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原始人日记>第118章 两个方案
  中国古人对于头发胡子都很在意,而且以长浓为美,特别是在春秋时期,贵族男人每天都要梳头结发,仔细打理自己的胡须,甚至有些达到变态地步,掉一根头发胡须都要伤心半天。

  但这个习惯是在周朝随着礼的兴起才逐渐形成习惯的,实际上在更加古老的时候,中国人也并没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和习惯。

  留长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没有锋利的工具剪短而已。

  特别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历经夏商周三朝上千年历史,青铜冶炼逐步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但金属刀具并不流行于普通农民阶层,而是只有贵族才能享受和拥有的高级奢侈品。

  因此对于普通人来说,剪头发也是很奢侈的一件事。

  再加上封建礼仪的影响,就慢慢形成了蓄发留须的习惯和传统。

  但眼下,这些原始人丝毫都不会有这种概念。

  他们的头发胡须长是自然生长的原因,纯粹就是一种无奈之下形成的习惯,就算麻烦也弄不短,因此也从来就没有人产生将其弄短的想法。

  每天起床后就习惯性的用手两边薅几下就算整理过了,很原始的动物性习惯,就和猫舔毛狗挠痒第一样一样的概念。

  而且仅限于脑门前面,因此看这些野人,大部分都是脸两边的头发还像模像样,脑袋后面就像一个炸开的大鸡窝一样,形状既统一又千奇百怪。

  头油什么的是不存在的,原始人常年干活儿,食物中脂肪也很少,因此体脂也很少,再加上盐分低营养不均衡,头发几乎没有什么头油,倒是虱子跳蚤很多。

  徐晨穿越前虽然也习惯剪短头发,但穿越之后这副野人的身体却也继承了对浑身毛发的习惯,到并不排斥整天顶着一头长发,因此他竟然也就没有想起来给自己理个发。

  不过今天想起来也不算晚。

  这样弄一下感觉凉爽舒服多了。

  看着徐晨和古举三个半大男人奇怪的短头发,一群女人嘻嘻哈哈的笑闹一阵之后回去继续学习梳头扎辨绣花,为即将到来的故母节做好勾引外族精装男人的准备。

  而剩下几个看家的成年男人似乎也觉得徐晨三人的短头发似乎更加干净舒服,于是要要求帮忙把头发弄短,于是徐晨不得不再次化身托尼匠,挥起石斧和火炭,开始又一轮的剪头发工程。

  ……

  美化一群小姨,只是徐晨的临时创意。

  绣花扎头发这些事,无关部落兴衰。

  实际上在他看来,就算把部落这群年轻些的女人都打扮的花枝招展也没啥用,毕竟人就这么多,一个萝卜一个坑,男人多了反而还会带来各种矛盾。

  他想过了,要想部族真的壮大,眼下只有两条路。

  一条是通过武力收拢其他部落加入进来,不过这种方法会破坏当前的血缘关系,母巴和一群女人肯定不会同意,自己强行启动必然会造成不可调和的矛盾。

  所以,这个方法暂时是行不通的。

  但是第二个方法他觉得还是非常有希望。

  乌族家大业大,部落内部各族群肯定会有不少矛盾,而巴族实际上也是从乌族分裂出来的家族,和乌族所有的内部族群具有相近的血缘关系,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和优厚的条件,从乌族吸引几个家族投靠过来还是极有可能的。

  当然,这样做肯定会造成和乌族之间的剧烈冲突,同样也会造成巴族内部关系变得复杂起来,但却能在不违背部落传承和血缘结构的前提下,快速增加部落人口。

  若是能够从乌族勾引过来一两百人,那么巴族就就有足够的实力去扩张领地,甚至将乌族一口彻底吞掉,重新形成一个超级族群。

  至于剩下几个没有什么太大血缘关系的部落,可以通过一种更加紧密的联盟形式组合起来。

  目前以乌族为中心的大小六个部落形成的松散联盟,是以大巫的威信简单组合在一起的,并没有什么约束力,实际上意义不大。

  一旦大巫去世,又没有产生一个新的足够让所有部落都敬服的大巫,则这个松散联盟说不定就会分崩离析。

  因此徐晨对于新的部落联盟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只能寄希望于巴族发展的足够快,通过自己的特殊能力聚拢起替代大巫的信仰之力,把这些部落重新收拢在一起。

