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巴族突然出现的这个神灵之眼,前来参加巫主大会的部落在惊恐的同时更加惊喜激动。
特别是季族苍族这些本来早就对徐晨敬若神灵的联盟部落。
巴族表现的越强大、越神奇,他们也就能跟着发展的越强大,受到的神灵眷顾和庇护也就越多。
而拱火联盟组团前来参加大会的部落,则更加的混乱和动摇起来。
以前拱火族的强大,在于他们有大巫和最多的人口,但他们从来都没有表现出如此强大的神灵气息。
巴族不光有故母神,还有更加强大的巫和神奇的巫王,他们现在学习到的搓绳编筐织网捕鱼造屋耕种等等新技能,都是从巴族传播出去的。
上次来,巴族的故母神才刚刚出现。
这才半年过去,再来,巴族又诞生了更加神秘强大的神灵之眼。
这只眼睛真的就像巴族人所说,无论在山谷的什么位置,总感觉神灵在天上看着自己。
于是这种敬畏感就越发强烈。
在山谷口跪完神灵之眼之后,一群人浩浩荡荡到达规划的河滩驻扎,几位族长和首领在拜会大巫和母巴阿母之后,在大巫的带领下又浩浩荡荡的上山去祭拜故母神。
面对重新修建的一条曲折蜿蜒的台阶山路,所有族长和首领纷纷惊叹不已,当到山腰看到新建的故母神庙之后,更是情绪失控,跪在神庙前面对着神像五体投地的跪拜不肯起身。
每次前来,巴族总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而故母神庙和神灵之眼的出现,将巴族的威信拔高到了无法企及的地步。
普通部落连个巫都没有。
但巴族已经有了专门供奉神灵居住的神庙。
据巴族人解释,就在神庙建成的当天,大巫便感觉到了神灵之眼的存在。
这说明什么,说明巴族的做法得到了神灵的认可,神赋予了这个神庙强大的神灵力量。
“咚~”
当一群族长首领都跪拜完毕跟着大巫起身的时候,听见响声转头,就看到徐晨正满脸虔诚的往水池里面丢东西。
“对嘎,今天忘记给礼物嘎!”
领头的母巴一下醒悟过来,有些脸红的赶紧从衣袋里摸出一小块绿松石,走到水池边丢了进去,然后又回到神像面前,恭恭敬敬的五体投地重新磕了一个头才站起来。
此时,清澈见底的水池里面,已经可以看到零零散散几块五颜六色的宝石和黄金,在斜透山崖的夕阳折射下,看起来无比清晰晃眼。
“礼物,莫西嘎嘎?”
有白发苍苍的族长一把抓住母巴的胳膊激动的询问。
母巴赶紧低声解释几句。
“嗦嘎!”
一群族长听完恍然大悟,有的在身上摸,有的转头问随行的族人,但没有一个人带金银珠宝等稀有物品的,因此有人急了,要下山去拿,不过都被徐晨拦住了。
“诸位,今天天色太晚,下山天就要黑了,明天等到所有参会的部落都到齐了,大家一起上山再送礼物不迟,神是公平公正的,庇护一切敬畏他的子民,送礼只是表达我们的虔诚和敬仰,并不代表什么,诸位不需要刻意送礼物!”
徐晨不解释还好,解释了反而让一群人更有想法。
你说送不送都没关系,为啥自己偷偷摸摸往里面丢宝贝。
为什么神不去别的部落,偏偏要跑到巴族来?
