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四匹应该是开春刚出生的小马驹,才半米高,一个猎人就能将其套住制服。
就是因为这些还在吃奶的小马被抓住之后,哺乳的母马都已经逃出去了,但舍不得小马,又跑回来在猎人四周来回奔跑,然后也被抓住了。
所以,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恶狼尚且护崽,更何况是马群,更加护崽,宁可被抓住也不逃走。
徐晨最喜欢这种护崽的野兽了,一抓一个准,这也给了他以后更多围捕其他野兽的经验。
无耻虽然无耻,但有效就行。
另外还有三匹一岁口左右的半大马驹子,估计是去年开春出生的。
这七匹小马,就是将来驯服的最好对象。
其中还有两匹和小马差不多两岁口的半成年马,这种已经有了一股中二气质的年轻马就不太容易驯服了,但这两匹和自己骑的小马是同一批的兄弟姐妹,放在一起混养习惯了,说不定也还是能够慢慢驯服。
剩下的七匹都是成年马,三匹公马四匹母马。
这些马若是能够驯服直接就能骑乘和使用,但难度肯定很大,若是不能驯服,就只能先养着慢慢想办法驯服。
实在不行,留着配种,让他们当几匹愉快的种马。
终究是到手的鸭子,徐晨都不会让它们飞了,必须借这一群野马为种苗,将马驯化成功。
因为这是最好的机会,也是最可能驯化的马种。
在男女老幼的欢呼声中,十多匹野马被一群猎人生拉硬拽的弄了回去,然后暂时放在了二期院落之中喂养。
因为刚刚捕获,这些野马野性十足,几乎还完全无法靠近。
为了更好的照顾和饲养,徐晨让人在二期院落当中搭建了一个简单的凉棚当马厩。
为了方便管理,每匹马都被强行套上了简单的辔头和缰绳,每次牵进牵出的时候,成年马都必须两个人一左一右拉扯两根缰绳,防止突然暴起踩踏踢人。
马蹄子的威力相当强悍,就算是老虎被撂一蹄子也会重伤,野狼甚至能够直接踢死。
而野马的咬合力也十分惊人,只是它们不怎么善于使用暴力战斗,而是习惯于奔跑。
人多力量大,半天时间马厩就搭建成功。
为了安抚马群,徐晨把自己的小马也和这群野马混养在一起。
但没想到竟然收到了奇效。
本来一群都很紧张惊恐而且脾气暴倔的野马在小马的带领下,竟然很快就安静下来。
刚开始把野马群弄进院子的马厩,上百人又是拖拽又是驱赶,几乎是半推半抬强行弄进去的,中途还有不少人被野马挣扎的时候踢伤甚至咬伤,院子大门都差点儿撞翻了。
但将小马和这些野马混养了一夜之后,第二天一早徐晨亲自牵着小马从马厩出来,一大群马看到小马如此乖巧听话,竟然也都安静,被人牵着跟在小马后面出去放牧,等到晚上牵回来的时候,在小马的带领下,一群野马也没怎么大规模的反抗闹事,除开几匹雄壮的成年马还十分抗拒之外,一群小马和母马都显得比较配合和安静。
徐晨都没想到自己不经意的举动,竟然会收到如此好的效果,因此也对这群野马的驯养计划有了更大的野望。
在小马的示范带动下,说不定很快这些马就能驯服成功。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两天之后,距离出发去拱火族的前一天,徐晨将一群野马中的三匹成年公马和两匹两岁口的小马牵着一起到远离大院的河滩处进行一次驯服试验。
全族所有男人都跟着去了。
而且一个个激动的一路嗷嗷叫唤。
自从知道野马能够驯服骑乘之后,所有野人都被这种拉风的骑兽行为彻底激发了征服欲望。
到了地方之后,徐晨先骑着小马在河滩上来来回回的围着几匹野马来回跑了几圈,让这些野马先熟悉被人骑的样子和动作。
当然,小马驮人这群野马也不是没见过,毕竟它们就一直生活在山谷之中,开春经常见到徐晨骑马跑来跑去,甚至偶尔双方距离只有百十来米。
骑行表演完之后,徐晨专门让几个身手矫健的猎手也分别骑着小马来回走了一圈,以先熟悉一下骑马的动作和要领。
当然,小马因为已经驯熟,而且有马鞍,骑起来十分平稳,这些野马除开简单的辔头和缰绳之外,背上光溜溜的什么都没有。
不过听说草原上的人骑马辔头和缰绳都不需要,当地人直接跳上马背骑着就能跑。
那完全是天赋技能,祖传把式,不说徐晨比不上,一群野人更加没概念。
但从身体素质和力量速度上来说,这些野人远比草原民族的正常人类更加具有征服野兽的能力。
因为他们天生就是和各种野兽作对的。
就好比围捕这群野马,所有人几乎都是赤手上阵,除开套杆和绳索之外,完全依靠身体的力量和野马贴身肉搏,几个人硬生生就能将一匹力大无穷的野马掀翻在地死死压住无法挣脱,根本就不怕受伤。
一群野马被抓住之后,几乎人人身上都或多或少的带有一些伤痕。
尤其是风,更是差点儿挂了。
最惨的三个家伙是被一匹野马拖着往下游跑了两三里路,最后那匹野马实在被勒的无法呼吸之后休克倒在河水中才被抓获,三个人浑身血肉模糊,被人寻找到抬回来的时候,半个身体都快秃噜皮了。
不过还好,都是皮外伤,河滩上野草比较深,基本上都是被荆棘挂伤的,没有伤筋动骨,但肯定十分痛苦。
