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原始人日记>第159章 王从西来
  ……

  热热闹闹,忙忙碌碌。

  转瞬便已入秋。

  随着暴雨连绵的夏日逐渐过去,天气一天比一天变得干燥起来。

  太阳每天依旧还是像个大火球一样挂在天上,不过明显开始出现温差,早晚要比六月凉快不少,睡觉安稳多了

  院子里多了三个小推车。

  两个能坐的,一个能躺的。

  绳嘎、井嘎、房嘎都有了自己的小车车,一群孩子每天抢着推车,不仅孩子们欢乐,大人们也整天的笑的合不拢嘴。

  尤其是叶,自从有了推车之后,她就在再也没有背一个抱一个手里还牵一个的烦恼和苦恼了,更多的轻松和空闲,让她有更多的时间参与织布和帮忙徐晨称量计算粮食收获。

  女人们照样每天早出晚归的忙碌采集,部落每天都有新的粮食晾晒入仓。

  而秋季也是各种野兽膘肥体壮的时候,一群男人每天收获也十分充足,捕鱼队和狩猎队每天回来都是满满当当的收获。

  院子四周到处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各种兽皮,晾干的不断收入库房,每天又有新的不断往墙上挂,空气中时刻充斥着一股微微腥臭的味道。

  这股味道所有人都已经习以为常。

  臭,并不是难闻,因为这是收获的味道,也是食物充足的象征。

  一个没有鱼肉臭味的部落不是好部落。

  光是吃植物野果,拉屎都臭不起来。

  在充足的食物供应下,整个部落的精气神也达到了一年的顶点,所有人不仅都长胖了一圈,每个人脸上时刻也都洋溢着幸福灿烂的笑容。

  这是部落有史以来最丰收的一年。

  去年的这个时候,大家住在山上还在每天担忧冬天怎么熬。

  但今年,已经没有任何人会去想冬天的事情了。

  豪宅大院、粮食满仓、鱼肉充足、兽皮满屋、鸡鸭成群,短短一年时间,巴族便从一个又穷又小的部落变成了衣食无忧的豪族。

  当然,这是其他人的想法。

  实际上随着部落的日益富庶安宁,徐晨感觉自己不能继续这样苟下去了,需要尽快打开统一其他五族的步伐。

  新手村任务到眼下应该是差不多了,该重新开启新的地图祸祸其他部落的原始野人了。

  不过庞大的乌族就阻挡在南下的道路上,是他踏出这一步最大的障碍。

  杀出新手村既是开始,也有可能是终点。

  这大概率不是个游戏,他并没有发现存档点。

  而随着秋天的到来,一年一度的巫主大会也即将到来。

  去年他还只是跟着去见见世面,丝毫没有想毛躯一震让五族拜倒在他的麻布大短裤之下。

  但今年,为了打开新手村之外的第一个升级任务,他就必须一改往日的低调,要拿出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借自己这一年积累起来的名声和人气打开一统五族的局面。

  眼下乌族还有大巫坐镇,想凭借自己这个小网红的面子强出头的希望不大。

  毕竟大巫是神的代言人。

  而自己只是一个莫名其妙来历不明的野神眷顾者。

  这中间的差距还是蛮大的。

  除此之外,那就只有一条路,武装夺权。

  不过这条路更加凶险。

  巴族包括开春新加入的三个男人在内,眼下一共才二十一个有战斗力的男人,其中还有徐晨、古和举这三个根本就没有正式参加过狩猎的战五渣。

  而巴族,足足有近两百个成年男人。

  双方是十倍的人数差距。

  战斗力也无法相提并论。

  巴族最年轻强大的风,与身高两米如同狗熊一样强壮的龙比起来,完全相形见绌。

  乌族内可以精选出数十个比风还强壮的男人。

  所以,若是想正面刚服乌族,以小胜大,就像蛇吞象一般不自量力。

  没有始皇帝横扫六国的命和实力,那就只有剑走偏锋投机取巧。

  唯一的机会就是以威服,以德胜。

  威就是气势,德就是跟他们讲道理。

  毕竟同属一个部落联盟,能不打架尽量不打架,通过骂架取胜并不丢脸,诸葛江东舌战群儒,三气周瑜,骂死王朗,留下人间千古美谈,自己要是不费一兵一卒就让五族臣服,那必然万古流芳。

  后世史记云:是日,王从西来,只携族人十余,于巫祝大会上指点江山挥斥方遒,五族首领感其雄才伟略,心悦诚服纳头便拜,愿为驱策。

  嗯,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其实徐晨知道这些狗几把原始人最不喜欢的就是讲道理。

  他们一根筋的只喜欢比大力。

  你若是能打赢他,他就服气。

  你说是打不赢他,你就断气。

  中国人开始喜欢讲道理是从孔老二开始的。

  而自从儒家兴起之后,中国人的武力值就越来越弱,文弱书生小白脸都渐渐成了新潮。

  女人开始崇拜手无扶鸡之力的小哥哥,因为他们都有一条灵活的三寸不烂之舌。

  而眼下,徐晨自忖没有足够灵活的舌头能够舔……说服这些一根筋的大力原始人,就只能从威服上入手。

  打架什么最重要,那就是气势。

  兵道有四大流派:排首就是兵形势,权谋、阴阳、技巧都位居其后。

  何为势?

