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铁拳狂医>第60章 故人之子
  虽然眼前的凌天成与郑飞龙印象中的样子要苍老不少。

  而且打扮也比从前要干净整洁得多,但他那双浓眉大眼实在太好认了!

  凌天成疑惑地打量了郑飞龙一下,还是没看出他是谁。

  不解地问凌云:“云儿,他们倆是谁?”

  可凌云也是状况之外。

  这个男人居然能知道父亲的名字,还一开口就叫凌叔叔?

  看来他对父亲很熟悉,但她对这个男人所有事情一概不知。

  包括他的名字。

  “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凌云说道。

  凌天成怒了,马上大声呵斥女儿:“什么?你不知道他们是谁就带进屋?成何体统!”

  凌云一脸委屈地扁起嘴来,像个长不大的小女孩。

  郑飞龙赶紧解释:“凌叔叔,我们是专门来找你的,你还记得谁是郑源吗?”

  听到郑源的名字,凌天成大惊失色!

  没想到十五年前的故人名字,居然有人提起,而这郑家的惨状,凌天成当然是知道的。

  凌天成突然激动地揪着郑飞龙的衣领说:“你快说,你到底是谁!”

  “你别激动啊凌叔叔,我是郑飞龙!郑源的儿子!”郑飞龙说道。

  凌天成像被点穴了一样,愣住了。

  记得坊间都传言郑家已经被盗贼灭门,怎么现在突然郑飞龙活生生冒出来了?

  他退后几步,由下而上打量着郑飞龙,看着看着脸上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凌天成不禁指着郑飞龙笑着慨叹道:“像!确实太像了!”

  凌云不解地问:“爸?你到底说什么啊?”

  他没有回女儿的话,继续自言自语地哈哈大笑道:“太好了!太好了!郑家原来还有后啊,哈哈哈!”

  看见凌叔叔终于记起自己,郑飞龙随后向凌天成简单地讲述了一下这些年自己的经历。

  旁边的凌云倒是竖起耳朵认真地听着郑飞龙讲自己的故事,觉得很新鲜,听得那是一个津津有味。

  其实今天意外看见两个陌生面孔,凌云心里就已经开心得乐开了花。

  从小跟随父亲云游四海的凌云,自小就和凌天成父女二人相依为命,基本上居无定所,不会在一个地方呆很久。

  这凌天成为人性格比较孤僻,不太喜欢和别人接触,无论去到什么地方都会找一些偏僻的角落居住,大多是森林丛野。

  凌天成平时都是闭门制药,然后由女儿外出售卖,或者靠打猎赚点生活费,家里平时的家务,外出赚钱,也就主要靠凌云了。

  所以这凌云从小到大,也是很少接触陌生人,每个月里她最开心的一天,就是凌天成制作好药品给她到市场上售卖的时候。

  凌天成得知挚友郑源的儿子得以死里逃生,还成为万人之上的西北判官,都倍感欣慰。

  虽然凌天成常年避世隐居,但是国家大事他还是略知一二。

  当今华新国,早已不是一人独大。

  华新国二十年前,边境就战乱不断,异国不断来犯,导致当时军阀作乱四起。

  幸好近几年,华新国内部基本上已经被四路大军平定,进入了得来不易的和平年代。

  也就是现今的四大战神统领南越军,东海军,西北军和关中军。

  郑飞龙还讲到最近特意上门找他咨询无上药经的缘由。

  但听到无上药经,凌天成脸色都变了,一下子紧张起来。

  当年听闻郑家被灭了满门后,凌天成其实早就怀疑是因为无上药经!

  当时为怕惹祸上身,他马上离开南越一段日子,四出流浪云游。

  现在听郑飞龙一说,更加印证了他的猜想!

  凌天成紧张地说:“飞龙,无上药经的事,要不我们找个没人的地方,我再单独向你讲解吧!”

  “凌叔叔,无上药经的事我们可以晚点再说,但是我朋友的脚等不了,我要先帮他消毒。”郑飞龙说道。

  吴志伟刚才注意听他们的对话,也听到入迷了,这时候也才想起来自己的脚伤。

  他喊道:“啊!对啊,我的脚!”

  吴志伟脚上伤口的血已经干了一些,看上去好像还有点浮肿起来了。

  郑飞龙有点后悔自己没带药出来。

  凌天成笑着大方地说:“小事,我这里大把药,随便用!”

  他大手一挥,指了指这满地的小竹筒。

  想起刚才那些小竹筒里的虫子,吴志伟就忍不住发毛。

  上场杀敌,堂堂吴副官顶着万挺机枪冲锋都不好带怂,但是看着这些恐怖的小虫,不知怎么的,就忍不住打冷颤!

  郑飞龙也不太相信这些虫子,疑惑地问:“凌叔叔啊,你这……小竹筒……是药?”

  看见被人质疑,凌天成双眼怒瞪着郑飞龙问:“当然!难道你不相信我的医术?”

  看见凌天成愤怒的样子,郑飞龙赶紧澄清:“没有没有!我当然相信凌叔叔!只是我孤陋寡闻,没见过这种药。”

  凌天成其实刚才是故意扮作生气,逗一下郑飞龙。

  他哈哈大笑说:“你不知道也不怪你,这些小昆虫都是我精心培育的药虫,我一般都是研成粉末或弄成药酒出售的。”

  听到凌天成介绍这些昆虫的用法,吴志伟这才松了一口气。

  “那凌大叔,可以借点药给我消消毒吗?”吴志伟客气地问道。

  “你是飞龙的朋友,当然没问题!云儿,你来帮这位小哥治疗吧,用最好的药!”

  凌天成想了想,还补了一句:“对了,他的脚估计已经有被细菌感染到了,用活体!”

  郑飞龙和吴志伟一时之间懵了,不解地问凌天成什么是活体。

  “我的话还不够清楚吗?活体就是活体啊!”凌天成说道。

  就在他们谈话之间,凌云已经捡起刚才那一筒优质的赤红血蛆,倒在了吴志伟的伤口处。

  吴志伟感觉左脚好像有蚊子咬的感觉,低头向下看了看。

  看见这些在他脚上不停涌动的小虫,头皮立即发麻,忍不住大喊一声:“哇!不是吧,还来!”

  郑飞龙看见吴志伟又想起脚踢飞虫子,马上不知道从哪掏出一针,弹射到吴志伟的脚上。

  吴志伟左腿的肌肉瞬间发麻无力,完全使不上劲。

  他头上冷汗顿时直冒,惊慌失措地大喊:“将王,快救我,我的腿好像被这些蛆虫咬废了,腿一点知觉都没了!”

  郑飞龙偷笑道:“你这二傻子!看看你腿上的银针!是我刚扎的,就是为了防止你乱动!”

  刚才郑飞龙出手的时候,凌天成看得十分清楚,心里不禁赞叹不已。

  居然弹指之间就能准确命中穴位,郑家后人不简单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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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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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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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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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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