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史那咄咄大喊道,突厥大军战败,他万没想到唐人如此奸诈,竟然使用“钩锁连环”的计策。
后排的唐兵用铁锁钩连成一条直线,两侧有两个人分别拉住铁链,贴靠地面以横扫的速度向前推进。
由于突厥人多骑战马,马腿被铁链拌倒,骑兵从马背上摔下来,跌的前仰后翻。
掉下马背的突厥兵,就如同任人宰割的羔羊,被唐军一刀割喉。
见突厥撤退,程处默提斧就砍,道:“突厥狗贼,往哪里跑?”
阿史那咄咄狼狈逃窜,而程处默紧追不舍,直到追出二十里外,一处山原沟壑,阿史那咄咄遁入纵横交错的沟壑中不见了踪影,程处默适才作罢。
“此地地势复杂,恐敌人有诈,鸣金收兵。”程处默说道。
他身为三军先锋官,看似莽撞,可在大事上还是能够做到谋定而后动。
回到军营,程处默来到大帐之中,回禀道:“末将追出二十里,在西北一片山原沟壑之地被阿史那咄咄跑了,请大统领责罚。”
军营之中,没有朋友,只有大统领和下属,程处默的这般称呼倒也没错。
“阿史那咄咄逃跑本就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况且我本就没有将他置于死地的境界。”李运说道。
想杀了阿史那咄咄很简单,只不过留着他还有其他用处。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阿史那咄咄乃颉利可汗心腹大将,为何要留他性命?”程处默不解地问。
他的问题也道出了其他人的疑惑,放虎归山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遭到老虎的疯狂报复。
“目的有二,其一者,将其逼走后留有足够的时间为我军争取修复古道的时间,而且将突厥人逼急了,他们会来一个玉石俱焚。”李运解释道,“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是人。”
是啊,人要是被逼急了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别看突厥这群草原狼凶悍无匹,其实他们也怕死,真的到死的时候他们也会害怕。
而唐军可没有打算给他们同归于尽,修复古道后,便能有着源源不断的粮草供应,解决了后顾之忧,就能够专心的对付突厥人。
“那第二原因呢?“程处默问道。
“其二,就是留着阿史那咄咄的狗命,让他替咱们找到草原上突厥军队隐蔽的据点。”
突厥和大唐不同,唐人是依城池而居,百姓大都居住在城中,寻找到城池就能找到人。
可突厥人不同,他们是游牧名族,居住在大草原上,哪有什么固定的地方,基本就是走到哪儿居住在哪,除了突厥大汗的王庭是固定之所,其他部族基本都是移动的。
这是为什么突厥人除之不尽,就跟雨后春笋,一旦得到缓和,他们又会卷土重来。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所以我就是我放他离开的目的,阿史那咄咄战败,他定心有不甘,他一定会找到其他部族汇合,如此一来,到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何乐而不为!”李运说道。
听完李运的解释后,程处默佩服地五体投地。
“高!实在是高!!”
程处默竖起大拇指,忍不住惊叹道。
他似乎终于明白,为何朝廷要委任他做大大统领,像他这种足智多谋的人,根本就是自己比不了的。
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阿史那咄咄逃跑,又没人跟踪他,又如何找到他们呢?
“他遁入沟壑之中,地势复杂,无人跟踪,如何确定他的位置?”程处默问道。
“这个问题问的好。”李运笑着说。
追踪逃犯凶手,在现在的刑侦队中最为常见的就是警犬,狗的鼻子别说二十里,就算是二百里也能找到你。
而在雍州当地,由于地处大唐和匈奴的边缘地方,百姓们家中都会训练小狗,又时候去往草原,难以辨认方向,靠的就是小狗,其特点跟警犬差不多。
“用狗追踪?”
程处默有些愕然,他表示完全不理解,行军打仗竟然还要一条狗的帮助。
不过,想想我觉得没什么,李运连飞天的神器都能造出来,用狗追踪已经不算是稀奇事。
“总之,眼下最要紧的不是追击敌人,而是修复古道,让粮草成功抵达雍州。”李运说道。
行军打仗最重要就是粮草,自古有着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
可是,李运他们恰恰相反,此乃兵之大忌,未必粮草供应保证全军将士们吃饱才有力气大帐。
“明白!我马上再调拨一队兵马抓紧修路。”程处默拍着胸脯说道。
……
唐军马不停蹄地的修复古道,仅仅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终于是完成了,这段时间,唐军都是省吃俭用,好些人都是吃不饱,可还是忍了过来。
当粮草运达后,李运当即下令:“烹羊宰牛,犒赏三军。”
人在挨饿的时候,想要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一顿吃到撑的饱饭。
当天晚上,除了不准喝酒,三军吃到撑,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
又是简单的修正数日后,大军整顿后,李运便是准备出击。
此次西政突厥,可不单单为了营救程知节,而是要彻底的解决大唐西北的隐患。
突厥人是大唐的心病,奈何李世民心有余而力不足,若是李运可以解决西北边陲之患,定然是绝世大功一件。
到时候,就算是太子李承乾也不得不恐慌,一位功勋卓著的皇子,一位是碌碌无为的太子,两者相比,未来的储君到底是谁,还真的说不准。
当然了这些是后话,暂且不说,李运能够彻底消灭匈奴还未可知。
整顿三军后,唐军基本都是吃饱喝足,李运主动发起攻击,离开雍州城,向着草原内地进攻,誓要将突厥彻底消灭在草原上,就如同当年的霍去病,千里奔袭,封狼居胥。
李运不敢自比霍去病,但至少要覆灭突厥,让他们真正的灭亡,不会大唐构成威胁。
“全军开拔,入草原,诛突厥!!”
于是乎,浩浩荡荡的一群人离开雍州,进去草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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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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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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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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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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