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来不想让青杨天天等他那么晚的,毕竟青杨七点多就下晚自习了,等她下课要等到九点。
回到家就十点了。
但是这孩子吧,也不知道咋回事,自个儿骑车回家第二天,就又摔沟里了。
虽然没多大事儿,自己爬起来回家了,但是裤子膝盖摔破了一个大洞。
他还不敢跟陈乔玉说,自己洗了,补了。
是陈乔玉第二天看到院里的衣服觉得有点奇怪:“怎么少条裤子?”
后来才看到青杨把破裤子晾自己屋里了,裤子膝盖上,赫然一个歪歪扭扭的针线大疤。
这事儿之后,陈乔玉也不敢让青杨再自己一个人骑车了。
反正都是要等,那还是跟张永华一起,在集贸市场里等到九点好,免得在沟里等。
于是六人队伍还是一直维持着,到了镇子口,柴爱花张永华先回卫爹爹卫婆婆家。
当然了,他们隔三差五也还是要回姚家村一趟的。
毕竟姚家村离镇上也不远,他们这算是没分家,只是打着在镇上做事挣钱的名义,才租了个房子。
要是真不回去了,村里的人又要多嘴了。
柴爱花性子腼腆温柔,还没有田秀丽泼辣呢。
从家里搬出来的事儿也是张永华出面的,她一直是个温温柔柔小媳妇儿的样子。
回村的时候柴爱花也特别注意着。
专门挑陈乔玉他们星期天白天上完课,回村的时候天还亮着的日子。
然后左手一刀肉,右手一捆面,再不就是从万婆婆那儿买的老布鞋、鞋垫子。
再不济,摊子上没卖完的烧饼包几个。
反正不空手回家。
她拎着东西回婆家,村里人都有目共睹,东西未必多值钱,但是人嘛,就羡慕这种“白得”的东西。
儿子媳妇给的孝敬,谁不喜欢呢?
张老拐跟葛大妹就是不喜欢人,看到东西,那也还是有两分好脸色的。
柴爱花就跟陈乔玉和英子感慨:“你们看,以前我们天天在家,天天往家里带烧饼,哪天生意好,卖完了,空手回去就要受白眼。”
“现在好了,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顶多有事回来两次,就带这么一点儿东西,一斤肉也才八九毛钱,带回去他们都欢欢喜喜的。”
家里的几个侄子侄女,见到柴爱花和张永华回去,就围在他们身边,好奇又激动地看他们带什么回来了。
柴爱花对几个孩子还是不错的,以前就常给他们买东西吃。
现在也是,乔玉那里经常有些小吃食,柴爱花每回回来都不忘带点儿糖、饼干、奶片什么的。
弄得孩子们一说就是:“小叔小婶儿回来咯!我最喜欢小婶儿了!”
为啥不喜欢小叔?
因为小叔抠门。
小婶儿每次带回来的肉,小叔说什么都要当天晚上就做了。
然后一定要先给小婶夹两块。
不然就能唠叨一晚上。
现在家里的孩子们都知道,没事没事儿,先等小叔给小婶夹两块,然后就可以安安静静、高高兴兴地吃到肉了。
葛大妹也是个抠搜的,因着每周日晚上这一炖肉,她平时就更少做肉了。
除非是家里养的鸭子下的蛋破了,当天在村里换不出去,她才会炒来吃。
不然,一个星期饭桌上都见不到什么荤腥。
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四房人都是吃公中的,也就是老两口补贴的,就是有意见也不敢说。
于是,全家人就越发期待周日晚上这一顿饭菜了。
于是,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柴爱花和张永华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张家最受欢迎的人。
陈乔玉跟英子听得叹为观止:“我发现这家人就是脑筋直,算不过来账。”
英子说:“以前爱花姐天天回家,给他们交伙食费,还带东西回去,带回去的东西比现在带回去的多多了。”
陈乔玉点头表示同意:“是啊,我怎么老觉得这事儿听着像一个成语寓言故事呢?”
“什么故事啊?”柴爱花和英子都凑近一些,很是好奇:“乔玉你看书多,总知道好些故事。”
陈乔玉心道,她看的书可不算多了,跟现代人随时随地都能获取信息相比,她的信息渠道已经很闭塞了。
不过,跟老家的人比起来,那确实是多不少。
陈乔玉说:“就是朝三暮四的故事啊,说是一个人给一群猴子分橡子的故事,这人说早上给三个,晚上给四个,一群猴子都很生气,觉得给的很少。”
“但换成早上给四个,晚上给三个,猴子们就很高兴,仿佛多得了一些似的。”
陈乔玉说着说着,自己有点不好意思了:“我不是说永华哥家里的人不好,我就是突然想到了。”
柴爱花抿嘴笑:“你说的没错,就是这个道理。”
英子更是促狭地补充道:“那他们还不如猴子呢,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起码都还是一样的,爱花姐现在给的比以前少了,结果他们反倒更客气了。”
说完,三人耸耸肩,忍不住相视一笑。
这人心啊,真是最难的一门功课。
英子跟柴爱花都有些佩服陈乔玉:“乔玉,你多看书还真是有用,脱口而出就能讲故事,我们就嘴笨,想到了也讲不出来。”
英子跟柴爱花觉得现在的陈乔玉身上有一种特别自信大方的感觉,就是那种见识过很多东西,出口成章,不卑不亢的感觉。
陈乔玉自己也有体会。
真就是见的多了,手里的钱和本事都长了,人就会变得更加自信一些。
要是以前的她,遇到彭赖子,还真不一定敢当这个出头鸟。
可能也就是忍气吞声求个太平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
她有底气,就像她之前就明白的道理——一个温饱都难以为继的人,你让她去承担风险,哪怕只有一点点,都能彻底摧毁她的人生。
但对一个坐拥金山的人,哪怕这件事的风险和代价大到会失去一座银山,人家也不会胆怯害怕。
因为,她还有一座金山啊。
陈乔玉觉得自己现在拥有了一座小小的,可以被她收在手心里的小金山。
所以她可以比别人更加勇敢。
她觉得这是自己的幸运之处,同时,也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她之所以决定建作坊,也是出于此。
还有比她更合适建厂做企业的人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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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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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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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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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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