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原始人日记>第102章 万物复苏
  ……

  转眼又是月圆。

  进入一月中旬之后,早晚虽然依旧寒凉,但气温却已经明显开始回升,扑面而来的河风之中已经有了一丝温润的感觉。

  淅淅沥沥两场春雨过后。

  枯黄的河滩上,开始零星看到一些盛开的野花。

  蒲公英最多,黄色的花朵看起来很清新惹眼。

  另外还有一些翠绿色的荠菜和其他不认识的野草和植物。

  其实这个冬天对于徐晨曾经经历过的冬天来说,绝对不算寒冷。

  就和江南的气候差不过多,甚至还要更暖和一些。

  整个冬天也就十二月中旬下了两场不大不小的雪,但落地基本上就融化了。

  就算是结冰的天气都很少,前后加起来不会超过十天。

  这种冷只要有足够的兽皮御寒,加上遮风挡雨的房子,基本上安然度过没有任何问题。

  但对于这些原始部落来说,可能就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寒冬。

  因为没有强大的捕猎工具,无法捕获足够多的野兽,就没有足够的兽皮。

  并且也不是所有的兽皮都有很好的御寒效果。

  首选是羊皮和狼皮,但实际上在徐晨穿越之前,部落猎获的最多的是小型的野鹿、野麂、狍子这样的小型野兽,皮薄毛稀,御寒能力很弱。

  就算是大型部落能够通过人力优势猎杀野牛野猪这种大型野兽,但这种兽皮又厚又硬,更加不保暖,最多能够拿来当铺盖。

  因此想要弄到足够族人御寒的柔软厚实的毛皮,对所有部落来说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就算是乌族这样人口数百的强大部落,也无法满足这个条件。

  暖冬还好,若是遇到恶劣的寒冬,接连几场大雪下来,那些实力弱小的小型部落一夜之间全部冻死都有可能。

  刚过去的冬天算是一个不错的暖冬。

  而且得益于徐晨制作的陶器从其他部落换到了大量兽皮,使得整个部落几乎没有感受到太过寒冷整个冬天就过去了。

  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弓箭和渔网的发明,巴族获得了远超往年的大量肉食,再加陶器的发明能够吃到热腾腾的饭菜,随时都能喝到热水,另外还食用了大量鱼肉、山药、香菇等营养价值高的食物,极大的温补了身体。

  总之就是,徐晨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巴族生活状态,直接快速进入了近乎于衣食无忧的地步。

  就包括修房子,光是雇佣近四十个外族男人的日常消耗,几乎就比往年整个部落冬天食物消耗的还要多。

  但巴族竟然毫发无损的坚持下来,而且大家都还能吃饱。

  不过巴族的情况在其他部落完全无法复制。

  徐晨为了保持巴族的优势,并没有传授制作弓箭的方法。

  虽然弓箭结构简单,但要想完全学会制作并大规模投入使用,绝对需要几年的时间。

  而且临近的这些部落为了换到足够的陶器,又不得不挤出大量本就稀缺的优质皮货送给巴族。

  此消彼长之下,其他五个部落这个冬天会不会冻死人徐晨不知道,但绝对不好过,或者说远比巴族的情况要恶劣的多。

  不过这不是徐晨眼下需要考虑的问题。

  物竞天择,优胜劣汰。

  他不是救世主,他眼下只能把目光和精力都放在巴族这一亩三分地上。

  只有巴族强大起来,其他目标才能慢慢实现。

  因此在把荒地清理完之后,他便带着全族男女开始播种。

  当然,他也并不是简单的就挖个坑埋下种子,而是要求用木锄石锄尽量将泥土刨松一些,开沟起垅撒播种子,这样整齐条播之后,有利于田间通风和除草。

  荒地眼下被石头堆砌的田埂和沟渠大致分成七块,纵横交错看起来有些农田的架势。

  为了便于管理和收获,燕麦和豆类分开播种。

  不过这些种子采收的时候就杂乱混在一起,只能在播种的时候大致区分一下,实际上大面积仍旧还是混种状态。

  徐晨也很无奈。

  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做到最好。

  大部分事情都因为恶劣的条件只能将就,将就多了,实际上他也慢慢变成了习惯。

  播种结束之后天气不错,虽然气温忽高忽低,但淅淅沥沥两场小雨之后,气温开始快速回升,短短几天时间,河滩上便已经盛开了大量野花,野草也齐茬茬儿的冒出来,给荒芜一冬的河滩披上了一层清新嫩绿的美丽花毯。

