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天时间这算是一个不错的收获了。
当然,这远不是一群猎人正常的狩猎水平,主要是眼下猎人出门打猎已经不是主要目标,他们还负有很重要的任务,那就是搜索从巴族到乌族这一段河岸边的山林缓坡,尽量驱赶猛兽,为即将到来的修路工程保驾护航。
另外徐晨还想在九月份的巫祝大会上再来一次捕马活动。
这段河滩附近原来有二十多匹野马,后来从乌族附近被围捕逃脱的二十多匹马也加入进来,如今汇聚在一起也是一个不小的族群,若是能够捕获的话,各部落就有了更加充足的马匹可以使用,以后无论是狩猎出行,还是拉车交流都要方便的多。
当然,河对岸野狼滩也有几群野马数量不少,徐晨也有打算,等到入秋乌龙江水消退之后,安排人过去打探清楚,到时候巫祝大会上一起动手。
马车已经出现,只要把各部落之间的道路修通,就可以形成一张类似于后世城镇之间的交通网,这样各部落之间的来往交流和交易就会更加通畅方便。
眼下,这些事都已经在策划之中。
几头野兽在院子外面开膛破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息。
这种气味男女老少都很熟悉,就连徐晨眼下也都习惯了。
不过躺在仓房的狼二却似乎被这股血腥气息激发了强烈的进食欲望,竟然挣扎着爬起来,歪歪倒到走到房间门口,然后噗通一声又栽倒在走廊上。
狼二的动作自然让院子里面的人发现了,一起围上去观看,徐晨听说后赶紧跑进来,发现放在仓房瓦盆里面的杂粮粥依旧还是老样子,看着躺在地上嘴角流涎嗷嗷轻微叫唤的狼二,让人去砍一块生肉过来。
说到底,狼还是野兽,虽然从小就喂它们吃熟食,但这都是被迫的,实际上在它们的基因血脉之中的食物,那只有血肉。
而狼大狼二逃走大半年时间,在野外活下来肯定都是吃生肉,因此眼下还是给它吃新鲜的肉食才行。
很快,一块两三斤重还在滴血的肉块就丢在了狼二的面前。
感受着新鲜肉食的气息,狼二微闭的双眼睁开,挣扎着爬到肉块前面开始撕咬起来,虽然看似奄奄一息,但吃肉的动作却带着一股凶狠。
在血肉的诱惑和强烈的求生欲望下,狼二终于展现出一头野狼该有的活力。
五只还未睁眼的小狼,追随着母狼的气息从仓房里面也爬出来,不过很快又被徐晨让人捉了回去。
啃咬肉块的狼二回头看了一眼,但却并没有任何反应,反而是更加用力的撕咬吞咽起来。
它能够在临死之前跑回来,实际上也已经把这里当成了最安全的地方,对于巴族,它并没有任何仇恨,只是血脉中隐藏的野性,一直刺激着它想要逃离,另外成熟之后的交配欲望,也促使它要出去寻找自己的伴侣。
不过可惜,外面的世界它们完全不懂,恶劣的环境和残酷的争斗,最终让兄妹两个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狼大出门之后不久便被别的野狼咬死,而它也差点儿死在外面。
如今回到巴族,和人类呆在一起,它感觉到再也不会有任何危险能够威胁到自己和孩子。
狼二主动进食,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
为了让狼二康复的更快,徐晨每天都会给它加餐两个鸭蛋。
转眼三天过去,狼二已经能够勉强站立行走了,徐晨将它身上的绷带麻布全部去掉,结痂的伤口看起来恢复的不错,不过受伤严重的后腿看起来情况不妙,走路一瘸一瘸的似乎完全使不上劲。
徐晨也没办法处理,因此只好不管。
不过狼二因为大量进食之后,终于开始有了奶水,虽然不多,但五头小狼也终于吃到了第一口母奶,徐晨也松了口气。
挤马奶的任务没有完成,最终还是逮着一头羊粗暴的挤了好几天,只把这头母羊都挤出心理阴影了,一看到人端着陶碗过去就干脆躺在地上装死,于是几个粗鲁的野男人便挤的更爽了。
而有了母狼的照顾,一窝小狼也终于有了安稳的生活环境,一天一天的跟着开始茁壮成长,到第十天的样子,全都开始睁开了眼睛。
第一次用眼睛看清了这个世界,几只小狼突然也一下就变得活泼起来,在草席上打滚,在房间里爬来爬去,浑身皮毛每天都被狼二添的干干净净,蓬松柔软看起来颇有些萌萌的小奶狗可爱样子。
这些小狼因为从生下来就熟悉人类的气息,加上每天被徐晨、叶和小女巫等一群人抓来摸去,对他们身上的气息尤为熟悉,因此自从睁眼看到徐晨等人之后,不光没有丝毫的害怕,反而还喜欢不停的往几个人的脚下爬,真的有把一群人类当同类的感觉。
狼二的伤势虽然渐好,但一条后腿应该是彻底残废了,走路一瘸一拐,不过精神状态还是非常不错,每天除开进食就是哺育五只小狼,对于大院的人几乎都不设防,任凭族人进进出出的收拾房间和围观,甚至蹲下来摸几下小狼也都没有什么反应,不过对于新加入的一些成员,则就警惕的多,每次看到羽公族的女人或者开春入赘的一些男人,总是会发出低低的嘶吼,不过也仅此而已,并没有攻击的动作,只是以此保护小狼而已。
