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生活在靠近水的森林和沼泽之间,会潜水,会爬树,甚至还会短暂的滑翔,它们爪牙锋利力大无穷,猎食最凶猛的野兽,哪怕是狼熊虎豹在它们面前,也只能落荒而逃。
这是一种完全超越徐晨认知范围的原始野兽,并不曾出现于地球上任何文字记载和语言传承之中。
唯独有联系的,就是华夏历史上关于神龙的传说。
神龙九似,乃是鳞虫之长,能隐能显,能飞天遁地,能行云布雨。
虽然此龙非彼龙,但却同样具有各种缝合怪特征。
据徐晨好奇之下打听,这种叫龙的野兽极其稀少,凶猛霸道无比,一直以来就是人类最难捕杀的野兽,而且这头龙霸占乌族出河口和下游沼泽森林之间无数年,吞噬无数野兽,甚至还袭击过乌族的猎人,故而和乌族之间形成了一种生存领地之间的冲突。
但因为猎杀代价太大,乌族也不敢轻易去对付他。
但在去年秋天的巫祝大会上,感受到了巴族的巨大变化和徐晨神奇的能力,不知道是大巫感受到了压力,还是乌族感受到了压力,总之不想被装备了弓箭的巴族夺取了狩猎比赛的第一名,因此派出了部落之中最强壮勇敢的年轻猎手,足足六十人的规模,终于将这头龙干掉了。
当然代价也很大,十多人受伤,一人重伤垂死。
这是有史以来乌族在狩猎比赛上代价最惨重的一次胜利。
当然,猎杀这头龙也的确给乌族带来了史无前例的荣耀,获得了所有参赛队伍和猎人的尊重和肯定。
但这种代价换来的荣耀和尊重,最后却还是成就了巴族和徐晨更大的名声。
因为徐晨施展神奇的方法,救活了乌族重伤垂死的勇士。
而这条龙除开肉好骨头之外的所有战利品,最后都送给徐晨当了感谢的礼物。
或许,这还是老子所说:不争而自争,不自私而能故成其私。
徐晨没有参加狩猎,也没有参与这场部落之间的勇士争斗,但最终却大获赞誉满载而归,这条龙成为了他的私人物品。
他眼下想要把这两颗龙牙打造的富丽堂皇充满神秘感,以龙的凶猛霸气来彰显自己的风格,积攒自己的信仰。
他熟悉神龙的传说,因此希望在这个原始蛮荒的时代,重新打造一个属于龙的信仰图腾,而自己就要借助龙的形象,成就一个新的神灵代言人。
只有这样,他才能开创一个新的信仰流派。
以龙为图腾,王天下!
想象着自己手持龙牙,身披龙皮战袍,站在高高的神龙祭坛上之上,面对苍穹大地和数百部落会盟部落高呼:“我,晨国之王,受龙神庇佑,统御百族和万民,今日会盟出兵,一统九州,造福天下,乌嘎!”
“晨嘎~~~”
就在徐晨拿着龙牙流着口水坐在房间里畅想一统天下的美梦的时候,一个瘦弱的少女风风火火的冲进来。
“呃,嘎哈!”
徐晨回过神来赶紧抹了一把口水。
“我……想要……”少女略有些羞涩。
徐晨满脸紧张:“你……你想要啥?”
叶用手轻轻撸了两下中指,神情更加扭捏。
徐晨微微打了个哆嗦,这动作好诱惑,不过转念微微一想就明白过来,这丫头怕是想要一个戒指,于是满心的旖念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你想要古和举那样的指环?”
“嗯!”
“等会儿,以后记得把话说完整!”
徐晨没好气的哼哼一声,把龙牙先放到一边,找出来大概二两重一块金子,放在铜板上当当当当的敲打起来。
叶满脸激动兴奋的站在旁边观看。
只见徐晨一会儿用铜锤,一会儿用石刀,一会儿用骨棒,又是切又是卷,忙了十多分钟,弄出来一根看起来像花朵一样的金钗,为了好看,他还在花朵中间嵌了指头大小一颗绿松石。
真丑!
一顿操作猛如虎,仔细一看二百五。
自己真的不是搞艺术创作的料。
这根发钗,除开黄金和绿松石之外,工价几乎为零。
“错嘎,这个……不能戴……手指嘎!”
叶虽然觉得徐晨做出来的这东西很复杂也很好看,但明显不是戴手指头上了,因此小心翼翼的提醒。
“嗯,不是戴手上的,来,低下头……”
徐晨脸皮抽抽几下,转头笑眯眯的说话。
叶将信将疑的把头低下来。
现在部落的女人很少再是那种蓬头垢面的样子,而是每天起床之后都会把头发梳整齐扎成辫子,麻花辫,马尾辫,甚至还有创新改良的一些奇怪编发,虽然五花八门都很简单,但看起来却是要干净整洁的多。
叶喜欢双麻花辫,看起来像个小村姑。
头发中分梳的整整齐齐,虽然有些枯涩和头皮屑,但依旧看得出来,她是一个比较讲卫生爱干净的少女。
徐晨将金钗轻轻贴着头皮插在耳鬓发角。
于是单调的头发瞬间多了一层金色的光泽,迎着门外亮丽的阳光,竟然带有了一丝华贵的气息。
“好……好看嘎?”
