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原始人日记>第379章 独轮车
  徐晨不断收集所有人对这几把刀剑的使用情况,获取更多的数据,同时也开始制作第二批刀剑泥范。

  而这一次,他决定将泥范制作成为陶范。

  刀剑的制式,也经过修改之后固定下来。

  最受欢迎的无疑是腰刀。

  因为这种刀细长轻便,带有一丝唐刀的影子,使用比较顺手方便,可双手可单手操作,非常适合野外出行防身。

  另外朴刀和双手大剑也都有人喜欢,反而是短剑和唐刀并不受人欢迎。

  究其原因就是短剑太过短小,不符合这些野蛮人的气质。

  另外唐刀太过刚直,虽然看起来很带感,但实际上用起来并不十分顺手,太过平直的刀身不利于发力,反而是带有一种日本刀类似弧形结构的腰刀,用起来更加舒服。

  日本刀起源于唐刀,但两者还是有区别。

  因为日本武士身材矮小瘦弱,在力量上不够,因此大幅度减轻了唐刀的重量,变得更加轻薄细长的同时,为了增加杀伤力,就将刀身改成了弧形。

  这样修改之后的刀带有更好的切割撕裂效果,但却少了勇猛和霸气,与唐刀相比逊色不少。

  因此到了明朝时期,倭寇入侵将倭刀传入中国,但中国人还是不喜欢这种狭长轻薄的取巧式武器,综合唐刀、苗刀和倭刀的风格之后进行了改进,就形成了腰刀,几乎成为了朝廷将官和厂卫的标准佩刀。

  不过徐晨制作的腰刀,并不是传统的短柄,而是可以双手把握的中长柄,而且重量也增加不少。

  毕竟是一群大力野蛮人,对于这些家伙来说,就和一群铁匠差不过多,任何武器落在他们手上都可以当铁锤大斧使用,要是徐晨能够制作出宣花大斧,估计最符合他们的使用习惯。

  可惜大斧头太重,耗费的铜太多,出门携带不方便,而且真正近身搏斗,面对刀剑这种灵活的武器,几乎没有任何胜算。

  而徐晨眼下也不需要这些人骑马阵前挑战对方大将大战三百回合。

  普天之下,就只有巴族眼下有这些锋利的金属武器,别的部落的野人都还在用长矛短棍和骨棒石头。

  为了满足这群喜欢打铁一样攻击的野蛮人需求,徐晨经过评比权衡之后,决定综合大部分人的需求,将标配武器统一成腰刀,不过在长度和重量上增加一些。

  因为生活环境影响,野人身材普遍高壮,体力强悍,明清时期那种轻薄短小的刀剑武器明显不适合这些家伙,因此徐晨将腰刀的重量由五斤增加到七斤左右,刀刃长度也从四十厘米增加到五十厘米,重量基本上和唐刀差不多了,长度和双手剑差不多。

  这么大制式的兵器,对于模具的要求就非常高,而且徐晨为了将制式固定下来,这次准备制作一批陶泥模具放进火窑烧制成陶范,以后就不用每次麻烦制作模具了。

  因此这次徐晨前后足足用了三天时间,制作出来三个泥范,同时还指导几个精通制作陶器的窑工,一起制作了一批斧头、柴刀、剔骨刀、匕首、凿子等日常刀具的模范样式,一起放进砖窑之中烧制成陶器定型。

  陶器烧制时间比较长,徐晨也就没急着冶炼第五批青铜,而是又转头去研究他的马车制作。

  实际上浇铸刀剑这几天,徐晨一度甚至想停止研制马车,总感觉难度太大,太过超前。

  但细想一下,发现实际上眼下已经到了迫切需要用车的地步了,不说每個月都要至少来回几趟到码头送货或者取货,就光是粮食采收运送也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眼下巴族的农田已经不是当初就在房屋附近的一百多亩,而是遍布整个河谷两岸八百多亩,最远的地方已经过了山谷中段,光是走路都需要大半个小时,采收时节,若是没有车马运送,每天全靠背篓挑担来来回回会消耗极大的人力。

  就算不做成马车,做成农村常见的那种人力板车,也会极大的缓解人力消耗,加快农田的采收工作。

  而板车实际上就是简易版的马车。

  而无论是那种车,哪怕是独轮车都需要车轮……我擦,我怎么把这个神器忘了!