转眼就到了六月底。
河谷两岸的农田已经进入了成熟期,燕麦开始变成金黄,野豆也开始变成黄褐色,整齐的庄稼随风起伏摇晃,让整个巴族男女老少的脸上,洋溢起幸福灿烂的微笑。
巴族开始全员投入采收工作。
十多辆独轮车,七八辆大小马车和板车,全都投入了运输之中。
两个家族男女老少一百五十余人,只要是有劳动能力的全部出动,就连五六岁的孩子都不例外。
女人们挎着篮子按照各自的小组负责包干的农田采收。
男人们负责推车挑担往大院运送。
孩子们则在院子里面负责摊开晾晒驱赶鸟雀。
一些半大的孩子负责照顾婴儿和提供送水等后勤服务。
叶照样负责粮食的称量和入库。
徐晨依旧带着古和举二人和一群手脚灵活的年轻男女负责试验田的收获。
相对于其他农田的收获,试验田收获的基本上都是明年的种子。
而且收获的时候还要仔细区分,先收一遍麦穗大、籽粒多而且饱满的植株,豆子也一样,先收豆荚多豆粒饱满的,再收剩下的。
这些分开收获的种子,明年在播种的时候,会分开进行播种,这样年复一年不断的精选,慢慢就能筛选出来一些品质和产量相对较高的品种。
至于杂交,徐晨直接忽略了。
眼下都是野种,杂交没有任何意义。
或者说,他也没那个技术和能力,这事儿他只能交给后世的农学家去解决了。
他当前的责任,只是管理好自己一亩三分地,让被征服的这些部落有饭吃有衣穿,提前其他野蛮部落进入农耕时代,以点带面的推动人类文明发展。
秋收采集历来都是部落的最重要的工作,因此其他工作全部暂停,上百人每天在整个山谷范围内热火朝天的忙碌,大小车辆来来回回,男人女人一边干活儿一边大声谈笑,整个巴族弥漫着一股从未有过的丰收场景,而母巴等一群女人脸上,也整天洋溢着抑制不住的激动和喜悦笑容。
随着采收、晾晒、入库的不断进行,一些统计数据也开始出现。
每天采收多少面积、晒干称量入库多少麦豆,吃晚饭的时候,徐晨都会让叶做陈述报告。
几年的教育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来,现在巴族人对于徐晨创造的这些计量单位和数字表述已经都非常熟悉,完全都能听懂。
从每天的记录数据来看,北岸四百亩熟田产量明显高一些,一亩大约多六七斤的样子。
这个差别放在后世可以忽略不计,但在当下,那就是接近百分之二十的波动,这个差距还是比较明显。
差距的主要原因就是北岸靠近大院,来往管理方便,而且是熟田,土壤更加松软,田里面的杂草更少,而南岸的四百亩新田管理起来就要麻烦多了,尤其是夏季涨水之后,两岸来往十分不方便,整个四月五月几乎处于放任状态,再加上涨水淹没了数十亩地,导致减产比较明显。
不过就算如此,南岸的亩产也达到了四十斤以上,而北岸的亩产已经接近五十斤,全部收获完毕,今年的粮食总产量将达到三万五千斤规模,比徐晨预估的还要增长近两成,绝对是一个大大的丰收之年。
看着每天源源不断运送回家晒满的粮食和不断被填满的几个大粮仓,母巴和阿母都欣喜的合不拢嘴,所有女人也都兴奋激动的恨不得忙的飞起来,走路都带着一阵风。
有了这么多粮食,足够整个巴族吃上一整年。
而徐晨也是终于长吐一口气,今年天公作美,虽然收获才刚刚开始,但明显耕种计划已经彻底成功,巴族正式从一个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进化成了一个农耕部落,第一次通过耕种解决了温饱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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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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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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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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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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