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早就做好了午饭,在锅里温着,就等我们两个出来开饭。
我说了声不好意思,然后和大家一起吃了个愉快的午饭。
下午四点,在李广一家人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灵灵跟着男人离开了酒馆。
我看到灵灵眼中含泪,轻咬着嘴唇,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小米也是一样,灵灵的身影刚刚不见,她就哇的一声嚎啕大哭。
李广的媳妇去安慰女儿,李广则是走到我的身边,很是不甘心的问道。
“老板,灵灵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我很认真的告诉他。
“等到黑凤凰覆灭的时候,灵灵就能够一直待在我们身边了。”
李广沉默不语,因为他很清楚,这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就在这时,向来沉默寡言的判官,开了口。
“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我可以向你保证!”
说这句话的时候,判官的眼神坚毅,还带有浓烈的杀意!
我也向李广保证道。
“没错,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
随后,我把判官喊到了单间里。
判官开门见山的问我。
“知道答案了吗?”
我点了点头,语气变得极为凝重。
“那个星爷,应该是想用生魂,培养夜叉!”
听我这么说,判官的神情立马就发生了变化,他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随后眯起眼睛,不敢相信。
他反问我。
“他如何做到?”
我解答道。
“还记得你传给我一种可以让恶鬼进化为夜叉的方法吗?”
判官点了点头。
“鬼蛊之术。”
“没错,当初的黑鸦组织,也拥有类似的技术,而且比你传我的鬼蛊之术,更加先进!”
简单来说,贪官的鬼蛊之术和黑鸦组织的技术,原理上是一样的,区别在于转化效率。
当初我用鬼蛊之术,把陶吉提升为夜叉,总共消耗了九十九只实力强大的恶鬼。
但如果用黑鸦组织的技术,只需要三十个生魂,就能做到这一点。
阴魂和生魂,看起来只是原料的差距,实际上,两者的难度压根不在一个层级。
之前我在查看十三局提供的情报时,我就忍不住在心中感叹,这个黑鸦组织实在是太可怕了,幸好他们已经被团灭,否则单凭这些技术,极有可能称霸整个阴行,甚至是整个华夏……
判官疑惑的问道。
“如果星爷有这样的技术,那他为什么只要了三十个生魂,换作是我,早就大开杀戒了!”
我把自己带入到星爷,仔细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道。
“根据我们的猜测,星爷应该受某种限制,不能杀人,所以他才会借他人之手,收集生魂。
我现在有两种想法,第一种,帮他收集生魂的不止一只鬼,他还找了别人,不过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否则我向何曼上报时,何曼肯定会提醒我,不只有三十人死于非命。
第二种,就是星爷并没有完全掌握这种技术,他当初虽然是黑鸦的二把手,但术业有专攻,这种技术并非他所创,他掌握的并不完全,所以他现在只收集少量的生魂,进行试验,希望能将黑鸦的技术重现。”
判官思考了片刻,开口道。
“我也更倾向于第二种。”
我严肃的对判官说。
“所以我们必须快些行动了,一旦让星爷复现了黑鸦的技术,那我们日后的麻烦,将会成倍的增加!”
我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根据十三局提供的情报,黑鸦全盛时期,批量制作的夜叉,数量超过了一千只!
一千只夜叉是什么概念?就算是小崔子这样的罗刹,也得扭头就跑,量变引起质变,当数量足够多的时候,蚁多咬死象,完全是有可能发生的!
判官很赞同我的观点,但他叹了口气。
“先不说我们打不过星爷,连他现在在哪,我们都不知道。”
我安慰道。
“打不过不要紧,如果我们猜测为真,星爷是不会亲自动手的。”
判官眼神闪烁。
“你确定吗?如果你的猜测不对呢?”
我平静的回答道。
“就当是一场豪赌吧!我觉得我的运气,还是很不错的!”
这当然是一句玩笑话,我之所以敢赌,还是建立在对自己判断的自信上。
判官提出了一个建议。
“如果是想找到星爷,我觉得天底下,只有一个人能做到。”
我的好奇心立马被勾了起来。
“谁?”
判官这样说。
“传闻星爷活着的时候,是天下第一算命大师,能上算五百年,下算五百年,想要找到他,恐怕只有天下第二算命大师,才能够做到!”
我立马意判官说的是哪个人——津门铁算子,马爷!
“您说的是马爷吗?”
当初去津门寻鬼医的时候,我曾经参加过马爷举办的宴会,甚至有幸和马爷的师父黑爷一起喝了两杯。
判官点了点头。
“当初星爷还活着的时候,马爷的师父黑爷,是仅次于星爷的算命大师。
传闻马爷开了天眼,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果马爷肯出手,或许我们真的可以找到星爷在哪。”
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便只能听从判官的建议了。
“我和马爷有一面之缘,我去求求他。”
判官说了声好。
“你去吧,我留下做些准备,跟星爷这种人物交手,不好好谋划一下,跟送死没有什么区别。”
判官这话说的一点都没错,我同样需要做一些准备。
判官离开了,我跟大家说自己要去津门一趟,明天一早就出发。
我没有带胡眉,而是选择带着唐涛,津门和京都靠得很近,唐家的影响力在津门也是很大的,况且风水与算命不分家,带唐涛去最合适不过。
第二天一早,我坐上唐涛的劳斯莱斯,赶往津门。
到了津门后,我没有立即去拜见马爷,而是先去见了一个熟人,上次来津门时,青爷介绍给我的朋友——孙棍。
再一次见到孙棍,我整个人都呆住了,上次见他,他的头顶光溜溜的,亮的像一个电灯泡,而此时却满是黑发,浓密的连我都看着羡慕。
我好奇地问道。
“棍大哥,您是带了一副假发吗?”
孙棍哈哈大笑,用力拽了拽自己的头发,纹丝不动。
“你是不是忘了,鬼医给你看病时,顺手给我开了一副生发的方子,你别说,人的名树的影,鬼医一脉真的是太厉害了!我才吃了三个疗程,头发就全长出来了,看起来是不是年轻了十岁?”
我暗暗称奇,孙棍何止像是年轻了十岁啊,整个人都变了样子,之前的他,像是混黑道的大哥,现在,像是年轻版的周润发。
事实证明,发型对一个人的颜值,影响巨大。
孙棍问我。
“你这次来,是找马爷的?”
来之前我跟孙棍通过电话,简单的沟通过。
我点了点头,说道。
“虽然我跟马爷,有过一面之缘,但这关系毕竟还是疏远了一点,直接上门去找,有些不合适。
所以我想问问棍大哥,您有没有办法,向马爷通报一声。”
棍哥大手一摆。
“小事,我托人跟马爷说一声,保证你能见到他。”
听孙棍这样说,我很是惊讶,因为之前的孙棍,虽然实力不错,但在人际交往这一块儿,并不怎么擅长,可看现在的他,仿佛已经融入津门江湖,而且混的不错。
我看了一眼马爷的头发,心中暗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飘柔,就是这么自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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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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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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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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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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