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知道唐军追来至此经历了什么样的残酷现实。
合抱取暖,喝冰雪水,粮食吃光了就跟啃树皮,经历了无数艰难困苦的唐军终于是追上了阿史那咄咄,个个眼睛里面都冒着绿色的精光,像是一群凶残且饥饿的野狼,似要将敌人生吞活剥。
突厥人都懵了,前两日腊月冰寒,夜间又有暴风雪,就算是他们草原游牧族的人也不敢冒险前行,这群唐人竟然连夜追赶?他们不要命吗?不,准确地说,他们是一群疯子。
此刻,李运的脸色蜡黄,这些日子别说沾点荤腥,就连吃饱都是问题,而今突厥人就在眼前,他忍不住舔着舌头,仿佛眼前的突厥人不是人,而是一个个移动的肥肉。
“兄弟们,冲进去,一个活口不留。”
李运下达了必杀令,对于突厥人,他没有丝毫怜悯的心绪,这些草原狼每年不知屠杀中原多少无辜百姓。
害的中原和突厥边境的百姓们民不聊生,而今风水轮流转,突厥为鱼肉,大唐为刀俎,李运这把刀势要将鱼肉大卸八块。
“杀!”
李运率领的两千将士,以风雷之势冲入突厥营帐之中,而此时突厥人根本就没有准备好,好些人衣服刚刚穿上,便觉眼前一黑,一把屠刀便是从他的天灵盖劈开。
啊!啊!啊!!
一声声凄厉的惨叫,突厥的军营之中不断有人倒下,他们的鲜血染红了灰色的庭帐。也有人奋起反击,可弯刀落下,还未行第二击,一道屠刀从背后贯穿了他的身体,鲜红的血液从他嘴里面渗透出来。
“小心!”
李运的刀贯穿了那人的身体,被救下来的将士言道:“多谢大统领。”
“谢就免了,留着命多杀几个贼人就当是谢我。”李运脸上沾满了血渍,他的双手更是被血染红,说话之际,他反手一刀便是将一人斩杀。
那个被救的将士笃定地点头,堂堂大大统领舍命救自己一个小兵卒,足以让他感动,他只觉得气血翻涌,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力气翻涌上来,他大声地嘶吼着,提刀又一次冲杀而去。
为了防止阿史那咄咄在此逃跑,李运早早的就锁定了他。
料想的果然没错,阿史那咄咄换了一身衣服,正准备潜逃的时候,他刚想要骑马遁跑,一把沾满血的冰冷屠刀已然架在他的脖颈上面。
“阿史那大统领,你可是让我寻的好苦啊。”李运那张脸上面无表情,但比任何时候都要可怕。
“别……别……杀我,我……投降。”
阿史那咄咄立马认怂,他可是清楚李运的本事,实力深不可测,杀人更是不眨眼。
李运嘴角轻扬,说道:“堂堂突厥大大统领,竟是个贪生怕死的胆小鬼,还真是让人出乎意料啊。”
来此之前,好些人都告诉自己,说阿史那咄咄乃是突厥赫赫大将,精通什么奇门遁甲,更是颉利可汗的肱骨心腹。
却如今,他的伎俩不过如此,所谓奇门遁甲、奇谋善略,亦不过是纸上谈兵,不过尔尔。
“命是自己的,死了就可什么都没啦。”阿史那咄咄谄媚地说。
“你对生死倒是看的清楚。”李运冷笑道。
现在的阿史那咄咄哪里还有大大统领的气魄和风度,根本就是个跳梁小丑一样的角色。
“嘿嘿,人嘛,来世上走一遭,要是活的不明不白岂不蹉跎岁月。”
“呦,你这大道理还挺多,既然你的活如此清楚,那么就要有始有终。”李运言至此,气势突变,眼神之中流露出一丝杀意。
阿史那咄咄见状不妙,起身就要跑,还两腿还没有站直,就被李运横向一刀将头看了下来。
看着他的尸体,李运冷言道:“活的明白,死的更要明白,这就叫有始有终。”
突厥人看见他们的大大统领被杀,无不是纷纷倒戈投降,可杀红了眼的唐军岂会轻易的放过他们,于是乎,一场无尽的屠戮开始啦。
唐军一直杀到气消,最终无数人在这场战斗中牺牲。
……
唐军两千人!
在这场战役之中,总共屠杀突厥人三万八千七百人,俘虏一万四千人,缴获牛羊三千匹,粮食若干。
而经此一战,李运必将名留史册,这是一场以少胜多的闪电战。
短短不到十天,李运率领的唐军,大败突厥大军,让大唐帝国的威严飘荡在草原上空,让突厥人听到“唐帝国”这三个字为之胆寒。
“绝杀恶阳岭,三剑定乾坤!”
“风雪夜袭人,决胜白道川!”
仅凭这两场大战,足以让李运成为无数将领为之倾羡,要知道,李运不过才是一位不及弱冠的少年郎,纵观古今,唯有大汉王朝的战神霍去病才可与之相提并论。
收拾完战场之后,程处默率领着大军跟李运的小部队汇合,当他得知李运不惧寒风刺骨的冷夜中前行,最终斩杀突厥大将阿史那咄咄,他对于李运的敬佩有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
而他也真正的明白,自己跟李运的差距,不仅仅是实力的差距,而且更在于指挥能力的察觉。
自己只能是将才,而李运才是真正的帅才。
大军在白道川汇合修整完毕后,程处默有了新的担忧,说道:“如今阿史那咄咄被杀,咱们该如何寻常其他突厥部队?”
当初留着阿史那咄咄就是为了寻常散落在草原上的其他部族,可今日被李运砍了,该如何寻常其他人?
“铁牛,没有了阿史那,咱们不还有一个人吗?”
“谁?”
李运指了指被压在囚车上的薛延陀首领夷男,他作为薛延陀的当家人,必然跟其他部族有着联系,有了他,还要阿史那咄咄干什么。
“是啊,我怎么把他给忘了。”程处默恍然惊醒,“那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逐一击败各个部族,然后……剑指突厥王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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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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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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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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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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