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破土,草根发芽,河滩上和农田里面迅速变成了一片嫩绿。
各种野花竞相开放,各种树木也慢慢膨出细嫩的芽蕾。
大院内外栽下的野果树,也零星有花苞开始绽放,浅红和雪白,在温润的春风中,挂着晶莹剔透的雨水,弥散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一月中旬,在完成了二期院落全部收尾工程之后,徐晨准备开启他的联盟部落的巡查之旅。
这对他来说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任务。
古代天子巡游天下,并不是为了彰显王权和排场,而是一种加强统治的必要手段。
在大家没有积极主动沟通来往的意愿和艰苦的交通条件下,主动出击加强沟通和联系,会极大的提升部落之间的亲密关系,同时也彰显出巴族对待兄弟部落的热情。
这既是一次提升自我名声的机会,也是一种提升掌控力量的手段。
近两个月过去,也不知道其他五族的军事训练成效到底如何。
他还准备在二月带领所有人来一次誓师大会,然后去拱火族显摆一下的。
因此必须提前了解训练效果。
另外就是几个部落他都任命了至少三位训练指挥官,委任了官职和军衔,答应的盔甲弓箭腰牌等必要的装备都没有送去。
盔甲、弓箭和军官腰牌在冬天都已经慢慢做好了。
军事首领都是和风一样的双层盔甲,副首领是单层皮甲,弓是部落早就砍伐阴干的上好材料精选制作,射程可达百米左右,已经具有了强大的中远距离打击能力。
军官腰牌用木头制成,长五寸宽三寸,巴掌大小,上面有部落名称和军职名称。
比如风的腰牌当中就是一个巴字,背面当中有一个风,旁边还有中尉两个字。
莫和句两人的腰牌也差不多,不过军衔是少尉。
这些腰牌都是徐晨带着古和举等五人少年团伙利用空闲时间砍削打磨加工而成,徐晨亲自用石刀铜刀在上面刻出图案和字,然后用烧红的铜锥将字迹碳化处理,看起来古拙而又带着一丝艺术气息。
为了方便悬挂,木牌上还用木弓钻钻出来一个小孔栓上挂绳。
本来最开始徐晨是打算用黄金或者铜制作的,但又觉得太浪费了。
黄金眼下虽然没什么鸟用,但毕竟是贵重金属,随着社会的发展用处会慢慢增大,尤其是在一些需要用来唬人的器物上,黄金和各种颜色的宝石必不可少。
至于铜,数量太少,更加稀有,而且没有太合适的加工工具,想要制成大小标准都很统一的器物很难,尤其是不能随心所欲的进行融化成型的条件下。
不过冬天乌族前后已经送来几千斤的铜矿石,徐晨决定在下一次冶炼铜的时候,通过浇铸法制作一批大小相同的铜坯,未来一些重要的军事首领,还是会颁发铜质腰牌,以体现身份和地位的不同。
另外眼下没有专门的功勋系统,因此军衔和军职是合二为一的,下位军官服从于上位军官,以首领、副首领、队长等三级职务简单加以区分,形成相互的统属关系。
对于这些不识字也没有任何知识文化,除开狩猎干活儿就只会打桩的野男人来说,所有的东西越简单越好,复杂的他们理解不了,而且太复杂了反而会带来极大的混乱。
因此徐晨尽量用最简单的方法来管理这些人,力求让他们能够理解并接受。
最高指挥官就是大首领,副首领就是训练指挥官,负责日常训练和战斗,队长则是每十个人为一队,每队选出一个最厉害的当队长,眼下也没有什么小队长中队长大队长的区分,队长被称为士官,不属于军官序列,暂时不发军职腰牌。
所有的军事力量,实际上都是为政治服务。
联盟部落的军事训练也好,军队结构也好,最终,都是徐晨为自己的王图霸业做的筹划。
六个部落,就是他赖以发展的力量,训练只是其一,最终还要将这股力量联合起来,构成一个整体。
为了让六个部落能够更加认同他的领导,徐晨在出发之前,让部落的女人赶制了五面旗帜,将会分别赠送给其他五个部落。
以后每次聚会或者调动出征,都必须在统一的旗帜引领下行动。
前面说了,仪式感很重要。
当旗帜慢慢成为一个部落认可的核心标志之后,这种荣誉感和集体感也会不断加深,只要旗帜还在,人就会有一种精神寄托,最终形成一种旗在人在旗毁人亡的信念。
而出征的旗帜越多,越是能够体现出己方强大的实力。
因此旗帜也带有一种威吓和震慑。
聚六族之力,举旗而动,一旦形成了统一的精神信念和指挥体系,这股实力在眼下蛮荒的原始时代,就已经具有了强大的威慑力。
一月十五日,月圆之夜之后,徐晨正式启程巡视联盟部落。
风作为军事首领带领四十人随行,弓箭兵一组十人,长矛兵一组十人,其余俘虏训练团二十人。
弓箭兵副首领句留守部落,带领猎人和俘虏们狩猎捕鱼。
矛兵副首领莫作为风的副手随队出发。
古依旧是号手。
举是旗官,带着两位乌族少年负责举旗。
