  实则对于小女巫姐姐来说,她的日记更多偏向于记录徐晨的一举一动,一句话、一个新的词语、一件新的东西,一个新的发明、一件新的工作安排等等。

  就好比这条道路的修建,徐晨记录的就比较简单和凌乱,从规划开始到数次勘察线路,再到最后确定路线画出简略施工图,最后动工直至完成,每一步都只是简单几句话。

  比如某月某日,策划开始修一条路,另某月某日,第一次实地勘察,再某月某日,第二次勘察并修改线路,再某月某日,道路开工修建。

  至于设计和勘察过程,除开画的工程线路图之外几乎一字不提,甚至开工之后一些修建过程也都语焉不详,偶尔提一句今天走路脚崴了一下,或者遇到岩石又挖不动,老子烦的一批等等奇怪的话。

  徐晨的日记虽然不是秘密,但也只有叶和小女巫两人看得懂,叶自从插过羽毛正式宣布成年之后,已经开始肩负起一个成年女人该干的一切劳动,每天干活儿忙的跑来跑去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整天缠着或者陪着徐晨,看日记的时间也少了很多。

  因此徐晨的日记几乎就成了为了小女巫一个人的专属特权,因为整个部落几乎就她不用干活儿,只需要静坐冥想沟通神灵就行了。

  而沟通神灵最好的方法,小女巫认为就是看徐晨的日记。

  因为徐晨是神灵祝福过的人类,是超越大巫的存在,是万巫之王,他的言行举止都含有神灵的旨意。

  只要跟着徐晨,读懂徐晨的日记,她自然也就能明悟神灵的旨意,得到启发获得沟通神灵的能力。

  因此,观察和记录徐晨的一举一动,几乎就成了小女巫的生活日常。

  就比如这条路,徐晨前后记录的信息加起来不会超过十条,但小女巫却足足写满了数十张裁好的兽皮。

  从徐晨第一次安排风等人开始打探修路的情况,一直到道路完全修通,里面每一天发生的事她都纪录的清清楚楚,而且主要是徐晨的言行动向。

  虽然用字都很简练简单,但只要翻看,就能了解徐晨这一天大致干了什么说了什么,完全就是一部生活起居史。

  而像徐晨利用水火攻克石坡完成栈道修建的过程,经过、方法、结果都写的更是详细无比,而且字词之间,显露出她无比的激动心情。

  因为这是一种极其神奇的方法,绝对是一个划时代的神奇创意。

  身为一个巫,她有责任传播和引导部落的发展,积累更多的生产生活知识,并且把这些知识传承下去。

  徐晨虽然在自己的日记中对此事一字未提,但小女巫却知道这个方法将会对所有部落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若是在以前,那些找不到山洞居住的部落,其实也能用这种方法开凿简单的山洞居住生活。

  可惜以前没有,因此所有部落也就只能四处寻觅合适的山洞,但这些有山洞的地方,要不偏僻难行,要么危险无比,要想找到一个安全合适的地方定居下来,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才行。

  眼下虽然各部落已经有了更好的修建房子的方法,但这种简单而神奇的技术在未来依旧有强大的作用,特别是用在修路上。

  各部落之间远隔数十里甚至上百里,若是所有部落之间都修通这种宽阔的道路通行车马,则会大大缩短部落之间的交流时间。

  这一点儿她深有体会。

  第一次她叛逃巴族的时候,她感觉这三十余里路就像天堑一样,怎么跑都跑不完,然后被乌族人追上,保护她的人差点儿全部死去。

  后来有了马之后,这条路来去就已经变得非常轻松和快捷。

  但马只能坐一个人,数量少不说也限制了大量不会骑马的人来往。

  而眼下有了这条宽阔的马路和马车,就算是妇孺老弱也能坐着马车快速来回,而且还轻松方便。

  但徐晨对所有的创意发明几乎都不怎么在意,做出来之后,有些会在日记中提一句,有些什么都不写,就算是偶尔写一句,也是今天太累,不想写,或者是狗几把又下爆雨,烦死了等等这样一些类似牢骚话。

  其实在徐晨看来,日记日记,自然是记录心情用的。

  但在小女巫看来,日记则应该记录日常生活行为用的。

  因此每次看徐晨这些牢骚话,小女巫总是会捂嘴嘻嘻偷笑,然后一笔一划的把徐晨一天的所作所为记录下来。

  巫王陛下太懒,那就由自己帮他写日记。

  不过这些别人不知道的日记里面,每一条每一页,满满都是徐晨的影子,就像烙印一样,在她灵魂之中越来越清晰。

  眼前这块石碑,秉承了徐晨一贯的日记风格。

  简单而粗暴。

  唯一让小女巫高兴的是,巫王陛下没在上面说脏话。

  “诸位,这块石碑就是记录我们修路的时间和经过,以后将世世代代矗立在此,以此见证我们两族血浓于水的亲情和友谊,也让我们的后人能够了解修建这条路的困难和付出,并以此长久和平相处,永世为邻。”

  “这次修路两族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特别是乌族,在此我代表自己感谢所有参与修建的人,为了以后两族共同的繁荣发展,我决定将这块石碑作为界碑,从今往后,两族领地就以这块石碑为界,东方归乌族所有,西方归巴族所有!”

  “哗!”

  徐晨对着巴族乌族男女老幼说出这番话,顿时引起了一阵剧烈的骚动,继而则是响彻山林的欢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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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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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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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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