  不过要想形成他想要的那种不分血缘和种族的统一部落新式,还是有极大的阻力,至少先要解决衣食温饱,不然所有部落依旧还是在为每天两顿饭和熬过冬春两季忙碌,没有任何多余的时间和力量来发展军事和经济,这个计划不可能成功。

  也就是说,这两个方案,实则还是一个,只是时间顺序不一样,先依靠血缘关系壮大实力,再通过武力手段强行整合。

  但这样必然会破坏母系血缘的部落结构,随之而来的就是彻底的破坏这种母系氏族的传承。

  这是一种颠覆性的改变。

  虽然人类文明发展必然会走这一步,但如何减少混乱和让所有部族都能接受还是比较麻烦的事。

  一种是直接以父系血缘关系来形成新的部落结构。

  一种是以议会形式形成更加复杂的政治结构。

  依靠父系血缘关系加强统治,是最简单也最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过程,但要想形成紧密的部落关系,那就必须广开后宫,娶很多部落的女人,生很多儿子,然后分别去治理不同的部族。

  而一想到自己会和很多黑不溜秋不喜欢洗澡还整天穿着皮草短裙的母野人睡觉生孩子,徐晨忍不住就使劲儿打几个哆嗦。

  “哇嘎!”

  “嘎嘎嘎嘎,水出来嘎!”

  就在徐晨站在挖井的大坑旁边胡思乱想满脸纠结,畅想自己到底是广开后宫娶很多可怕的敦实女野人,还是当一个联盟议会的议长的时候,大坑里面传来了古和举惊喜兴奋的怪叫声。

  徐晨一下回过神来,赶紧低头看下去,果然看到挖开一块大石头之后的坑底,出现了一个小水坑。

  听见水井挖出水来了,一群正在干活儿的男男女女全都一窝蜂的围过来观看,一群正在门口跟猴子小狼玩耍的孩子也兴奋的嗷嗷叫唤着跑过来,围着坑边又跳又叫。

  不过这种兴奋也只持续了很短时间便烟消云散。

  因为坑底并没后如同泉水一样汩汩冒出来,而是就那么一点点水花,于是看过一阵之后,所有人又都满脸失望的三三两两离开。

  徐晨却是终于松了口气。

  刚挖到三米左右就已经有水,这和他最开始的预判几乎分毫不差。

  地下水的来源就是河床,而在数米深的泥土砂石压力下,水井挖空的位置会形成一个压力薄弱区,只要箍好井壁不让水往四周泥沙渗透,水位慢慢就会升高,至于能升多高,还要看河面水位的压力

  按照眼前小河的水位情况分析,估计能有半米到一米深的样子,春夏用水应该没太大问题,但秋冬绝对不够用。

  要想这口水井一年四季都有水,最好再往下挖至少半米才行。

  于是徐晨大声提醒古和举两人继续往下挖。

  前前后后辛苦了十多天,终于挖出来水,古和举两人也十分激动和兴奋,于是努力继续往下挖。

  而开始透水之后挖掘砂石明显要比干挖轻松得多,听着下面稀里哗啦吭哧吭哧的声音,很快就有装满砂石的藤筐被两个帮忙的男人从坑底下提上来。

  稀里哗啦的水不断从藤筐滴落下去,将在井下工作的古和举两人淋的浑身湿透。

  虽然徐晨觉得有些心里过意不去。

  不过两人却丝毫都没怨言,反而因为觉得好挖之后,干的更加起劲了。

  “真是两位好同志啊!”

  徐晨站在坑口,看着这个巨大如同敞口喇叭一样的大坑,忍不住在心底赞叹一声。

  为了挖这口井,两人在院子里刨出来数十立方的泥土砂石,还有数百快大大小小的石头,眼下已经堆满了半座庭院。

  而等到把井挖好,两人还要把这些沙石泥土又重新填回去。

  在穿越前的时代,这项看似巨大的工程若是用专业的打井设备,估计也就半个小时就搞定了,就算没有大型设备,就用十字镐,两个人估计也就两天时间就完工了。

  但在眼下,这口井两人前前后后竟然弄了半个月。

  这就是工具落后带来的效率低下。

  挖到这个深度,损坏的木锄石锄和撬坏的木棍已经无计其数,每天都会损坏一大堆。

  不过好在这些工具也不值钱,就是点儿木头石头,要不然徐晨要吐血不说,部落也承受不起这个巨大的消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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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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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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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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