所有巴族猎人都全身披挂整齐,盔甲弓箭长矛滕盾一应俱全,二十人的俘虏军团也都全都穿上了藤甲,装备了简单的长矛和棍棒。
经过两个多月的训练整合之后,无论巴族猎人还是俘虏军团,精气神看起来都非常饱满。
徐晨同样全副武装,牛皮铠甲、白色披风,腰悬龙牙弯刀、身背弓箭,脚穿长靴,头上扎着一条红色的额带,当中一个王字,手按刀柄看起来颇有几分英俊潇洒的少年将军的霸气。
就算是面前人高马大身穿双层盔甲的风,形象上似乎也要稍逊三分。
主要是徐晨身上突然多出来的披风为他加分不少。
在开春的河风下微微飘扬翻卷,自带一种英武和美感。
小女巫手持金灿灿的大巫权杖,站在徐晨和队伍之间的空地上,正载歌载舞的吟唱着古老的祝福歌谣,为出征的队伍送上大巫的祝福,祈求神灵的眷顾和庇佑。
在河风的吹拂下,布裙紧贴在小女巫娇柔的身体上,蓝色的斗篷同样随风猎猎飘扬,带着一种与众不同的神秘和娇美,让人心生敬畏。
一大群妇孺老幼和留守的男人都站在徐晨身后。
叶抱着冬天出生的婴儿陶挤在人群中,却是丝毫都没观看大巫的舞蹈,而是双眼落在徐晨身上片刻都不能移开,轻轻咬着嘴唇,眼神朦胧而又火热,手指都情不自禁的掐哭了怀里的孩子。
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徐晨的个头这一年多也长高不少,身体也更加魁梧,再加上一种与众不同的懒散气质,在这一身装束的映衬下,更如鹤立鸡群一般让人过目难忘。
而人群中,垂涎徐晨身体的可不止小母野人表妹一个。
一大群从拱火族和恰族抢来的年轻女人,几乎都只有十多岁年纪,都是刚刚成年还没怀孕生子的状态,几乎此时眼神都落在徐晨身上,一个个看的目光发痴。
眼下巴族女多男少,一大群俘虏军团被剥夺了交配权力,刚组成新家也只有十多个乌族男人,而且大多都是老弱之辈。
风等一群男人虽然正值年轻强壮,但自己大院的女人都太多,偶尔跑过去吃口腥改善一下口味还行,也耐不住四十个年轻的女人天天勾引,因此开始还兴趣比较大,最近晚上都不敢往侧院跑了。
过去一趟腿软好几天。
训练跟不上就要挨罚不说,还会克扣食物,限制交配权,如此闹了几次笑话之后,巴族一群男人也基本上不怎么往侧院去偷食了。
人遭不住不说,代价也太大,营养还跟不上。
为了自己能够生下最优秀的后代,在这个以繁衍为主的野蛮时代,女人对于选择交配对象和野生动物一样都非常慎重,体弱年幼的基本上第一时间就被排除了。
虽然男人不需要像雄性动物那样依靠争斗打败竞争对手获得交配权,但选择权依然还是在女人手中,她们不愿意交配的话,男人也不能强迫,毕竟还有族长和首领存在,部落有自己的规矩,破坏规矩者都会受到严格惩罚,最严重的自然是驱逐出部落自生自灭。
而徐晨,无疑就是整个巴族最年轻最优秀的男人,是所有年轻女人都希望获得的的交配对象。
徐晨的强大和优秀,并不体现在普通男人的强壮和野蛮霸道上,而是他的聪慧和才智。
若是和他交配,未来必然会生下足够聪明的孩子,说不定和他一样神奇而优秀,获得所有族人的尊重。
当然,徐晨不知道自己眼下因为这身拉风的装束,已经被一大群年轻女人流口水惦记入魂了。
等着小女巫的祝福舞蹈调完之后,他站在一群列队整齐的队伍前面,叉腿背手发表例行出发前的训话。
“立正,稍息!”
“此次巡视五族,意义非常重大,既是为了部族之间的友好交流,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希望大家都珍惜这次机会,遵守纪律,保持作风,不要给巴族丢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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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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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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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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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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