  山野之中的树木荆棘也开始绽吐新绿,认识不认识的花朵也陆续开放,特别是一些山坡上,已经能够看到满树粉红和雪白的花朵,看起来春意盎然。

  栽种在庭院内外的十多棵认识不认的的果树也开始开花,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把整个院落装扮的春意盎然,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花香。

  房前屋后播撒的各种瓜果种子也陆续发芽。

  开垦的荒地里面的变化更加明显,一行行整齐的嫩芽拱出泥土,嫩绿的叶芽上挂着雨露,在初春微凉的风中轻轻摇晃,看起来极度清新惹眼。

  虽然不确定徐晨这个种田的方法有效。

  但自从播下的种子开始大面积发芽之后,巴族无论男女每天都会前来观看。

  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劳动体验,也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尝试,所有人都希望在秋天到来之后,得到不一样的收获。

  因为徐晨已经用各种能力证明了他的神奇和与众不同。

  因此这一大片叫做农田的地方,也就承载了整个部落今年收获的希望。

  徐晨对这片农田更加关注,每天要来看两三次,而且还会沿着田埂在每一块里面仔细巡视和观察生长变化。

  这些种子发芽率不错,生长也很旺盛,几乎是一天一个样的在发生变化,短短几天时间,农田便完全被一层嫩绿色覆盖。

  不过茁壮成长的不光有燕麦豆苗,还有的大量野草。

  因为烧荒之后留下的大量草木灰让这片土壤更加肥沃,使得农田里面无论种苗还是杂草,都比其他地方生长的更加迅速茁壮。

  四周那些没有焚烧过的地方,依旧还是半人高一人高枯黄的荒草荆棘,里面冒出的新绿还并不惹眼,但夹杂在荒滩和土丘地带的这片农田,却已经满眼青葱,让他既惊喜又郁闷。

  野草太多,必然会抢夺庄稼的肥力。

  眼下除草还太早,还需要等到种苗长得更大一些才行。

  但每天看着疯狂生长的野草,逐渐慢慢把燕麦豆苗遮盖,徐晨只能无奈叹气。

  眼下所有的植物都是野生状态。

  燕麦也好,野豆也好,它们虽然属于庄稼,但眼下还算不上。

  这些纯野生的植物生命力旺盛,但产量稀少,如果想大量收获,还需要经过无数代的选种培育才行。

  这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真正要想得到高产作物,可能需要几百几千年时间。

  因此对于徐晨来说,种植庄稼的意义在于引导原始人类往农耕文明发展,先打开这扇正确升级的通道,让原始人类看到农耕在生存保障上的优势。

  这一大片地用几乎用完了巴族存留的所有燕麦和野豆。

  数量无法精确计算,但估量有六七百斤。

  如果当口粮,加上野菜、山药、肉类等补充,可以让整个巴族吃差不多一个月。

  因此在播种的时候,虽然母巴和所有男人女人都没有说什么,但明显能够感觉到他们心疼的情绪。

  自古以来,她们只从大自然获取,从未有过这种将收获又送还野外的情形。

  但徐晨说要种,他们就会种,不会去问理由和原因,因为徐晨眼下就是整个巴族的主心骨,已经无人可以替代。

  徐晨每天在不断的观察,虽然他知道种田会有收获,但看着杂草长得比庄稼还疯狂的场景,同样忧心忡忡,对于此前畅想每亩田能够收五十斤的估算开始产生了严重的怀疑。

  不过万事开头难,即便产量再低,肯定也比纯野生状态高的多,哪怕亩产只有三十斤,这一百亩下来也有三千斤规模,绝对比纯野生状态下采收高出数倍。

  因此慢慢想通之后,徐晨的焦虑也慢慢平静下来,为了尽量收获更多,他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这片农田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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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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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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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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