感受着头皮沉甸甸的压力,叶紧张的伸手轻轻摸着发钗问。
“好看,去井边对着水自己看看!”徐晨指着门外。
于是叶转身就蹬蹬蹬跑出去了,不会儿就传来兴奋激动的惊呼声,然后又是蹬蹬蹬脚步声远去,不久就听见院落里面传来女人惊喜激动的说话吵闹声,而且似乎还夹杂不少脚步声正朝自己的房间而来。
“完蛋了,今天装逼过头,看来打造龙图腾收集信仰之力的事搞不成了!”
徐晨叹口气,把刚拿在手上的龙牙又放了下去,果不然,很快三个最年轻的表姐就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
……
炎热的五月,就在徐晨打金戒指和金钗子的忙碌和休闲中慢慢过去。
这是一段痛并快乐的幸福时光。
痛是因为徐晨因为分心前后砸伤了三根手指。
快乐的是一群小姨表姐和部落的男人。
用陶器还回来的几十斤没用的黄金,终于还是在他辛勤的劳动下变成了各种不同的黄金饰品。
就连母巴都有一件,而且做工最复杂,用黄金打了两根半圆形的复杂发钗,上面可以插一圈羽毛,就像一个简单的黄金头冠一样,再也不需要每天往头发上一根一根的插羽毛,而是梳好头发之后,把两根发钗插上去就好了。
其他几个年纪大的女人也都这样,不过羽毛少一些,因此发钗的结构也要简单一些。
相对于女人发钗这么复杂的结构,男人们不是指环就是吊坠,用的黄金少不说,结构也简单。
整个部落突然进入了穿金戴银时代,徐晨还有些不习惯,每天太阳出来之后,看到所有人身上都是金晃晃的。
幸亏现在黄金不值钱,要是放在值钱的时代,出门必然会被山贼路匪打劫。
不过在这种忙碌之中,徐晨还是慢慢抽空完成了两根龙牙的华丽改造。
龙牙根部,用铜包裹起来打造了一个环形的把手,握在手中看起来就像一把浑圆的龙牙弯刀。
龙牙上面,用黄金包裹几道金色环纹,上面镶嵌了几颗打磨过的绿松石和其他几种五颜六色的珍稀石头。
由此,这两颗让人一看就觉得遍体生寒的恐怖獠牙,彻底进阶成为了两件华贵而神秘的类似法器的物品。
徐晨还专门用木头给其做了一个木架,将两把龙牙弯刀放在上面。
部落所有男人在观摩过这两把龙牙弯刀之后,除开惊奇赞叹之外,更多的是一种敬畏和恐惧。
据说龙是这个世界上最凶残的野兽,它的吼声都能吓跑虎豹,
这么长而锋利的三棱獠牙,释放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和死亡气息。
如今徐晨用神秘的金属将其改造和镶嵌五彩宝石之后,似乎赋予了它一种华贵和威严,让人忍不住有一种顶礼膜拜的冲动。
而这,也是徐晨在设计之初最想看到的效果。
他虽然得到族人的认可和尊重,但他并不是巫,无法拥有巫那样古老的传承,自带有让人敬畏到骨子里的神明气质。
因此他就只能另辟蹊径自我创建传承体系。
这个时代,与原始人讲科学是不成立的。
何况科学也并非万能钥匙能解释一切,它的起源要比华夏传承的玄学晚数千年时间。
就好比治病救人,西医在诞生之初,中医已经用了几千年,为华夏的繁衍壮大提供了坚实的医疗基础。
从上古巫术再到先秦时期的神农本草,再到伤寒杂病论,再到本草纲目,这是一脉相承的传承和积累,终于成就了中华医学独具一格的体系。
虽然在穿越前的那个时代中医中药开始被抛弃甚至被推翻打压,但徐晨在野外勘察作业中有深刻的体验,中医中药依旧拥有科学救治无法解释的神奇功效,尤其是在那些交通不畅的云贵大山之中,苗方苗药,中医中药,依旧还极具魅力和生存空间,当地人依旧还是用这种古老的医术在治病救人。
这种延续了千年万年的古老医学,在高科技时代,依旧还在散发着亮丽的光芒。
几年的野外生存让徐晨获得了不少简单的中药辨识和救治措施,使得死而复生穿越到这个时代,再次让这项古老的传承和技能爆发出力量。
他用自己二把刀的急救知识,救活了中蛇毒的古和举,救活了失血过多几乎休克的龙。
若他只了解西医西药,那么他将束手无策,也无法展现神奇的能力来聚拢人气,更不可能造就自己如今在所有部落的神奇地位。
两次部落聚会,他相信自己已经获得了足够的人气。
接下来就是发展巴族,等待时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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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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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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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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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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