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原始人日记>第291章 家中有矿才行
  因为部落之间来往非常少,因此语言交流方面的障碍很大,尤其是不同区域的部落之间,互相隔绝繁衍发展,逐渐都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语言体系,土语方言差异明显。

  但因为古老的语言传承相似,因此虽然都各自创新了大量的语言词汇,音调也差别巨大,但语言最基本的理论却还是共通的,那就是单字单音,字词组合的方式一脉相承,明显还是徐晨认为的古汉语风格,最多就是语气助词和发音区别明显。

  这种相似性再辅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夸张丰富的动作表情,也就为不同部落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一种简单的可能。

  不过酷狗联盟的行为习惯,似乎和乌族和拱火族两个联盟部落已经有明显的区别,他们喜欢把自己浑身涂抹成金青赤白黑五种纯色,而不是像拱火族和乌族等部落,喜欢用不同的颜色在身上画满图案。

  这种行为习惯的巨大差异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五鬼部落和乌族拱火族属于不同的种群。

  而且他们崇拜一种凶恶食人的人脸鸟身的怪兽。

  关于人面鸟身的食人怪兽,徐晨自然不会真的将其当做一种鬼怪,至少他穿越三个年头了,还没发现这个世界有超自然元素存在,最多就是动植物和曾经熟悉知的地球差别很大而已。

  不过在上古时期,无论中外都有关于各种人面鸟身怪物的描述,其中埃及、希腊、中国都有,而先秦奇书山海经中,就反复描写过有各种人面鸟身的动物和神出现。

  山海经并不是纯粹的神话作品,而是一部上古山海地理和矿产动植物分布图,里面许多的山川地理和动植物实则都能在现实中找到一些对应佐证。

  就算是人面鸟身的怪物,徐晨就知道南美洲有一种人面鹰,就是美洲角雕,又称之为傻逼……哈比雕,翼展两到三米,是地球上的超大型猛禽,而它们的食物就包括猴子和其他灵长类动物,因此角雕还有一个绰号叫做猴群杀手,当地偷袭人类小孩的事件也并不少。

  如果猜的不错,那么五鬼族崇拜的这种食人鬼怪,说不定就是和哈比雕类似的猛禽。

  不过眼下时代不一样,角雕这种超级猛禽生存的时代,地球气候已经不适合大型动物生存,但眼下的气候环境下,动植物的体型却要大得多,角雕这种猛禽在当下,说不定只能算小个子。

  看来要把自己的两只大老鹰好好喂养训练一下,说不定到时候真的能骑上飞行。

  哈利波特中的福克斯,就是用这种人面鸟身的角雕为原型创造出来的。

  而中国古代,也有雷震子这种神话人物。

  就像龙一样,说不定眼下还能找到更多神秘而奇怪的物种。

  因此对这种人面鸟身的怪物,徐晨还是有很大的兴趣。

  不过,眼下他最感兴趣的无疑还是铅矿石。

  有了这两样东西,五鬼族几乎他已经要决定攥在手心之中了。

  任何时代要想牛逼,家中有矿才行。

  顶级牛逼家族,得有很多矿。

  徐晨距离很多矿的目标还任重而道远。

  眼前找到的两种铅矿石,就是五鬼部落用来涂抹身体的。

  铅,是人类使用最早的化妆品。

  方铅矿主要成分是硫化铅,铅灰色,有金属光泽。

  古埃及贵族就有和原始人类一样浓妆艳抹的习惯,特别喜欢用方铅矿粉把眼影画的特别重,看起来就像眼睛都变大了一样,而且还闪闪发光,特别带感,不过好看是好看,但就是死的特别快。

  而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白铅矿也一直都是贵妇阶层钟爱的美白护肤品。

  白铅矿是一种带有晶体质感的矿物,研碎之后涂抹在脸上不仅能够美白养颜,还能让皮肤光滑更有光泽,不过好看是好看,但就是同样死得快。

  因为铅接触皮肤之后会导致铅中毒。

  实际上铅作为人类使用最久的金属之一,比铜的使用时间还长,但一直到原子物理兴盛,有了重金属中毒这个概念出现之后才慢慢开始警觉起来。

  实际上就算是在西方,重金属中毒和放射性中毒发现的都非常晚。

  居里夫人发现放射元素镭之后,确认镭可以杀死癌细胞,于是西方贵族阶层兴起一种镭元素养生潮流,各种含镭的牙膏、面膜、化妆品甚至食物纷纷出现。

  其中有一种镭水饮料,据说每天喝一瓶能够身体倍儿棒青春不老,得到了众多贵族热烈追捧,美国有个富豪五年时间喝了一千四百瓶,终于把自己喝挂了,千疮百孔的身体变成了一坨巨大的放射源,火化土葬都不行,最后只能打造了一具铅皮棺材深埋地下了事。