  高下相倾,长短相较、前后相随,音声相和,强弱相权才会形成一种强烈对比,让人产生一种心理上的差距障碍。

  当别人都骑自行车,你开个汽车过来。

  当别人都遛狗,你牵头老虎过来。

  当别人都穿西服,你穿条丁字裤过来。

  当别人都带女朋友,你带个丈母娘过来。

  在这种强势对比下,你想不出众都不行。

  眼下面对五个穷的吃土的光屁股又一根筋的穷邻居,徐晨只需要把巴族一群男人打扮的与众不同一些,看起来很牛逼的样子就行了。

  威吓是当下唯一可用的手段。

  打架这种事,他不在行,或者说小弟多他才在行,人少又不想服众,就只能另辟蹊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觉得需要对巴族一群男人加大改造力度。

  巫祝大会还有两个半月,必须赶紧布置。

  当然,武力训练也必不可少。

  另外巫祝大会上也是一场交流大会,该赚的钱也要努力赚,鉴于陶器是眼下还是最受欢迎的物品,今年还需要大力烧制储备,至于麻布倒是可以暂缓一下,因为需求度不高,完全没有火爆起来。

  因此进入七月之后,停火近三个月的窑厂又开始每日浓烟滚滚,四个窑工又开始了烟熏火燎的制陶工作。

  女人们除开采集植物种子根茎果实之外,也开始收获开春种下的麻皮放在河滩的泥坑之中浸泡。

  以狩猎和浪为主的男人们,也加快了装备制造和更换。

  弓,用干透的高强度木材制作,弓弦也从最初最简单的树皮绳换成麻绳,如今又换成蛇皮、兽筋、麻线混编的专用弓弦。

  箭也从最简单的兽牙骨片箭头统一更换成了大小近似形制统一经过简单打磨的陶制箭头,一部分精制的箭尾羽还是用鱼胶粘上去的,这样箭的尾部更轻更有利于飞行平稳。

  至于鱼胶来源,是因为冬春时节鱼获太多,徐晨收集鱼鳔熬制成的,这玩意儿既是一种极补身体的营养美味,同时也是一样十分优良的粘合剂,只不过数量少,制作耗时费力产量低下,弄了两次徐晨就放弃了。

  眼下除开用来粘弓箭羽毛,实在是没有别的更多用处。

  长矛依旧还是必备武器,人人需要训练箭术的同时,掷矛照样还是必修武技,同样,长矛也不是此前简单的磨尖就行,而是前端捆绑上打磨锋利的石头矛尖。

  矛体是砍伐干透又精选的平直木棍,不仅更轻也更加结实,而加上石制的矛尖之后,前重后轻更有利于保持投掷的平衡和精确度。

  除开武器,防具也有了明显的变化。

  藤甲设计编造的更加美观结实,并且外面还可以整体包裹一层皮革,将前胸后背腹部双肩上臂大腿全都防护其中。

  除开藤甲之外,鞋子也都换成外麻内革的长筒靴,用麻绳捆扎成绑腿模样。

  如此以来,整个人除开头部之外,几乎全身都笼罩在防护之中。

  这种盔甲制作极其复杂麻烦,从整体设计到完工,第一套盔甲整整用了十天时间,木针完全不顶用,骨针每天都要断好几根,几个心灵手巧的女人掌灯熬夜的加工,但仍旧困难重重,直到徐晨用硬木制作了冲子给兽皮冲孔,用韧性很好的木刺制作出钩针穿线缝合,这才加快了缝制的速度。

  虽然部落所有人都不解徐晨为什么要花费如此大的时间和精力、物力来制作这种看起来作用并不大的衣服。

  但当这件盔甲做出来,穿在风的身上之后,整个部落完全沸腾了,特别是一群男人,达到了几近疯狂的地步。

  一米八几的风本就长的高壮魁梧,这身盔甲又是为他量身定做,因此穿上之后,整个人气质大变,从头到脚完美的笼罩在厚厚的盔甲之下,左手弓,右手矛,背上背着箭袋,腰间挂着骨头匕首,头上还专门扎上一条染成红色的额带,当中一个黑色的巴字的象形文字,活脱脱一个来自于未知时空的超级武士的标准打扮。

  就连他脸上那倒狰狞的猩红伤疤,更为他增添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威武和霸气。

  狗几把真帅!

  看着如同铁塔武士一般矗立在人群中摆拍的风,徐晨都有些羡慕嫉妒恨。

  自己这开始长出小肚腩的小身板,怕是穿不出这种让人惊艳的效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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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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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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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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