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侍郎冯全,掌管的可是皇家的钱袋子,别看他仅是侍郎而非尚书,可身居要职,职责所在,其影响力不小。
来到侍郎府上,李运便是感到了与其他官邸不一样的气派,不愧是财神爷,那富丽堂皇的官邸,比之同品阶的官员府邸不知要高处多少档次。
来到府上,侍郎府下人为李运将马签到马棚中喂上好的饲料,而他在仆人的牵引下也是来到正堂当中。
还未入正堂便是听到李世民和冯全的笑声,看来君臣二人相谈甚欢。
李世民笑容为散,便瞧见李运远远走来,他指着外面地人影说:“朕说什么来着?方才念叨着,人就已经到了。”
“云王与陛下乃是父子,可谓是心有灵犀,知道陛下会念叨自己,故才快马加鞭来到府上。”冯全拍着马屁。
他是帝国的钱袋子,可在皇上面前,任何人都是孙子。
话音落下,李运已入正堂,道:“见过父皇,冯大人。”
李世民则摆手示意,而冯全却起身相迎,道:“殿下这边请。”
李运入座之后,便问道:“方才在门外听到父皇和冯大人笑声爽朗,可是有好事发生?”
李世民和冯全相视一眼,二人心照不宣地笑起来,冯全代说:“何止是好事,是天大的好事,是关于殿下的大喜事。”
闻听这话,李运便已猜到七七八八,近来李世民为自己筹措婚事事宜,选定了三家大臣的女子,皇帝亲临侍郎府,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朕为你选定了一门婚事,你的正主王妃就是冯全大人家的爱女,冯莹莹。”李世民也不再卖关子,直言道。
果真如此,于此前,郝元便是跟自己说过这件事。
“冯莹莹?为何却从来没听说过大人家还有一位女儿?”李运故装不知地问,他知道,身在帝王家,婚姻之事多身不由己,倒是不说李运不情愿,而是他对此人不甚了解,仅是父母之命,便喜结连理,未免太过草率了些。
至少二人有过交集也好,可那冯莹莹一直不在长安。
“殿下有所不知,莹莹自小身体孱弱,微臣便让她在青州老家调养,故鲜有人知道,若非是殿下亲自点名,小女能够嫁给殿下,当真是她福分啊。”冯全笑呵呵地说。
“原来如此。”
李运颔首点头,其实他早已然知晓,只不过面上的客套话还是不得不说的。
李世民又语:“闻听莹莹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且容颜端正,与云王也算才子佳人,天作之合,朕这月老也算是当对啦。”
说罢,李世民和冯全二人哈哈大笑,对于这桩婚姻,此二人很显然是非常满意,至少对于冯全而言,攀附高枝,女儿嫁入皇族,那么自己的地位也将会水涨船高。
“云王,对于这桩婚事你没什么意见吗?”李世民将话题转向李运。
“儿臣倒也没什么,只是儿臣与那莹莹姑娘从未谋面,就这般喜结良缘是否过于仓促了些?”李运说道。
“缘分是可以培养的,朕的婚姻何尝不是高祖皇帝一手包办?”李世民说道。
李世民将话到这种地步,李运也不好再反驳什么,道:“那便听从父皇安排。”
李世民欣慰地点了点头,表示孺子可教也,他说道:“冯全,何不将莹莹请来,也让他们二人见面熟悉一番。”
“陛下可曾忘了?您不是说要先见皇后娘娘验守宫砂吗?此刻小女正在皇后娘娘哪里。”冯全说道。
若非他提醒,李世民险些将此事给忘了,他恍然初醒,拍着自己的额头,说道:“朕老了,竟将此事忘却的一干二净。”
“陛下正直壮年,龙虎之躯,一点儿都不老。”冯全说道。
将李运找来至此,就是为了寻求他的同意,见李运没有意见后,便对他说道:“你先去府内转转,朕和冯大人还有话要说。”
李运恭敬地起身后,便是退了出来。
百无聊赖的李运就此在府上瞎晃悠,不得不说,这侍郎府真是财大气粗,廊道弯曲不见尽头,走在其中步移景异,景色变换让人心旷神怡。
比之自己的云王府还要高明许些。
由于李运没有仆人带路,便是不知自己走在什么地方,在府邸的东面,正是闲逛的李运忽然嗅到了一种清新淡雅的花香。
寻着花香的方向,李运不自觉的朝着哪儿走去,走着走着,迎面映入眼帘的一坐不大,却十分精致的别院。
别院四周皆被墙壁为了起来,别院中央是一坐雕梁楠木建筑,十分的庄重威严,在别院的入口处,写着三个字:兰花坞。
“原来是兰花的香气。”
兰花之气,清冽甘醇,且清而不浊。都说闻香识人,喜欢栽种兰花的人,想来也是一位风雅淡然的君子。
正说着话,李运不由自主地进入了兰花坞中,别院虽小,却别有风景,踏步入内,院内青草衬托,兰花齐放,而最为惹人的还得是墙角处的一棵芭蕉树。
听雨打芭蕉,自古多是文人墨客们最为之向往的事情。
而那楠木建筑门前的两侧则写着两句诗词,上联是:隔墙犹闻兰花香。下联是:近听疏雨打芭蕉。
横批是:满园风光。
看完这上下联对吼,李运不仅拍手称好:“妙计,妙计,当真是满园风光藏不住,一如花坞醉迷离。”
李运也是当场赋诗一首,以此来表达对坞中主人的欣赏水平。
在兰花坞中,李运静待了许久,他沐浴在兰花香气之中,看着嫩绿的芭蕉叶,心中则十分舒畅。
欣赏过后,李运便准备离开,他又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倒是不是为了什么,而是坞内有着一把古琴,此琴材质一般,且棱角多有破损,与这精美的画面实在格格不入。
而李运着实手贱,他上前用中指轻轻一弹,只听到“啪”的一声,琴弦断掉,恰巧被从宫中赶回来的冯莹莹给撞了个正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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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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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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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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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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