  徐晨在前思后想怎么才能搞定车轮打造的时候,突然心灵福至一道闪电照亮了他的脑海,一下想起以前农村最常见的独轮车。

  独轮车也叫鸡公车,只有一个轮子,虽然不如两轮车平衡,但这玩意儿根本就不挑路,羊肠小道甚至荒山野岭都能走,而且结构相对于两轮车来说,也要简单的多。

  看来,这独轮车就是自己晋升为造车氏的第一步。

  一个轮子怎么也比两个轮子好搞,于是徐晨把自己打造马车的计划全部推倒,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用陶板画出来独轮车的结构图,第二天就重新召集木匠,开始了他的第二次造车试验。

  实际上对马车最感兴趣的,并不是徐晨自己,而是小女巫。

  自从徐晨给她讲过马车好处之后,她心心念念的就想看到马车做出来是什么样子。

  可惜徐某人忙碌几天竟然撒手不做了,而且看他每天对着一圈乱七八糟的木头愁眉苦脸薅头发闷闷不乐的样子,不光小女巫看出来了,巴族男女老少也全都看出来了,一贯创意无穷的晨看样子遇到了无法解决的难题。

  不过面对徐晨都恨不得薅秃头发的这个叫做马车的神奇玩意儿,族人也只能骚眉搭眼儿的闭眼而过表示没看见,因为即便是问了也帮不上忙,反而会让徐晨更加郁闷。

  因此在前几天,无论任何时候,只要徐晨在场所有人说话都轻声细语的,特别是吃饭,母巴都提前叮嘱所有人不许问徐晨关于车的任何问题,不然不给饭吃,因为大家都怕让徐晨不高兴。

  就连叶晚上都不敢偷偷去找他亲热。

  小女巫也一样,她虽然最为关心马车的打造,但也知道自己帮不上忙,因此心里只能跟着着急,最近几天也变得有些闷闷不乐起来,瞅着徐晨满脸满眼都是欲言又止的温柔,想安慰一下,但又感觉无从开口,因为她习惯了孤独,不是一个特别会说话的人。

  在这种情绪感染之下,除开风等一群最近天天舞刀弄斧的铁憨憨猎人,整个部落都笼罩一种很诡异的气氛,看见徐晨总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甚至古和举等人出气都不敢大声。

  不过看到徐晨消沉了几天之后重新开始了造车,族人的情绪才慢慢放松下来。

  看来几天思考,似乎徐晨又找到了破解难题的方法。

  小女巫也很高兴,巫王陛下无所不能,小小的难题自然难不倒他。

  而叶最兴奋激动,自要徐晨不生气,她就可以夜晚偷偷去和他交配。

  ……

  二月的山谷。

  河滩和农田早已花红柳绿满眼苍翠,整个山谷绿草如茵繁花似锦。

  几场不大不小的春雨之后,小河的水也开始哗哗流淌,慢慢润透干涸一整个冬天的河滩。

  有南方迁徙而来的野鸟,发现了山谷葱茏的农田和溪水,成群结队的落下来,准备在这里筑巢产卵。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今年的巴族,与往年任何时候都不一样。

  在这繁花似锦的春天,他们再也无需整天忙碌采集野菜和打猎捕鱼,而是男男女女都开始有大把的时间来照看农田和忙碌其他的事情。

  大院前面的院坝还在继续修建,河滩上用篱笆围建了好大几块空地,马群、小野猪、野羊都在其中悠闲的吃草玩耍,甚至不同族群之间偶尔还会追逐打闹。

  有几匹母马和单独一头野驴都已经怀孕,看样子最近就会生产。因此母巴特意吩咐人不用关在狭小的牧场之中,而是每天都会牵到农田四周吃更加鲜嫩的野草。

  往年的春天,徐晨都会有闲情逸致骑着小马,带着野狼,和一群孩子在河滩上奔跑玩耍,欣赏这满眼春色。

  但今年这个春天,徐晨显得格外忙碌,根本就没空,不知不觉之中,春天便已经过半。

  独轮车的制造实际上也并不顺利,进展缓慢。

  主要难题还是出在车轮上。

  想要制作出来能用的车轮困难重重。

  车架打造很容易,在他的指导下,几个木工也就用了三天便完成了车架的打造,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但车轮的制造依旧进展不大,虽然也做出来一个车轱辘的样式,但也仅仅是样式而已。

  轮圈歪瘪,轮毂和辐条之间的连接松松垮垮,插上木轴之后虽然推着也能走。

  但徐晨知道这玩意儿就是个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根本就无法承受压力,不说装上车之后无法承受重压,就算是推着走都感觉随时都会散架。

  不过就算是这个松松垮垮的木轮子,也让整个部落轰动,第一次在院子里推着滚动的时候,引的男女老少都惊叹不已。

  但也仅此而已,族人以为他成功了,欢呼雀跃的热闹让他更加闹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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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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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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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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