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原始人日记>第381章 车轮
  二月底,雨水越发充沛。

  山川田野已经完全被葱茏的绿色完全覆盖。

  河滩山坡,繁花落尽,万物进入了蓬勃生长期。

  河谷两岸的大片农田更是郁郁葱葱,麦豆生长的极其茁壮茂盛,尺余高随着温润潮湿的河风起伏跌宕,宛若一片青色的草原。

  随着农田的大面积开垦,往年野草荆棘茂盛的山谷之中,已经很少能够看到以往那种一人多高的野草交织的蛮荒场景,取而代之的是一眼望去平坦空阔,青翠碧绿开阔无比。

  小河的水慢慢充盈,清澈的流水整日哗哗流淌。

  不过今年的河谷,食草类野兽少了很多。

  自从马群去年被围捕驯服之后,随着巴族人越来越多,活动范围和空间越来越大,年年祸祸农田的野兽,也逐渐失去了踪影,如今剩下的一些,不过是些山鹿野羊,已经完全不成气候。

  分组包干对于农田的管理好处显而易见。

  部落两个家族各自负责河岸两边的农田,整天都有成群结队的女人忙碌来往于农田之间巡逻,不光是驱逐野兽和鸟雀,除草也变得勤勉了许多。

  往年,若不是母巴和阿母带队提醒除草,基本上很少有女人会单独主动去做这件事。

  但今年的风气完全改变,根本就无须母巴阿母这些族长首领提醒和带队,各小组的男女就会自动去完成。

  因此在这种精心照顾下,今年农田之中的麦豆涨势更加喜人,农田之中,入眼看到的几乎都是豆苗和麦苗,很少能够看到往年那种杂草丛生的样子。

  试验田是徐晨负责的项目。

  但因为他开春播种之后一直在忙碌冶炼青铜制作大量的刀斧刀剑和制造车辆,因此就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巡逻照看,只安排了古和举带着几个少年和孩童巡逻驱赶鸟兽,不过母巴知道试验田的重要性,亲自带队除草,因此试验田的涨势也一样很好。

  只是相对于往年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差距,今年的试验田和别的农田看起来并不十分明显。

  不过若是在农田之中仔细观察,还是会发现试验田的麦豆涨势要茁壮的多,颜色也更加青葱翠绿。

  几匹怀孕的野马和一头瘸腿的野驴,在二月中旬到月底之间,陆续生产,部落新添四匹小马和一头小野驴。

  一只野羊竟然也有产下一头小羊,虽然略胜于无,牲畜家族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也为部落带来了不小的喜悦。

  尤其是一群孩子,这些刚出生的小动物,就成了他们最喜欢的宠物,整天都在河滩和农田附近放牧嬉闹。

  两头大老鹰已经快有一米五高了,翅膀张开足有四米,巨大的身体和锋利的弯喙利爪,一群孩子根本就不敢靠近,就连部落胆小的成年男女看到都有些心惊胆战。

  按照徐晨的安排,每天都有猎人会带着两头老鹰在河滩上练习飞行。

  经过从冬到春几個月持续不断的训练,两头大老鹰已经能够飞行,而且飞的很高,只要从院子里驱赶出来,直接从连蹦带跳的一路扑扇着巨大的翅膀从河滩冲上高空,在数百甚至数千米的高空盘旋啼鸣。

  而每次两头大老鹰出笼之时,也是山谷中各种野鸟小兽销声匿迹之时。

  因此今年的山谷之中,不光野兽少,慢慢连野鸟都几乎不见了踪影。

  往年春天,山谷中野鸟成群筑巢孵蛋,但今年偶尔来几只眼瞎的,不过窝都还没来得及筑好,下一两颗蛋都还没来得捂热乎,便被这两只大老鹰吓的落荒而逃。

  有了这两只大老鹰,想来今年夏秋世界,也会少很多野鸟祸祸农田的机会。

  以前徐晨养着两头大鸟,每日消耗肉食不少,再加上天生带有的一种猛禽的霸道气质无法亲近,许多族人嘴上不说,但实则心里还是有些想法的,认为这两只大老鹰白吃白住毫无用处。

  但自从两只大老鹰会飞之后,每次出现都吓的整个山谷野鸟和野兽四散飞逃之后,这些不好的想法也都烟消云散,甚至所有人都对徐晨更加敬畏甚至感激。

  以前用人工驱赶鸟兽,又忙又累还效果不好。

  但这两只大老鹰简直就是驱兽驱鸟的神器,一放出来整个山谷瞬间都清静了,甚至方圆数里的山岭上的鸟雀野兽都会惊散或者蛰伏。

  最让所有族人都高兴的是,这两头大老鹰虽然已经学会了飞行,甚至开始学习捕猎鸟兽,但却并不想离开巴族,每天放出去之后,就在巴族附近的天空盘旋,偶尔会飞的不见踪影,但到落日前后还是都会飞回来,直接落在院子的木架上。