这些野蛮原始人只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只要保证不被野马很快颠下马背就行了。
驯服的过程徐晨认为很简单,那就是大力出奇迹,强行让野马适应被骑乘的感觉,只要让它感觉无法摆脱人的骑乘,慢慢也就是习惯了。
相对于驯养肉食性的野狼来说,食草动物的本性还是比较胆小而且温顺的,更加容易被驯服。
徐晨眼下没有太多的时间来这些野马交流感情。
或者说这些已经成年或即将成年的野马,已经过了靠感情就能打动的地步。
因此就只能与他们比拼实力了。
一群猎人经过徐晨的仔细叮嘱之后,纷纷擦拳磨掌的准备开始动手。
几匹野马也感觉到人类的不怀好意,情绪开始焦躁起来,特别是三匹成年公马,更是嘶鸣刨蹄的不断挣扎,气氛很快就变得躁动无比。
“所有人四周散开,准备好绳网套马杆和套绳,一旦骑行失败,立刻将马抓住,不能让其逃脱!”
对于这次强行驯化,徐晨还是做足了准备。
一旦骑手失败被从马上颠下来,野马就可能乘机逃跑,为了保证万无一失,他专门准备了更多的套杆和绳网等抓捕工具。
首先上场的是莫,他现在是部落仅次于风的军事首领,身手非常敏捷,除开身高体力不如风之外,其他方面更加优秀一些,而且也更年轻。
他首先选定的就是那匹最为英俊的黑马。
因为有马辔和缰绳束缚,黑马虽然情绪十分焦躁,但却无法挣脱,被两个大力猎人一左一右拉扯住缰绳,只能在原地嘶鸣挣扎,莫慢慢靠近黑马,避开它乱踢的后蹄,来来回回观察一番之后,趁其不备猛然一跃而上,抓住长长的鬃毛便灵活的骑在了马背上。
“趴下,抱紧脖子,双腿夹紧!”
欢呼声中,徐晨大声提醒。
其实不用徐晨提醒,作为一个优秀的猎人,再有徐晨开始的叮嘱,莫上去的瞬间几乎就夹腿搂脖子,死死将自己紧贴在马背上。
天性自由的黑马何时被人骑过,突然背上多了一件重物,瞬间就爆发了原始的洪荒之力,咴的一声嘶鸣,两条前腿高高抬起,整个身体一下和地面几乎成九十度直角,两个拉扯缰绳的家伙完全控制不住,整儿人都被差点儿扯翻在地。
不过这次直立并没有把莫摔下来,他双手紧紧抱住马脖子,两条有力的长腿死死夹住马腹,整个人就像一只壁虎一般趴在马背上。
黑马连续几次直立没把莫摔下来,接连又是两次撂后橛子几个原地弹跳。
这一招比较凶猛。
莫在马背上被颠的东倒西歪,虽然并没有被摔下来,但整个身体也已经快挂不住了半边身体都歪垮下来。
或许是感觉到快要成功了,黑马更加激动,身体突然又是一次直立,莫这次再也夹不住马腹了,整个人从马背上滑下来,不过双手仍旧死死的扣紧马脖子,甚至嘴巴还紧紧的咬着鬃毛。
“咴~~”
野马一下轻松许多,使劲往前一冲直接就挣脱了马缰,带着莫就在河滩上疯狂奔跑起来,一边跑还一边尥蹶子乱蹦乱跳,想尽一切办法想把莫甩脱下来。
“完嘎,莫要死嘎!”
此时莫就像一个布袋熊一样挂在马脖子上,双腿拖在地上,随着野马的奔跑跳跃,随时都会掉下来,如果再被踩几马蹄,估计人就废了。
围观的不少猎人不断惊呼,许多人拿着套马杆和绳网开始四周围追堵截,黑马无处可逃,只能在河滩上东奔西突,情形看起来十分危急。
徐晨也没想到黑马竟然如此性烈,让他更没想到莫会这么拼命。
其实在被颠下马背的瞬间,他就应该赶紧撒手放弃,就不会面临如此危险的境地了。
“套马杆给我!”
徐晨翻身骑上小马,伸手接过来一根套马杆,一磕马腹就直奔黑马而去。
此时黑马已经非常焦躁,四周都是猎人,密密麻麻的套马杆和绳网都充满威胁,它只能在狭窄的河滩上来回冲突。
就在它又一次高高立起准备来一次最后的跳跃甩脱莫的时候,突然一根套马杆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套在了它的脖子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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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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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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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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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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