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大小姐啊,中原这边的规矩,是男子向女子家中提亲,不是女子向男子家中提亲......”
仰阿莎听到苗苗的话,瞬间睁大了眼睛。
“啊!是这样的吗?那就是我弄反了啊!不过没事,那我就在信里告诉阿爹阿娘,让他们在寨子里等着,等着文渊哥哥家去提亲。
怎么说我仰阿莎都是咱们苗寨里最美的姑娘,我相信我自己,一定会让文渊哥哥心甘情愿的娶我为妻的!”
看着自家大小姐自信满满的样子,苗苗也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在心里默默的祝福自家小姐,能够情路顺利吧。
等李文渊他们吃完饭休整的时间够了,直接就又开始了回京的路程。
而仰阿莎则是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上,不远不近的跟在李文渊他们的马车后面。
“大人,仰阿莎姑娘的马车还是跟在咱们的车队后面。”
一个侍卫骑着马跟在李文渊的马车旁边,小声的对李文渊说道。
李文渊撩起马车窗的帘子往后看了一眼,轻声的叹了口气。
唉,早知道会招惹上这么一个粘人的小姑娘,李文渊那天就应该让手下出面,他就远远的站着就好了。
原来,之前在李文渊还没有接到调任回京的圣旨的时候,有一天李文渊带着手下在县城里视察民情。
正走在一条街道上的时候,李文渊看到街上有一大群人正围在一起。李文渊以为是出了什么事,于是就拨开人群走了进去。
走进人群之后,就看到一个公子哥模样打扮的人正在跟一个姑娘说话。
这公子哥是县城里一个富商家的儿子,长的倒是人模狗样的,可惜那公子哥只有一副看得过去的好皮囊,肚子里半点墨水没有,这公子哥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美色。
公子哥还不到18的年龄,家中就已经娶了18房小妾了。但凡是他遇到的好看点的姑娘,他都要娶回家。
你说他好涩吧,但是人家从来都不强抢民女。家中的那18房小妾,全都是人家凭借着家中的钱财实力娶回家的。
那少爷只要遇到看的上眼的漂亮姑娘,他就会上前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逮着人家姑娘一顿忽悠。说他对人家姑娘怎么样的一见钟情,怎么样的没有人家姑娘活不下去了一样。
那深情的模样,再加上好皮囊的加分,几乎没有几个小姑娘能抵挡的住的。然后就会被那公子哥一抬小轿直接带回了家。
在安宁县这个地方,因为有李文渊这个父母官,整个县里的不管你是有钱还是有势,因为都知道李文渊有个做阁老的爹,所以都还算比较安分。
这个多情的公子哥自然也不敢闹出什么事来,否则的话,他的好日子绝对就要到头了。
之后的事结果当然显而易见,那些姑娘等进了门之后,才了解到,这个深情的狗男人,让他爱的死去活来的,没了不行的姑娘竟然有这么多。
事情发展成这个样子,就算那些姑娘们再反悔也不可能了,毕竟已经被抬进人家的家门了,总不能一走了之吧。所以这些姑娘们只能在深情公子的后院中,过着争宠的鸡飞狗跳的日子。
这天,这公子看腻了自己家最后娶进门的第18房小妾,正在街上闲逛的时候,遇到了苗家姑娘仰阿莎。多情的公子哥瞬间就被仰阿莎那与中原不同的打扮,以及身上的异域风情所吸引。
仰阿莎的相貌原本就很出众,再加上与周围人打扮不同,整个人显得美丽又俏皮。
一眼就看上仰阿莎的公子哥,看到仰阿莎的瞬间,就像猫闻到腥味似的。
眼看着仰阿莎在街上闲逛,还只带了一个小丫鬟,这多情公子哥就直接凑上去了。
凑到仰阿莎跟前的公子哥,又拿出了之前自己对付别的小姑娘的那一套,想将仰阿莎哄骗着娶回家。
然而仰阿莎虽然生活在苗家的寨子里,但是又不是真的傻子。眼前的男人说的话,仰阿莎听了之后只觉得心里觉得腻的慌。要是仰阿莎知道油腻这个词的话,估计就明白她现在的感受正是觉得眼前的男人油腻的要死。
公子哥叭叭的说了半天,结果只在仰阿莎的脸上看到了一言难尽,反而没有看到任何少女的娇羞,这让公子哥的心里不免有些受到打击。
周围路过的百姓早在公子哥凑到仰阿莎面前的时候,就已经认出了这个公子哥。百姓们都知道这公子哥什么样的德行,所以在公子哥凑到仰阿莎面前的时候,就有不少人在悄悄的议论着这公子哥的一切。
仰阿莎虽然被她的爹娘娇宠着长大,但是身上到底是有功夫的,所以早就听清了周围的百姓们的议论声。听到百姓们的话之后,仰阿莎瞬间觉得眼前的这个公子哥更加的腻味人了,脸上的表情也越发的嫌弃了。
公子哥深情的表演了半天,结果见仰阿莎看他的表情越来与不对劲了,于是就转换了策略。
开始对仰阿莎说自己家中如何如何有银子,在县里是说一说二的富户,还说仰阿莎只要同意嫁给他,绝对能过上吃香的喝辣的生活。反正就是各种吹嘘以后跟了他的话,她的日子能过的如何的好。
站在人群外围的李文渊,自然是认识这个公子哥的,所以他很清楚的知道这个公子哥的德性。
虽说知道这公子哥的德性,但是李文渊还是不打算管这件事。毕竟这公子哥也没做什么强抢民女违法乱纪的事,这种事说白了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那些被公子哥抬回家的女人,基本上都是家中条件没那么好的平民百姓。大多的寻常百姓家中,都是比较看重儿子,姑娘们在家中的日子,自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毕竟但凡是家中有点钱的姑娘小姐,都不可能嫁给一个这样多情的公子。就算是姑娘们同意,他们家中的长辈也不可能同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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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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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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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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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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