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晨抬头发现俩货无所事事的样子,想了一下丢下手里的东西站起来,在院子里来回走了一圈,最后指着厨房前面的位置。
“在这里挖一个坑,越深越好!”
“挖坑,嘎哈?”古和举满脸疑惑。
这好好的院子干净平坦,挖个坑不光破坏环境,还容易掉下去。
“叫你们挖就挖,那么多屁话!”徐晨很不满意的瞪眼。
自从两人中毒好了之后,最近感觉胆子小了很多不说,屁话也特别多。
本来三人年龄相仿,雀雀也差不多大,但没想到两人因祸得福,中毒之后竟然比他的大了不少,让他感觉到有些自惭形秽,窝尿都不愿意站一起了。
古和举虽然莫名其妙,但看徐晨有些生气的样子,只能臊眉耷眼的赶紧去找来木锄石锄,在徐晨制定的位置开始吭哧吭哧的卖力挖起来。
母巴和一群女人忙碌纺线织布操持家务,听见动静之后都跑过来询问,徐晨只说要在这里挖一口井。
水井是徐晨创新发明的词语,大家都已经知道,但山上有水才有水井,山下没有泉水,哪里来的水井,难到挖个坑就能冒出泉水来?
虽然所有人都很疑惑,但鉴于徐晨的神奇属性并没有人反对,甚至不少女人都很激动兴奋起来。
眼下数十人都住在大院子里,虽然房间多,院子也宽敞干净,吃饭睡觉干活儿都比山上方便,但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吃水用水不方便,光是做一顿饭,一群女人每天都要背着陶罐去河边来来回回数趟。
虽然距离不过百米远,但天天这样跑来跑去不仅耗费体力,也耗费大量时间。
若是院子里真的能够有一口水井,以后生活的确要方便许多。
当然,这个愿望虽然美好,但更多的人却是疑惑。
不反对,并不表示她们就完全相信徐晨能够挖出水来。
要知道徐晨到如今的所有发明,都是基于现实基础进行的创新。
无论是藤筐草鞋、纺线织布、制陶烧窑、木锄弓箭还是建造房屋,实际上这些东西仔细去想都很好理解,并没有超脱所有人的理解范畴。
但挖坑修水井不符合自然规律。
于是一群女人热闹围观一阵之后都四散而去继续忙着干活儿,只剩下一群孩子围在旁边看热闹。
就连叶都十分不理解,站在徐晨的身后拽他衣袖:“晨嘎,莫水呀!”
徐晨伸手揉揉她乱糟糟的头发,丢下一句有水就转身回去干活儿去了。
叶嘟嘴不理解,同时也有些伤心委屈。
自从搬到山下来之后,她发现徐晨越来越忙碌,而且单独居住一个房间,两人再也不能像住在山上的时候一样,晚上吃完饭还能一起坐在石头上看星星写日记,然后手牵手一起进洞睡觉,虽然没有睡在一个窝里,但那时真的很甜蜜。
现在每天吃完晚饭,趁着天色还亮徐晨就会带着一群孩子牵着小狼、猴子和小马去河滩玩耍,一直玩到天黑才会回来。
而她也要照顾产妇孕妇,同时还要跟着一群成年人学习操持家务,一起纺线织布,一起采集野菜。
两人虽然看似一天到晚在一起,但能够独处的时间却越来越少。
似乎眨眼之间,大家都大了不少,也慢慢变得有些隔阂起来。
当然,徐晨不知道小母野人表妹因为自己忙碌而感到冷落,又因为冷落而伤感。
他从来都有想过一个野人也会这么丰富的伤感。
因为在他的印象当中,所有野人都是思维简单感情如同钢铁的原始动物。
当男女打桩都不需要感情基础的时候,还有狗几把感情。
他们都只是一群莫得感情的半智能设备。
当然,也不是真的没感情,不过这种感情在徐晨看来是一种家庭关系形成的彼此关爱,绝对不是伤感的爱情。
院子再次恢复了安静,只能听见古和举两人吭哧吭哧挖坑的声音。
徐晨则拿着一堆藤条荆条不断比划,开始专心编织他的捕鸟装备。
一天时间一晃而过。
到傍晚时分,古和举两人已经在厨房前面挖出来一个直径两米,深半米的大坑。
越往下挖石头沙子越多,除开泥沙比较湿之外,一点水都没有。
打猎捕鱼回来的一群男人看到挖出来的这个大坑,都纷纷劝说徐晨不要白费力气了,表示虽然院子里没有水井,但也不影响生活,出门不远就是小河,取水其实也很方便。
当然,劝说无效,徐晨坚持认为能够挖出水来,于是所有人都只能任他去造作了。
反正徐晨现在就是部落的随机运动超智能设备,他可以自己安排做任何事。
万一……说的是万一,万一特么的他成功了呢!
何况他做的事似乎就没有失败过。
因此在不能理解的同时,许多男人同样也有些兴奋和期待。
太阳落山之前,徐晨带着古和举去野狼谷收鱼笼子,收获不算大,四个笼子加起来只弄到了三斤多鱼虾,对于这个庞大的家族来说,这点儿食物聊胜于无,而且都是小鱼小虾,只能做个石板烧增加一点儿乐趣罢了。
收回来的鱼虾徐晨也没拿回家吃,而是就用用鱼篓子养在小河里面。
吃完晚饭,徐晨没有像往日一样牵着小马猴子小狼去河滩遛弯儿,而是继续编他的捕鸟神器。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直至黄昏朦胧,男人女人都开始收拾进房间睡觉。
徐晨也丢下手里编了一半的物件儿,站起来伸个懒腰回房间。
他这间房间在院落最里面靠东北角,算得上是最偏僻的位置,往中间两间空着用来存储食物,不过眼下除开少量的熏肉干鱼之外,其他食物基本上都吃光了,只剩下两罐藤果酒。
当初一共酿了八罐藤果酒,猴子祸祸了一罐,送给一群外族帮工吃了,另外为了抓猴子又用掉了一罐,后来房屋修好之后为了感谢一群雇工,又分他们吃了一罐,另外族人也不停的在消耗,眼下就只剩两罐了。
这种藤果酒的味道超级好,不光酒味十足,而且果香浓郁,甘甜爽口,要不是他扣扣索索的留下来,部落一群男人早就连酒坛子都舔干净了。
徐晨从自己房间里拿了一个小陶灯,去火塘点燃之后回到房间,然后又拿个碗出来,看看四周无人,赶紧钻进隔壁的库房里面。
虽然库房里面黑咕隆咚,但他却是轻车熟路就摸到酒罐面前,熟练的打开,用一把陶勺连汤带肉的舀了半碗果酒,又偷偷摸摸探头在房间门口往外张望几眼,然后一溜烟儿的跑回自己的房间。
“嘿嘿!”
嗅着浓烈的果酒香味,徐晨满脸得意。
任你们奸猾似鬼,也比不过我更加奸猾。
虽然酒是他酿造的,也是他发明的,但因为实在太美味了,每次看到他吃,一群男人自然都会要吃,徐晨害怕几天祸祸完了,就和一群男人约好每三天吃一次,每次每个人只能吃一小勺。
所有人都对他的安排非常满意,认为徐晨非常公平公正。
但却不知道这只是他的缓兵之计,目的也只是让自己能够多偷吃一点儿罢了。
就在他舀了一勺放进嘴里,笑的像个偷鸡贼的时候,手突然一抖紧张的看着门口。
挂在房门上的草帘被掀开一道缝,只见一个影子正偷偷摸摸的探头看着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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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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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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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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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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