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深冬一场雪,家家户户皆白头。
城东唐家,大小姐住宅门前,有一个扫雪的少年。
少年衣衫单薄,宽广的袖口在穿堂过巷的寒风之中,猎猎作响。
他扫的很认真,或者说不是认真,因为即便认真也做不到他这个程度。
每一扫,每一荡,都不会有多余的雪扬起,所有欲要沸腾而起、冲破他扫帚的雪尘,都会被扫帚轻轻拦下,压下,落下,继而匍匐在石阶上,又被扫到角落里。
对于哪些飞雪来说,这扫帚就是天罗。
再大的风,也吹不起冲破天罗的飞雪。
这少年姓白名阎,是此间的小厮。
十年前他八岁,流落街头,冻得瑟瑟发抖,被唐家大夫人捡了回来。
五年前,唐大夫人去世,而去世前,唐大夫人特意叫来了大小姐唐仙芝,叮嘱良久...
唐大夫人去世后,唐仙芝就把白阎调到了她院子里,也算是个内宅小厮,服侍好她就行,而不用去外边做粗活。
此时...
门扉吱嘎一声响起,宅里的丫鬟灵雀小脸朝外,嘟囔着喊了声:“阎阎,大小姐叫你。”
白阎放下扫帚,仰起头。
天穹放晴,晴光照雪。
按照这个世界的节日,再过两天就是“望乡节”了。
望乡望乡,自是那归三川黄泉的鬼魂,爬上冥地的望乡山往回眺望...
...
...
内宅,穿过院落,就是大小姐的房间。
房间里,大小姐长发已绾,这是嫁了人的表现,之所以还在娘家,只因那位夫君是入赘的,入赘便入赘,刚入赘那天便去了北地征战,可想而知他对这婚事不满到了极点。
大小姐双眼清澈,见到白阎进来,忙让灵雀拿了件白棉袄出来,然后道:“天冷了,添件衣裳。”
灵雀嘻嘻笑道:“这可是好棉花,和大小姐穿的是同一批棉,东边运过来的,这一分钱一货,便是摸着都暖暖的。快试试吧。”
白阎笑了笑,接过棉袄,试穿了下,大小尺寸无一不符。
大小姐又道:“没几天就是望乡节了,我给你七天假期,你带些纸钱去祭拜一下她吧。”
灵雀叽叽喳喳道:“大小姐本来还想陪你呢,可那天她要祭拜大夫人,所以就不陪你去啦。你也别多想,大夫人那份小姐会帮你一起烧了的,只是你也有对你来说重要的人...你去找她吧。”
白阎道:“没事,多谢大小姐。”
大小姐笑道:“你是我的人,我自要处处为你着想,今儿趁着天色还早,去吧。
对了,我记得...你好像用刀,你可以去府里支一把刀,带着路上防身。”
“刀啊?”
白阎愣了下,然后笑道,“那东西...我早就不用了。”
灵雀叉腰,生气道:“怎么可以?别人家的小厮可是都担着护院的职责呢,你怎么能不练几手呢?”
白阎笑道:“灵雀姑娘别生气,真要出事了,我应该是个勉强合格的护院...”
灵雀看着他瘦瘦的身子,道:“一点肉肉都没有,真是看!不!出!来!”
见到白阎要离去,她又跟在后面喊了声:“喂,阎阎,路上注意安全~”
...
...
待到人去,宅子里有恢复了安静。
大小姐拿起茶盏,碧绿的盖子轻轻撇了撇浮沫。
盏里的是姜茶,她体寒骨冷,入了冬,天天得喝着暖身子。
喝完一口,看着还看着门口出神的灵雀,大小姐笑道:“再过两年,等你大了,把你许配给他可好?”
灵雀“啊”了一声,漂亮的小脸上瞬间飞上了红霞,烧的厉害,“我...我我...”
大小姐道:“是介意他的亡妻吗?”
灵雀连连摇头,“没有...我都知道啦。他是可怜那个姑娘,才娶了她...而且两人成婚之后,没几天那姑娘就死啦。”
大小姐道:“可不是可怜...”
灵雀道:“那是什么呢?我听说那个姑娘生的很丑...不,好像是被毁了容。”
大小姐摇摇头:“不知道,可我总觉得他们是真心相爱。”
灵雀愕然道:“阎阎喜欢丑女人?那我不是完啦...”
说完,她忽地反应过来,她这是隐晦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意。
一时间,她双颊更红了,跺了跺脚道:“大小姐,我...我烧水去。”
大小姐道:“灵雀,后天一早我们烧完纸钱便去温家...我那位夫君不在,我总得去他家里替他烧些纸钱。”
...
...
望乡节前夕。
白阎背着一包纸钱,揣着一袋铜板,买了一壶水酒一袋馒头,坐在野外的冻河之前,双目微闭。
他已经离开了唐家,走了很远很远。
“相公~~”
“相公~~~”
声音如从幽冥飘至,空灵缥缈,在白阎脑海里响起。
“我是你娘子,给我烧钱~~
我需要纸钱~~”
白阎睁开眼,一切声音又都消失无踪。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他偶尔会梦到亡妻,亡妻似乎想对他说什么话,可因为站的遥远,所以怎么听都只是窃窃私语。
而现在,随着他距离亡妻的坟墓越来越近,这声音是清晰了起来。
“纸钱吗?这次刚好带了许多...顺便,我还会再给你讲讲你最爱听的聊斋故事,说一说你爱听的小狐狸们。”
白阎脸上露出温柔的神色。
他是穿越而来的,来后却发现自己是个弃婴,被抛在冰天雪地里。
他在冰雪里待了很久很久,却没有死。
后来,他才知道...他是不同的。
他的身体里流淌着“鬼血”。
血之哀,流淌在鬼血之中,让他们好似未曾归去的亡魂,仿徨在人间,却又觉和人间格格不入,一切匆匆来往的人群,不过是过客。
偌大的天地,人间,他一个人孤零零的活着。
直到,他遇到了第二个拥有“鬼血”的人——他的妻子“宁后”。
宁后的存在告诉了他,“鬼血”是会发作的,而想要破除发作,就只有自残。
宁后本来是个很美很美很美的少女,可因为不想伤害别人,所以一直自残,她毁去了美貌,只是不想无知的人被美所吸引,而靠近她。
去年...宁后没有撑过“鬼血”的发作,在他怀里死去了。
白阎遵从她的愿望,带她回了家乡。
而今,他远赴百里之外的宁家村,再去见她。
...
...
PS:本书重新调整,很抱歉,但新书期就会连续爆更,今日会爆更4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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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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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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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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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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