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对淇县这个名字一无所知,甚至说是没什么印象,那么朝歌两个字就如雷贯耳了吧。
朝歌城,商朝古都,原名沬,商纣王殷受继位后,改名为朝歌。
说及商纣王,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惨无人道,骄奢淫逸,亡国之君。
可是历史上他却是一个能文能武的君王,刚刚即位后的纣王,在父师长箕子、少师比十五上,时常用先公先王的赫赫功业,名臣贤相的诰言警语的劝谏教育下,也曾励精图治,以期增光先王,宏振邦。所以当时的政治也还清明,四海也还宾服。
及至在位后期,居功自傲,耗巨资建鹿台,造酒池,悬肉为林,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使国库空虚。他刚愎自用,听不进正确意见,在上层形成反对派,杀比干,囚箕子,失去人心。
武王伐纣,攻占朝歌,一夜之间商王朝轰然倒塌,朝歌也成为了商朝的亡国之都。
周朝将朝歌赐予诸侯国卫国,即成为卫国国都,同样也成为中华姓氏的重要发源地。
故此,这淇县也可以说是一处历史古都。
以聂云的修为,放开速度的话可以说两个时辰就能到达淇县铸剑谷,但是后面还有一个吊车尾跟着,他就不得不照顾一下对方的速度。
这一路,趁着月色行进,他们足足到了次日正午才赶到淇县境内,而胡震却已经累的不行了,他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浑身打摆。
“我们休息一下,然后再去寻找铸剑谷。”聂云不忍心看着胡震累死在地,吩咐道。
“多谢主人。”胡震感激地看了一眼聂云,他知道,聂云是为了照顾一下他才选择休息。
听到胡震喊他主人,聂云浑身有些不习惯,眉头不由地微微一皱,道:“你不喊我主人,喊我聂云就行。”
胡震为难地看着聂云,见对方确实不喜欢别人喊他主人,于是想了一下,道:“聂少,我喊你聂少好了。”
“嗯,随便你。”聂云没有反对,如果真让胡震喊他的名字,估计胡震也不敢。
两人走到一处距离很近的酒肆坐了下来,要了一份牛肉,一份点心,然后又点了一坛子酒,就这样吃了起来。
聂云从不喝酒,就夹了几筷子牛肉吃了几口,又尝了尝点心,牛肉鲜美爽口,吃起来津津有味,再尝一些小点心,顿时让他的嘴里满口生津。
平时聂云是不吃饭的,他是先天之境,身体已经十分纯净,没有丝毫杂质,只需要纳灵气入体便可,而五谷杂粮容易在体内积累杂质,他也很少吃这些。
不过,这次他吃了几口牛肉,登时就感觉一道不一样的感觉,怪不得就连佛陀都会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而且佛陀中也不乏一些酒肉和尚,佛祖坐下弟子降龙罗汉,那也是一个痴迷酒肉的佛陀。
而在对面坐着的胡震却完全放开了架势,一口牛肉一口酒,吃的是不亦乐乎,因为一直赶路的原因,胡震确实也是饿得不行,所以才会体力不支。
酒肆里的人不少,正是正午时分,深秋的季节,正午也不算很热,喝点酒暖暖身子,也很不错。所以这间酒肆也多多少少坐了将近十之七八的人。
酒肆的生意还不错,酒肆老板也是眉开眼笑地穿梭在各个桌子间,嘘寒问暖地询问客人吃的是否可口,是否舒心。
聂云看着酒肆老板,喊了一声:“店家!”
酒肆老板猛然转头,一看是客人在喊,也不敢怠慢,一路小跑就到了聂云的桌前,眉开眼笑地问道:“客官有何吩咐?”
酒肆老板一头精简的短发,梳的明堂发亮,左襟青色小褂披身,脚上穿着一双千层布鞋,站在聂云面前。
“我就想问一下,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铸剑谷的地方?”聂云开口问道。
那个杀手虽然告诉他绝杀组织总部的地方,可是淇县这么大,铸剑谷的确切位置,他还真的不好找。
“铸剑谷?”酒肆老板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下,摇头道:“这个还真不知道,客官是从哪里听说我们这有铸剑谷?”
聂云微微皱眉,心中思索,那种情况下杀手是不可能编制假话骗他,而且看他最后为族人求情的样子,也不像是故作姿态。
“我也是道听途说。”聂云笑了笑,思索了一下,又问道:“不知店家可知荆轲墓在什么地方?”
那杀手自称是荆轲的族人,自然会将荆轲墓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并且还必须守护这它,而且这里还是荆轲的故里,应该有很多人知道荆轲墓的存在。
酒肆老板顿时兴趣高涨,得到聂云的同意后就坐在桌子边的凳子上,说道:“客官不是本地人吧?你到了我们淇县那就是到了荆轲的故乡。”
“荆轲刺秦听过没?”酒肆老板看着聂云问道。
见聂云点头,酒肆老板就更加兴奋,道:“荆轲大勇,家国被秦王践踏,游历各国,被燕太子丹召去,为了家国之仇,决定刺杀秦王。”
说道这里,酒肆老板的情绪有些低落,道:“只可以跟他一同前往刺杀的是一个懦夫,害死了荆轲。”
“荆轲死后,秦殿上的卫国遗臣百般求情,秦王气急,将荆轲的尸骨置于咸阳城外,要天葬,是我们淇县祖先感其义举,将荆轲尸骨送回这里,就安葬在南面的折胫河北岸。”
酒肆老板指了指南面的方向,站起身神泣:“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
扑通一声,一个人突然走了过来,一下子就将酒肆老板撞出一个跟头,那突然出现的人也是摔趴倒在地不起。
“我干你姥姥!”酒肆老板灰头土脸的站了起来,气急败坏地骂道。
酒肆老板心里也是委屈到不行,自己不就是念了一句荆轲的词句,招谁惹谁了,就被人撞倒一个跟头。
站起身的酒肆老板,气冲冲地走了过来,看着倒地不起的那人,上去就是一脚。
“慢着!”
突然,一直不说话的聂云猛然伸出手,抓住了酒肆老板的脚腕,没能让他踹了下去。
酒肆老板不明所以,聂云是他的客人,而且这里已经有很多人围了过来,他也不好发怒,只好压着心底的怒气,说道:“客官这是要做什么,这人差点撞死我,我教训他一下还不行吗?”
聂云将他的脚甩在一边,冷冰冰地道:“你教训他是你的事,和我没有半点关系,但是你这一脚下去可就是人命,你若不想吃官司,那就慎思而行。”
“我…”酒肆老板说话有些不利索,自己这一脚顶多是教训一下,出口气,可没想过要打死他。
然而当他看到这位客官对面一直喝酒的人将地上人的身体翻过来的时候,才不禁倒吸了口凉气。
地上的人面色乌青,嘴唇惨白,眼窝凹陷,身体消瘦如同枯骨,宽大的衣衫包裹着显瘦的身体,如果晚上出来,指不定会被当做鬼一般看待。
酒肆老板惊讶地问道:“他…这是怎么了?”
周围围过来的客人也是倒吸口凉气,看着这个形如枯槁的人,不由地向后退了一步,他们脑海中似乎想到了什么。
就连胡震也是被这个人的样子吓了一跳,抬头看向聂云。
聂云盯着地上的人看了一眼,道:“他中邪了。”
众人闻言又是向后退了一步,有点畏惧地看着地面上的人,甚至一些胆小的客人直接结账走人,不敢多留一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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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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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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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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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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