还不是因为巴族会送礼。
看看巴族大巫手中的权杖,精致豪华,上面都是黄金和各种颜色的宝石。
就连号角和龙牙弯刀都制作的如此奢华,可见神还是喜欢这些闪闪发光的宝贝的。
再说黄金宝石虽然稀有,但既不能吃又不能穿,也就好看而已,平时收集也没什么用,送给神灵还能得到庇护,何乐而不为。
于是一群族长和首领下山的时候都偷偷决定了,明天上山不仅要送黄金宝石,还要多多的送,最好这次带来的各种宝石都丢进水池里面,那样或许神就会更加庇护自己的族人了。
徐晨走在最后,看着一群老太婆手舞足蹈的比划交流回去后哪儿去捡宝贝比较多,老神在在看似稳得一批,但内心还是非常得意。
借神的名义,以信仰之力敛财,果然是最轻松的。
这些黄金宝石现在的确是毛钱都不值,但物以稀为贵,总有一天它们会值钱。
何况在这个毫无娱乐的时代,数宝贝也是一件难得的快乐时光,晚上睡觉抱几坨黄金宝石,做梦都觉得香甜。
巫主大会既是一次狩猎大赛,同时也是一次盛大的交易聚会。
这次拱火族组团而来,带来的东西不少。
其中最多的还是原始部落最常见的兽皮和角骨牙爪等物品,另外就是一些稀有的精美鸟羽以及各种五颜六色的稀有宝石。
这些东西对于徐晨来说,意义已经不大了,不过大部分都是带来用于偿付开春故母节赊回去的那批陶器。
处理这些事都不需要他亲自操心,叶会带着一群孩子拿着上次留下的赊账记录本挨着清点记录,付完账的一笔勾销,把签订的赊账契约还给对方部落,不够的登记好数据,留待下一次继续还款。
而上次赊购的效果这次已经出来了。
有一个叫夹的部落带来了让他期待已久的铅矿石。
而且还不单有最常见的方铅矿石,还有白铅矿、赤铁矿、磁铁矿石、青金石等乱七八糟好多种矿石。
铁矿石现在对徐晨来说意义不大,而且这几种铁矿石的品位极低,一看就是野人们路边捡到或者浅表挖到的,主要用来当做颜料使用。
赤铁矿是红色的,主要成分是四氧化三铁,当红色颜料使用要比朱砂更加稳定,许多原始部落画在山洞的岩石壁画的红色,都是用的赤铁矿。
磁铁矿就是磁石了,这东西也很常见,颜色发黑,继续氧化失去磁性之后就会变成红色的赤铁矿,因此铁矿一般都是混杂在一起,很少有单一的铁矿种类存在。
就像铜矿一样,斑铜矿、辉铜矿、蓝铜矿、孔雀石、原铜矿石等等,许多铜质矿石夹在一起,因为时间和环境的变化,变得驳杂不堪,里面既有宝贝也有垃圾,要想获得品位比较高的单一品种铜矿石,就需要大规模的采掘精选。
徐晨最感兴趣的自然是铅矿石,不过可惜,这次夹族带来的不多,方铅矿大大小小七八块,约莫有五六斤模样,白铅矿也差不多,零零散散加起来不到十斤。
对于铅矿石的用处徐晨不需要去多问,肯定是当颜料用,不是化妆往脸上身上涂抹就是在岩壁上画东西,或者染长矛武器等等,反正所有部落的猎人都喜欢把自己弄成五颜六色的模样,既可以让自己貌美如花,又可以吓唬敌人和同类。
在外面浪,就是看谁的纹身更多。
混江湖的,必须都是纹身哥。
很快这两种矿石的来历就大致弄清楚了,不过让他微微有些遗憾,因为这些矿石并不是来自夹族领地,而是来自于更远的部落。
在夹族往西南方向,有一个叫酷狗的部落,实力不详,但这个酷狗族很奇怪,他们是由五个喜欢不同颜色的族群构成,有的喜欢把自己浑身涂抹成白色,有的涂抹成黄色,还有的是黑色、红色和青色。
因此这个五个部落各自又有自己的名字,分别叫别为哈狗、爬狗、顶狗、骑狗、狂狗。
徐晨听完久久没有说话。
好一个狗狗大联盟,金青赤白黑,五行都聚全了,这是准备当二哈征服宇宙咩。
最搞笑的是特么的部落联盟的名字竟然叫酷狗,你让百度和腾讯怎么说。
当然,这纯粹是巧合,这些原始人发音不可能和汉语普通话一样,因此这些都是徐晨根据夹族人的形容音译成为的汉字。
为了弄清楚这个酷狗联盟的准确位置和实力,徐晨仔细询问了夹族人很久,然后发现自己果然是弄错了。
此酷狗并不是彼酷狗,当夹族人伸出五根手指大声对他反复说酷哈酷哈的时候,他才知道酷应该是五的意思,而狗,是一种恶魔的名字,人脸鸟身,头上长角,喜吃人,当地人呼之为狗。
“狗哈,可怕嘎嘎!”
夹族和拱火族的俘虏翻译在旁边连比带画做出一副鬼脸状,情绪惊恐而激动,最后徐晨慢慢醒悟过来,或许,他们说的狗应该是鬼,而酷狗族的正确名字可能叫做五鬼族,酷狗,只不过是五鬼的土味方言而已。
那么剩下五个部落的名字分别可能叫做黑鬼(哈狗)、白鬼(爬狗)、青鬼(顶狗)、赤鬼(骑狗)和黄鬼(狂狗)。
嗯,一定是这样,必然不会错。
徐晨对于自己的这个判断还是十分有把握。
毕竟穿越过来三个年头了,虽然随着接触的部落越来越多,语言交流也越来越麻烦,但总体来说,巴族生活的这片区域的部落无论在人种还是生活习惯还是语言上,都还是有一定的共通性。
到眼下还没有发现一个完全不同的种族出现。
也就是说,这一片区域的原始部落,最初起源应该是十分相近的族群,或者说甚至是同一个古老种族。
虽然乌族联盟和拱火族联盟在相貌上略有些区别,但这种区别并没有明显的人种区别,最多就是家族血缘遗传上的区别。
就像广东人和陕西人,一看就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种,说汉语的味道也完全不样,互相听不懂但也不是完全不能交流,只是难受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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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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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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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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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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