  这个习惯让徐晨都感觉到不可思议。

  或许从小喂养的时间太长,两头大老鹰也都把巴族大院当做了自己的巢穴,甚至开始认为自己也已经是巴族的一份子,决定长居下来。

  到如今,所有族人无不为徐晨远见卓识的目光敬佩不已。

  哪怕是最开始迫于无奈喂养的两头小狼,在前几年也为农田驱赶鸟兽立下了不少功劳。

  若是地面有野狼守护,天上两只大雕巡逻,再加上一群猴子看家护院照顾马群,这个禽兽混居的家庭不仅热闹,而且更加安宁。

  不过可惜的是,这两头狼逃跑之后再无踪影。

  虽然徐晨没有责怪,但许多人在恋恋不忘的同时,都还十分内疚。

  甚至部落的猎人屡次都还想在抓几头小郎回来喂养,可惜再也没有当初那么好的机会了。

  随着巴族的壮大,和乌族的来往日间密切,从巴族到乌族这数十里路区域竟然很少再能遇到群居的野狼。

  大院里面,一大群人正围在一起,一群孩子吵吵闹闹挤在大人的腿缝之中,一群猴子也在四周上蹿下跳,还有的跳到一些成年男人的头上肩上吱吱叫嚷。

  人群中间,徐晨正和几个木工把一个车轮子往车架上安装。

  斧头叮叮当当的敲打,几个人忙的是不亦乐乎,而围观的人,也都看的津津有味甚至充满期待。

  为了打造这辆车,徐晨几乎前后忙碌了一个月时间。

  车架早就制造好了,唯独车轮耗费了近二十天的时间,一群人先后制作了五个车轮,最终这一个算是成功。

  不过就算这个成功的车轮,和徐晨最开始画出来的图也差别甚大。

  最开始他画的车轮,就和后世的车轮差不多,外面有轮圈,中间是条条分明的辐条,中间是轮毂和轮轴。

  但眼下做出来的这个轮子,却是一整块圆盘形状,辐条已经看不见了,被纵横交错的木条和木板完全遮盖起来,里三层外三层叠成了一个锅盖状。

  因为辐条和轮毂轮圈之间结构不稳定,又没有胶水粘接牢固,因此徐晨只能投机取巧,采用了加厚方式固定轮毂和轮圈。

  外面的木板和木条都是用手钻钻出来两边通透的圆孔,然后往里面打入几圈木钉进行加固。

  如此以来轮子倒是做出来了,也十分稳固,就是看起来特别厚,粗笨无比。

  不过无论如何粗笨丑陋,但对于徐晨来说,终于也算是成功了。

  轮毂中央的圆孔之中,嵌入了一枚直径十厘米厚约两厘米的铜环,车轴是一根半尺长的硬木,粗约八厘米,中间也套上了一枚细一些的铜环。

  这两枚铜环是徐晨专门设计好浇铸出来的,刚好可以套在一起,虽然略有些间隙,但套在一起转动起来还是比较灵活。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敲打之后,眼下这个加加厚的木轮子,终于安装到了独轮车的车架上。

  “好了!”

  徐晨最后检查一下,用手拨动木轮,在数十人的围观下,果然慢慢转动了几下。

  徐晨脸皮忍不住抽抽了几下。

  轮子太沉太重,转起来并不十分流畅。

  不过好消息是它真的能转。

  “我试试嘎!”

  几个木匠和一群围观的男人都忍不住争先恐后的上前转动轮子,于是在轮子的转动之中,一群人忍不住兴奋的喧哗躁动起来。

  就连小女巫也都忍不住上去扒拉了两下,脸上露出了激动幸福的笑容。

  真不容易啊!

  这东西看着不大,结构似乎也并不十分复杂,但无所不能的巫王陛下竟然前后足足用了一个月时间,这算是他用时最长的一次发明创造了。

  要知道平日徐晨搞创新发明,一般也就一两天,去年制造木犁用时比较长,但前后也就用了七八天时间。

  由此可见,这东西肯定用途不一般。

  不然徐晨不会为此耗费这么长的时间。

  但这样一个东西,如何让马拉着跑呢?

  而且还能驮货拉人?货该怎么放?

  人该怎么坐?

  不光小女巫激动之余满心不解,围观的一群男女老少同样满头雾水。

  因为独轮车是徐晨后来修改创意之后的产物,别人只以为这东西和马车是一个东西,但实际上徐晨却早已偷梁换柱,汽车变成了摩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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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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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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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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