  铅作为重金属既能毒死人,又是人类社会中唯一能够大量用来隔绝辐射的基础金属材料,保护人类健康,一物克一物,这不得不说是大自然造物的神奇。

  古代青铜的主要成分就是铜、铅、锡三种组合。

  具体比例徐晨不知道,不过铅的用量最少的,主要作用是提升青铜器的韧性和延展性,而锡的作用是降低熔点和增加硬度。

  铅越多越容易铸造,锡越多越硬脆。

  越是精美复杂的青铜器,相对来说含铅就会更高。

  像兵刃刀具,则锡的含量更高。

  而像铜钟这种要求很高的乐器,则三种元素的比例就要求非常精确,既要求够硬,敲出来声音浑厚响亮,还要求韧性好不会被震破。

  要想根据需要冶炼出和合适的青铜合金,就需要工匠反复的试验,积累出大量的经验才行。

  不过徐晨并不一定就要铸造出古代那样的青铜器。

  钟鼎他一样都不想要,他只想要一把能砍树劈木头的青铜斧头而已。

  如果现在他斧头掉河里了,河神飘起来问他是丢了金斧头还是银斧头还是铜斧头的时候,他一定会激动的哭着喊,铜斧头,爷掉的就是铜斧头,而且是铜合金的,别拿那些不值钱的金斧头银斧头来糊弄我。

  眼下是不可能有神给他一把铜斧头的。

  神都是他造的。

  他自己就是比神还神的史前第一大神棍。

  这把斧头只能由他自己来创造。

  但眼下想要铸造出合适的青铜光有铅是不行的,何况两种铅矿石加起来也才十多斤,没什么卵用。

  因此徐晨在一阵激动兴奋之后,在没有找到另一种更加重要的锡矿石之前,只能让人先把这些铅矿石用个陶罐装起来专门存放好,改天试着简单的搞一下铜铅合金看看效果。

  因为在工业时代,铜铅合金也是一种很重要的工业材料,广泛应用于活塞和机轴等领域,也可以有很高的硬度,制作刀斧肯定要比纯铜要硬的多,只是这种合金做出来的刀不能给杀手用。

  因为不能经常舔,不然死得会很快。

  ……

  巫主大会前一天。

  乌族和附近的胡族木牙族在下午先后到来。

  至此,所有参加大会的部落全部到齐。

  相对于三月故母节的严肃和认真,巫主大会就显得轻松热闹的多。

  各部落参会的人数比故母节也多了不少,不过女人少得多,主力都是各部落的青壮年男人,目标都是来争夺狩猎比赛前三名,希望夺得勇士称号。

  不过这些后来的部落刚到,就被神灵之眼的横空出世惊的五体投地,在谷口大礼参拜一番之后头脑还没清醒过来,进入山谷之中被先到的部落纷纷拉到旁边,询问有没有带黄金宝石啥的,他们愿意用上好的皮货麻布等交换。

  就在几位族长迷迷瞪瞪无比惊喜的让人翻找带来的不值钱的黄金宝石开始交换的时候,慢慢又听到一个更加令人惊讶的消息。

  上山参拜故母神庙的时候,要准备一些黄金宝石,山上有一口水池,只有往里面丢了宝贝,神才会保佑,丢的越多,保佑的越多。

  当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苍族胡族木牙族三族的族长和首领都不淡定了,纷纷跑去询问母巴,得知消息属实之后,也都兴奋激动起来,转身就跑回去要求族人把所有带来的琥珀绿松黄金宝石等纷纷收集起来。

  因为这次大会以交易和交流为主,因此各部落带来的物品也格外多,不光有常见的兽皮兽角骨牙鸟羽等物品,竟然还有皮草制作的帽子、口袋、皮靴、箭袋等各种新款物品,另外六族联盟几乎都还带来了一些麻布。

  至于以前只是作为好奇收集的各种黄金绿松琥珀玛瑙等五颜六色的宝石玉石矿石等等,现在都是专门安排人寻找收集。

  因为巴族几乎什么都收,因此各部落对这些矿石宝石类的物品收集的就跟宽泛一些,每个部落都是成筐成担的弄来,只为向巴族多换一些陶器。

  就算不能换陶器,送给巴族也算是一份见面礼。

  因此这些族长首领这样一动员收集下来,每个部落都弄了好大一堆,然后都用背篓装好之后,浩浩荡荡的跟着大巫上山去祭拜故母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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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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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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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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